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醜,太仆張酺為太尉。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於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許陽侯馬光自殺。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複一歲田租、更賦。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附。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南單於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醜,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複破之。

詔以勃海郡屬冀州。

武陵漊中蠻叛,郡兵討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禦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謫見於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

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醜,立貴人陰氏為皇後。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甲子,詔賑貸並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內、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係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憂釁。昔楚嚴無災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矜孤弱,思惟致災興蝗之咎。”庚子,複置廣陽郡。

冬十月乙醜,北海王威有罪自殺。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癸巳,濟南王康薨。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稿;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閏月辛巳,皇太後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後。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後。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後於西陵。

十一月癸卯,光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仆韓稜為司空。己醜,複置若盧獄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廢慢懈□,不以為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夏五月,京師大水。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稜薨。

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

九月庚戌,複置廩犧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裏。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己巳,複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逾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製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薄夷率種人內屬。

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宿雪,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勢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巧法析律,飾文增辭,貨行於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複令災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

閏月,賑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穀。戊辰,秭歸山崩。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災尤貧者穀,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是歲,燒當羌複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醜,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