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文學作品小談紳士文化(1 / 2)

文化視野

作者:邢繼強

關於“紳士”一詞的含義,語言學專家從構詞法的角度給出了兩種解釋。一是與現代英語中的很多單詞一樣,“紳士”一詞源自拉丁語,其拚寫為“gentillis”,意指屬於某一家族的男士。二是“紳士”的英文寫法為“gentleman”,這一詞從法語“gentilhomme”這一複合詞派生而來,由“gentil”和“homme”兩部分組成。前者是“有身份人家”的意思,後來轉意為討人喜歡,富有魅力,灑脫、舉止得體、上等、出身良好等含義;後者是人的意思。

我們從語言工具書中也能找到“紳士”的含義:美國著名的《韋氏在線大辭典》(Merriam-Webster Online)中,對於“紳士”一詞作出了四種較為詳盡的解釋,即指“出身高貴的男士”、“擁有田產的貴族男士”、“出身高貴又有騎士風度的男士”、“無需為生活勞碌奔波的閑漢”;《韋伯新世界高階英語詞典》的解釋為“態度謙虛、有禮貌,受過良好教育的男子”,“形容男子有禮貌,無論他的社會地位與舉止”,“上層社會的男子,尤其是指那些有獨立收入的人”;《牛津簡明英語詞典》的解釋也大致與上引相同:“有禮貌或者舉止正式的男子”,“有騎士風度、謙遜,或者受過良好教育的男子”,“與皇室有關,出身高貴的男子”等。顯而易見,紳士主要指男性,而且多出身貴族,有騎士風範,並且具備良好的品質。

英國的法律和文學作品記載了“紳士”的由來。20世紀初,英國曆史學家喬治·斯蒂威爾指出:“紳士”一詞最早出現於1413年。當時,國王亨利五世(1387—1422年)頒布了這樣一道法規:在上訴或控告的過程中,都需要陳述被告的財產和地位。這就需要有一個新詞彙來代表在騎士和男爵家庭中的年輕成員。約與此同時,“紳士”一詞首度出現在文學作品中。在詩人傑弗裏·喬叟最為著名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有一則於1386年從法文翻譯過來的道德故事《梅裏白的故事》(Meliboeus)。紳士一詞的最初含義從這則故事中窺見一斑,“一個為留下好名聲而勤奮做事的人,毫無疑問可以被稱作是紳士”。在喬叟的另外一本作品《玫瑰的浪漫》(The Romance of the Rose)中,我們可以發現另一個有趣的定義:“他是一個紳士(gentil),因為他長期像紳士(gentilman)那樣行事”。

在曆經千年的文化進程中,“紳士”一詞的含義逐步擴大和改變,並最終形成了紳士文化。

一般認為,紳士傳統或紳士風度是來源於英國的英格蘭,常有“the English gentleman”(英格蘭紳士)的說法,但作為一種確定的觀念係統和行為方式,其經曆了一個長期的培養和形成過程,吸納了歐洲多個國家的文化精髓,包括古希臘和古羅馬的美德理想,中世紀法國的騎士道和意大利的宮廷文化等等。最終,在英國通過繼承和發展形成了完整的紳士理念。

在希臘,隻有“公正善良的”雅典人才被視為紳士。“公正善良的人”必須具備十七種美德。智能美德包括五種:智慧、理智、常識、學識以及某種創造力。道德美德包含十二種:正義、節製、勇氣、寬容、有抱負、穩重、自尊、誠實、靈活、大方、廉恥心及和藹可親。但有三類人不能列入紳士的範疇:麵目醜陋的人、衣衫襤褸、貧窮的人、石匠。可見,當時的紳士還是和財富和地位有很大的關係。

Gravitas是羅馬紳士理想的主要構成因素,意為威嚴和莊重。其要求人們要意誌堅強,不可以受激情的擺布,不能失去控製。“羅馬精神”在英國紳士的教育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騎士道是由流徙於歐洲各宮廷之間的世俗詩人和遊吟詩人為歌頌騎士保護弱小,維護正義和見義勇為在詩歌中提煉而成的。在西方的文化傳統中,中世紀的騎士道對現代歐洲人的性格起著重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