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有霧的早晨,因為熬夜改一個稿子,我起得晚了些,來不及洗漱便匆匆跨上單車趕去雜誌社。在離雜誌社不遠的一個轉彎處,迎麵而來一輛摩托車一下子撞到我身上,我們幾乎同時倒在了地上。從地上爬起來,我拍拍身上的塵土,什麼事也沒有,可那女孩的腳腕卻被摩托車砸傷了,潔白的連衣裙也沾了好些髒水。我急忙彎腰扶起她,連聲道歉。隻見女孩撅起嘴巴,一臉憤怒,眼裏噙著淚花。她本來長得像一朵花,那樣子讓人越發心生憐愛。若換成個男的,我肯定要跟他理論一番,推卸責任,但對方是個女的,怎能狠起心腸呢?沒辦法了,我隻好把自己的自行車鎖在路旁,騎上她的車送她去醫院。
一路上,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她道歉,她說:“算了吧,瞧你,說一句對不起就夠用了!”幸好沒有傷及骨胳,在醫院做了簡單處理之後,我又送她回家。她媽愛女心切,不問情況便劈頭蓋臉地對我一頓責罵。她在一旁替我解圍:“媽,這也不能怪他,是我自己不小心嘛!”臨走的時候,我說:“我叫汪飛,在雜誌社工作。改天一定賠你一條新裙子。”“原來你也在這家雜誌?”她表示出驚訝,接著又說,“裙子就不必了,麻煩你將這份稿件交給君子編輯好嗎?昨天我和他電話約好今天要把稿子送去的。”我一下子呆住了,因為君子是我的筆名。接過她遞過來的稿件,一眼瞅見上麵的署名是姍姍,我有些不自然地說:“你就是姍姍小姐啊,君子是我的筆名。”她笑了笑:“這麼巧啊!沒想到我們這樣見麵。”許多事情真的就有那麼巧合。早在我在小鎮當教師時,就經常讀到姍姍發表的一些散文、詩歌,我來雜誌社後,她一直向我寄稿,其實早就想認識這位才女了,卻一直沒有機會。她也曾去雜誌社送過兩次稿,剛好我卻不在,沒想到今天就這樣見麵了。
姍姍在外企做財務經理,27歲的她年輕漂亮,因為心高氣傲,一時沒找到如意郎君。那日以後,她每次都要找借口親手把稿件交給我,然後和我交換對稿子的看法。有時,我們也會在電話裏聊一陣子,最初隻談稿子,但漸漸地我們的話題多了起來,我發現兩人竟有很多相同的觀點與興趣,許多地方竟能達到默契的地步。雖然我清楚她對自己產生了好感,但我從不敢多想。我是一個自愛的人,對婚外戀一直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我把和姍姍之間的關係定位於比友情實、比愛情飄的檔次上,我想:一個男人在婚姻之外有一個紅顏知己,也是人生中的一大快事吧!
也許我忘了,紅塵中的男女的友誼是很容易越位的,幾個月的相處之後,姍姍開始向我主動示愛了。有一回,我收到她寄的一篇稿子,是一篇500多字的散文詩。詩寫得很煽情也很感人,但這種紅粉氣息極濃的東西顯然是不適合我們雜誌的,這一點她應該清楚,那麼也就是說,這篇散文詩是她特意寫給我的。捧著它,我激動不安,意識到我們之間的關係不可能靜如止水了,似乎有故事要發生。
果不然,姍姍隔兩天打來電話:“那首詩怎麼樣啊?”聲音輕柔如風。“詩寫得非常好,隻是不太適合我們這兒,我退給你,請另換別刊吧!”我假裝糊。她在那邊沉默了一陣,然後換了一種嗔怒的口氣說:“你扔了吧,那就別退了。”然後電話線就斷了。我暗自苦笑著,真希望她到此為止。
哪知,我錯了。幾天後的一個黃昏,姍姍忽然打來電話,她說:“汪飛老師,上個月你編發了我的稿件,我想請你吃頓便飯,不知能否給我一次表示謝意的機會呢?”我慌忙說:“那怎麼行?你寄給我那麼多優秀作品,照理,我應該請你才是。”“那好啊,不管誰請誰,總之今晚這頓飯我們一定要一起吃,不是嗎?”說完就情不自禁地咯咯地笑了。我這才發覺自己上她當了。
那個晚上,喝了點酒、臉紅成蘋果的姍姍完全展露了她童稚、嬌媚的一麵。飯後,她像個淘氣的孩子,扯著我的衣袖要我陪她散散步。那時是秋季,我陪她沿著河岸慢慢前行。隻見一路上雙雙對對的都是熱戀情侶,那些綿綿的情話就像蟲鳴的聲音不斷入耳,令人不禁心旌搖晃。姍姍很自然地挎住我的胳膊,將頭靠在我肩上,她身上散發出淡淡的茉莉花香水味,柔柔的肌膚讓我有些魂不守舍了。於是我在心裏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絕不能越雷池半步!在經過一片住宅區時,她不容分說拉著我進了一幢樓:爸媽恨不得早一天把我嫁出去,他們給我買了一套新房,在三樓,平時我很少住,咱們上去看看吧!”
一進屋,她沒有開燈,卻一頭撲進我的懷抱,緊緊地擁住了我,我的腦子轟的一下像電腦出現了亂碼,我心想壞了壞了。許久,她俯在我的耳邊輕輕地說:“為什麼躲避我?難道你看不出我愛上你了嗎?”“我……我……”我真不知道怎麼回答才好。最後,我下了決心似的跟她說:“可是我有妻子和女兒,我很愛她們。”“這些我已經想到了,我不會破壞你的家庭,我隻知道我愛你,哪怕這種愛隻一瞬間,我也心滿意足,至少我沒有給以後的生活留下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