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創造力的創造(1 / 3)

創造力的創造

學術論壇

作者:戚靈嶺

藝術創造在文明的發展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圖像先於觀念而產生的史實說明了在人類曆史上,經過藝術加工的形象是如何導致或促成了概念的產生,與之相關聯的意象作為神經係統的一種功能,何以發生於語言的獲得之前。不僅如此,視覺藝術,尤其是繪畫藝術,是藝術家構建於客觀事物之上的創造,其不但是對自然的模仿,更是心靈意象的一種回歸。

在西方藝術的曆史上,曆代藝術家一再試圖所做的——選擇、改造、構成和美化,無不在模仿和複製自然情景的締造與發展。即便是中世紀,人們並不那麼嚴格地注重於傳統藝術的模式,但在人們的心理中多少是以對現實的準確再現為目標的,即與其所再現的客觀事物直接聯係在一起的。

在認知的過程中,人們往往會下意識地對其認知的對象進行想象與分類,並把某種已知的意義賦予它們。否則,生活對它們來說將是一個混亂而不可理解的世界。而人們已知的意義又無不取自於他所賴以生存的他人和社會——如父母、夥伴、同代人以及我們的傳統文化。

通常,藝術家在作畫時本能地依賴自己的知覺或記憶,而並非依賴對對象的觀察。正是其保留在各種記憶中的意象喚起了藝術家意欲去畫不在場的事物。事實上,迄今保存下來的人類最早的藝術,比如法國南部的拉斯科岩洞或西班牙北部岩洞裏的作品,即是原始藝術家們借助對物象的記憶創造出來的。

由此而引發的藝術史上的重大分歧是:依靠知覺創作出的作品是否要比依靠想象創作出的更逼真。在很大程度上講,要證實這一點並不像看上去那樣容易。首先,依賴想象的藝術家在喚起一個事物的形象之前必須要見過它才行。其次,他在依據記憶去繪製圖像之前存在著的關於此物的概念和對它所抱的情感無不直接影響著他觀察事物的方式。換句話講,對某物的過去的經驗——對該事物所知所感的一切內容——都影響著藝術家觀察該事物的方式。更重要的是,產生創造力的知覺本身並非像它表現出來的那樣好像是一種簡單的神經生理過程或簡單的心理過程,其不隻是被動地獲取印象,而是隨著心靈的活動選擇視覺目標後,再把它們組織成像。有意識的知覺往往隨著自由知覺、局部知覺以及突出部位知覺等無意識的過程產生而來。

知覺的早期階段,猶如意象或夢一樣令人難以記住。人們記不住它們是因人們不能賦予其以一定的意義所致。就像我們因聽不懂外語則難以把詞的發音與其意義相聯係一樣。由此可見,前知覺階段和早期知覺階段甚至比原發過程更難以體味,除非它們與某種意義聯係在一起。

就藝術的客體而言,人們通常看到的是一種表麵的秩序,在這個秩序下麵有一種隱蔽的秩序或兩種不同的知覺類型——深層秩序的知覺和表麵秩序的知覺。表麵知覺所遇到的限製,正是深層知覺所要掙脫的。藝術中的自由知覺常常是模糊不清的,一旦藝術家形成了明確的概念就會立即忘掉它們。正是表麵知覺和深層知覺所進行的隱蔽和意識不到的這一角逐,使表麵的知覺更加活躍並增添了藝術魅力,加強和推動了創造力為非理性的本我和理性的自我的服務性能。這亦使我們看到,在藝術家的心靈深處,無處不在接受著無意識的審視。藝術家或觀賞者對於整個對象所擁有的一種綜合性把握,使其在不斷放棄精確的視覺形象中體驗到一種不清楚的整體景象,直至這種不可思議的綜合景象在整體結構的把握中變得明晰起來。

從認識的水平看,這種情況也許類似於心理學中的內覺或原始集合。有時這種原始的前知覺功能把握或看到的僅僅是一些片段或不完善的整體。然而創造者們是在注意觀察或想象到整體的情況下去協調局部、去注意分離的片段或明顯突出之點的。如視覺藝術在許多方麵表現出來的知覺感受,使藝術家懂得了,顏色本身並不具有某種知覺上的價值,但是與其他顏色構成一定關係時,它就將顯出亮一些或暗一些的效果。而形狀則根據與它相聯係的其他特點才得以改變其自身的審美價值,它們甚至可能由於獨一無二或比其他形狀更突出或多次重複出現而顯示出某種獨特的價值,但其法則和定律作為一種固有的性質,無論什麼思想內容進入其中都是以暗含的或僅僅是以潛在的方式而共存的。

對於穴居野人的繪畫,用生動性這個詞來加以描述絲毫不為過。因為從這些繪畫的效果來看,且不談其意圖是什麼,它們是如此真實地表現了動物的生命活力!然而,它們的人物形象卻總是跳不出程式化的平麵處理和用單調的顏色來繪製圖像。其生動的風格或圖式的風格,在以自然主義的方式表現動物形象時,體現了人類發展中最重要的一個階段——思維的發展——從動覺轉變為想象。其次,穴居人在洞裏無法參照模特兒的情況下能如此真實地畫出動物形象的事實表明,原始人和現代人同樣有著一種意象的體驗。當一個兒童稍大一些仍不能如願地準確模仿自然時,他與原始人借助了同樣的方法——簡化形式,即把對象的組成減少到隻剩下基本成分。如把人體簡化為一種圖形:兩個點代表眼睛、兩條線代表胳膊,再用兩條線代表腿等。顯然,他們同樣都能夠抽象出重要的關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