嬰兒被害案發生的時候,張記者還在t市的媒體工作。和劉記者一樣,他也對事件進行了追蹤報道,但是影響力卻遠遠不及劉記者。
“我見過那個女孩,在看守所裏見過她。她對外界的一切都充滿恐懼,當陌生人靠近她的時候,她就本能地反抗,並且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張記者回憶道。
“她做了什麼?”
“我親眼看見她襲擊了看守所的警察,她渾身發抖地攻擊警察,甚至搶奪了他的警棍,當時我幾乎立刻就相信了外界的傳言,相信她是一個極度危險的人物。”
“差一點?也就是說你沒有相信?”
“我沒有,因為事情的結果是,警察沒有受傷,而那個女孩被警棍電傷了,可是我剛才也說了,女孩搶奪了警察的警棍,警棍明明是在她手裏的,”張記者把當年的情形記得很清楚,因為就是那一幕,讓他改變了立場,“女孩被電傷倒地,警察將她製伏了,這時候,警棍才從女孩的手裏脫落,也就是說,從頭到尾,警棍都在女孩手裏,是她自己電傷了自己。”
“她知道自己要發病了,所以實施了自我克製?”當沈快雪說出這個猜測時,她的也痛得陣陣揪緊。
“我認為是這樣的。”張記者說道。
“她知道要自我克製,甚至不惜傷害自己。那麼白明輝所推斷的,她實在狂躁症發作的情況下殺死嬰兒的觀點就不一定成立了。既然你發現了這一點,你為什麼不告訴警方?”
“我說了,可是你覺得會有人相信嗎?”張記者無奈表示,“當時警方請來的,為那個女孩做心理評估的,是當時國內最權威的專家。比起他和白明輝,你覺得我的話有用嗎?我太人微言輕了……”人微言輕,這四個字讓沈快雪背脊一寒。
但是張記者也不是什麼都沒有做的,相比於劉記者憑借當時的報道脫穎而出,他當下將自己的發現告知了自己的上司,並且指出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宜大肆報道事件。
慶幸的是,他當時的上司認同了他的判斷。在當時,t市所有媒體都將鏡頭對準公眾的憤怒,報道他們的請願,報道他們懇求對反社會人格的洛陽實施製裁不同,他所在的媒體選擇了在事件中保持緘默。
但是在那樣大規模的輿情事件的影響下,即便案件還有眾多疑點,即便沒有人能夠認定駱陽是凶手,因為是“反社會人格”,她還是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接受了強製治療。
那之後事情就畫上了句號,所有人都當駱陽是真凶,然後漸漸遺忘了這件事。
通話進行到這裏,張記者的話似乎已經說完了,但是他並沒有掛斷電話,猶豫了一會兒,說出了一件從未對外人透露過的事,“那個女孩被送進精神病院之後,我和其他同事對她‘沒有不在場證明’這件事展開了調查。按照她父親的說法,三個嬰兒被害的時候,她都在家裏讀書上網。如果她有上網的話,就算已經沒有網頁瀏覽痕跡,說不定也能找到她在網上留下的痕跡。當時我們幾個人中間有電腦方麵的高手,破解了她的電腦,發現她常去一個論壇發帖,還在那裏找到了她在案發時在主貼下麵給他們人的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