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具有“騙、邪、狂、秘、反”五個特征。一“騙”。一個騙子、一套騙術、一樁騙局。“法輪功”組織雖然在政治上有不可告人的圖謀,但它能蒙騙這麼多人,公開打出的並不是政治綱領,而是有一套幌子和招牌,即從群眾“健身、祛病、修性”的需要入手,精心策劃、包裝、編製一套歪理邪說來欺騙廣大的習練者,企圖利用廣大習練者的力量來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二“邪”。騙得厲害了,就會走向“邪”,講的是歪理邪說,幹的是歪門邪道,形成一股較大的社會邪惡勢力。而“邪”到頭必然走向“狂”、“秘”和“反”。三“狂”。狂妄自大,煽動狂熱、盲目崇拜和信仰。四“秘”。詭秘組織,詭秘聯係,詭秘活動。五“反”。反科學、反人類、反社會、反政府。這五個特征可以概括為如下幾句話:編造歪理邪說,製造恐怖氣氛,神化活的教主,實施精神控製;玩弄各種騙術,大肆斂財聚資,發展極端組織,打壓內外異己;目無一切法紀,破壞社會安寧,戕害信眾生命,泯滅親情人情;具有政治野心,權欲極度膨脹,蓄意顛覆政府,最終走向極端。
“法輪功”的蔓延有一個萌生、發展、膨脹的過程。從最初以祛病健身、傳授氣功為名,到重點宣傳“修煉”、“度人上天”,再到公然與政府分庭抗禮,仰仗洋人鼻息,甘當民族敗類,一步步“圓滿”著罪惡的歸宿。
然而,“法輪功”的醜惡為什麼未被眾多的習練者戳穿?為什麼明明是火坑但習練者還會在李洪誌的欺騙下走火入魔、如此癡迷?讓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麵來做一分析:
一、靈魂迷茫下的“解惑”
通過對大量資料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法輪功”癡迷者的職業、年齡、性別、學曆、健康狀況有其特殊性:一是從性別上看,以女性為多,練功者女性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婦女癡迷者以離婚、家庭危機、下崗、內退和身患疾病者居多;二是從職業來看,各種職業的人幾乎都有,但以離退休人員、下崗人員、無業人員為多,占練功人數一半以上;三是從身體狀況上看,大多數習練者由於身體不好,身患疾病又負擔不了醫療費用的老人在練功者中占多數;四是從文化程度分析,受中等教育者占總人數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五是從家庭狀況分析,多數有婚姻失敗、家庭破裂的原因。
從上述情況可看出,他們處於弱勢生存狀態,屬於社會的邊緣,在思想、情感等方麵缺乏歸屬感。在他們之中容易產生精神迷茫,甚至幻想尋求超世脫俗的環境和方法來改變自己的現狀。而李洪誌把地球上的人細分為兩類,一類是想覺悟、想回升、想上層次、想圓滿的“練功人”,其他是“你爭我奪的常人”;“真正修煉的人是不會得病的,也不會遇到什麼危險”,因為練功人有“法輪大法”“保護”,有“師傅”“保護”,一旦成為常人,“就麵臨著徹底毀滅,那叫形神全滅,很可怕”。李洪誌的這種說教,對中國經濟轉型時期產生的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還是具有很大欺騙性和誘惑力的。
其實,在任何一個社會裏,都有一些人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處於弱勢地位,他們感到冷落和孤獨;總有一些人在身體上、愛情上、家庭上遭受挫折、坎坷與不幸,他們感到有缺憾和心靈創傷;總有一些人有性格上和思想方法上的缺陷,內向、自卑、孤僻、壓抑、思維單向,自感懷才不遇等等。例如,以婦女為例,首先,在社會轉型期中,婦女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和承受更多的生存壓力,由於技能和素質相對較低,一方麵她們麵臨再就業困難,另一方麵,離開工作崗位後,失去基本的經濟來源和精神寄托,她們中的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安排今後的生活,充滿了被社會遺棄和輕視的恐慌心理和失落心理。其次是婚姻家庭的不穩定情感帶來的壓力。社會轉型時期給婚姻家庭帶來的影響是十分明顯的,婚外戀、嫖娼的泛濫、家庭暴力、買賣婦女、勞動力流動引起的婚變事件增多造成許多家庭的破裂,婦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其三,是身體健康壓力。進入中年的婦女是患病的高峰時期,除了生理方麵的疾病外,由於生存壓力引起的心理疾病也是她們普遍的病症。老年群體的生存狀況與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快速到來有關。
調查表明,城市老人醫療保健需求、文化生活需求不能得到滿足是最為突出的問題。同時,由於以家庭為主體的養老方式與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其他家庭成員對於老人的照料越來越少,“空巢家庭”增多,使很多老人處於孤獨、寂寞、日常生活無人照料、生活極度枯燥乏味的狀態之中。
不盡如人意的生存狀態給弱勢群體帶來了種種思想問題,使他們陷入了困惑,這些練功者或者不善於交流,囿於日常生活圈子,自我封閉;或者身體狀況差,家庭不和睦等等,容易產生消極無助,尋求解脫的心理,這種強烈的悲觀厭世情緒和失衡心理,使他們希望在一種虛幻的世界中重新尋求自身的價值。“法輪功”利用“末世說”、“真善忍”、“業力回報”、“在修煉中找回自我”等具有極大欺騙性與誘惑力的邪說,滿足了一部分人的心理需求。在這些主要以婦女和老人居多數的癡迷者中,其思想上表現之一是對“法輪功”邪說深信不移,堅持練功;二是為了追求所謂的“圓滿”。
從行為表現上來看,練習“法輪功”的婦女人群和老年人群首先是在傳播消極情緒。他們在群體交流中更多地看到社會生活中的消極因素和負麵影響。這些消極的情緒不僅傳染給群體內的人,還通過自己的家人、朋友影響到其他社會群體,形成對社會的抵觸情緒。其二是在悲觀失望中尋找精神寄托和自我麻痹。這是弱勢人群采取的較為普遍的一種解脫方式。對於這一部分人來說,“法輪功”成為他們尋求精神慰藉的鴉片。其三是采取群體行為向社會展·156·示自身的要求。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不僅具有共同的心理需求和利益需求,又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同時,作為社會中的弱勢人群,他們沒有太多的後顧之憂,因此,當他們的要求受阻,感覺到自己的心理和精神壓力發展到忍耐的極限時,很容易采取不顧後果的偏激行為。
從上述情況可看出:這裏邊有婚姻、家庭、身體方麵的因素,有個人心理方麵的因素,也有對社會分配不公,對社會一些腐敗現象看不慣而政治思想教育跟不上等方麵的原因。他們大多具有“易受暗示”的性格弱點,缺乏獨立分析與鑒別的能力;缺乏自我意識,個性懦弱,多為順從型個性。因期望值過高而追求圓滿,企圖滿足自己的“自我實現”的最高境界,想入非非,喪失理智。自我封閉,脫離社會現實,他們隻關注自己,生活在虛幻世界裏。作繭自縛,被精神控製,嚴重的甚至進入精神病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