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蛤蟆”邁著四方步走過來,看看常三旺,又看看坑裏的蛤蟆,問:“這坑裏的蛤蟆真是你養的?”常三旺說:“那還假的了,買蛙苗我花了三萬塊錢呢!”“吃蛤蟆”點點頭:“你養蛙之前向環保局遞申請了嗎?進蛙苗的時候請環保局的人監督了嗎?”常三旺愣了:“養蛙還要遞申請?進蛙苗還要讓環保局監督?”“吃蛤蟆”打著官腔:“不申請,不監督,誰知道你這坑裏的蛙苗是買來的,還是從溝裏抓來的?你要是抓捕野生青蛙就是犯法,犯法可要受法律製裁的!”常三旺傻眼了:“這個我不懂,下回注意,再進蛙苗的時候通知你們一聲,讓你們來監督。”“吃局長”板著臉:“下次是下次,先說這次怎麼辦吧。”常三旺把手一攤:“這次我的蛙苗進完了,你說怎麼辦?”“吃蛤蟆”說:“我看在你是初犯,就不罰你了,這樣吧,你抓幾隻蛤蟆讓我們回去化驗,看看你這裏的蛙和野生的一樣不一樣,如果不一樣,說明你說的是真話,如果一樣,證明你在撒謊,我們要回來處罰你。”常三旺一聽,把腦袋搖得象拔浪鼓:“不行不行,我的蛙已經快出坑了,一個一斤多重,能賣好幾十塊錢呢,你們拿幾隻走就是幾百塊錢,我不幹。”“吃蛤蟆”一聽,瞪起了眼:“我是環保局長,拿你幾隻蛤蟆都不行嗎?”常三旺也瞪起了眼:“甭說你是環保局長,你就是環保廳長,也甭想從我這裏拿走一隻蛤蟆!”說著,還就叉開了腿,握起了拳頭,那意思,“吃蛤蟆”和“鄭跟屁”要敢動他的蛤蟆,他就張飛勸架——揍人!“吃蛤蟆”一看常三旺那架式,不敢再說別的了,擺擺手說:“好,你不讓拿好辦,等著瞧吧。”說完,氣哼哼和“鄭跟屁”上車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