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電視新聞寫作中的真實性與文學性
文化傳播與教育
作者:賈穎
摘 要:關於新聞和文學之間的關係,許多的電視新聞工作者都有共同的認識,就是文學會降低新聞的真實性。文學利用創造和虛構,樹立藝術內容或者人為。但是新聞的核心和價值卻在於“真”。文學中常用的兩種手段,卻是新聞絕對不能有的。盡管這樣,電視新聞的工作者在真實實踐的過程中愈來愈感受到一個對立的事情,僅僅單純直接地給人們講述事件的真相,觀看者、信息接收者反而對那嚴肅謹慎文字產生了反感或忽視,這也說明了一個事實,受眾們更加認可的報道形勢是需要聯合新聞的真實性和文學的感染力,隻有通過這樣才能夠更好的引起觀眾的關注,形成內心的共鳴。優秀的新聞作品可以直擊人內心的,讓人讀完、看完能有所思考,對社會有些震撼。電視新聞的創作必須是對事件真相的客觀說明,論述真實性與文學性以及在新聞創作領域的辯證統一關係。
關鍵詞:電視新聞;新聞寫作;真實性;文學性
中圖分類號:G2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4)11-0158-02
一、電視新聞寫作的真實性
(一)電視新聞的真實性能夠增加新聞價值
電視新聞是對最近事件真相的說明。真實性就是新聞的靈魂,也是新聞需要要素中最核心的,這個是絕對的、不能改變的。失去了真實的新聞,就是沒有意義,也丟失了存在的必要。在真實的實踐當中,有一些部門的記者隻關注一時轟動,想象新聞、杜撰新聞,就利用自身大腦的想象去完成新聞的寫作,一般很容易將自身的思想內容生搬硬套的加給新聞當事人[1]。雖然這類新聞作品遣詞造句華麗,但是依然不具有一丁點的新聞價值。
(二)電視新聞應以事實為根據去體現立場
新聞的另一原則便是抒情有度:新聞不能與事件真相相離,因為事件而產生感情和想法需要表達,但是這個表達需要在以真相事實為限度,因此這就對寫作者寫作有所要求。在完成新聞寫作的時候,不可以違反新聞的原則,還要將自身的立場體現出來:支持和反對,批判和頌揚都要有所體現。另外,真實性對於新聞存在和影響力的發揮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對於新聞寫作的真實性要求都放在一個很關鍵性的地位,因而它成為了新聞媒體取信於廣大受眾的關鍵以及新聞工作者在新聞采訪、寫作、編輯、評論等工作做中追求的重要目標。這更顯示出新聞應該以事實為根據去體現立場,多層次的去體現新聞寫作的真實性。1948年通過的《聯合國國際新聞信條》:“報業及其他新聞媒介的工作人員應盡一切努力,確保公眾所接受的消息絕對準確,不能任意扭曲事實,也不可以故意刪除任何重要的事實。”全國記協1997年第二次修訂通過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第四條就是“維護新聞真實性”。由此可見,新聞真實性的重要性[2]。新聞工作者必須通過對事實的報道揭示該事實發展的原因以及本質。作者在進行新聞寫作的時候,需要注意這兩個方麵的有機統一,這樣才可以讓新聞作品在不失去核心、不違反新聞基本規律的同時,:還讓觀眾喜愛新聞,傳播一些社會消息,具備一定社會意義。電視的新聞作品是稍縱即逝的,優秀的作品可以讓觀眾有所思考,有所回憶,從這樣的作品裏麵思考出哲理。
二、電視新聞寫作的文學性
(一)電視新聞寫作的文學性應與藝術性相結合
新聞作品的寫作者也要具有一些文學素養。
新聞寫作者寫出具有文學性的新聞,這是一個挑戰。既需要寫作者具有文字功底還要有一些文學素養,最重要的還是有能把所學轉換成所用的能力。
電視新聞寫作的文學藝術性,也在新聞真相的表達上有所創新。看到別人看不到的,寫別人所寫不到的,對於一個新聞,一個事件,有不同的看法、認知。這個是新聞寫作中很有難度的部分。就像歌德說的那樣:“凡是值得思考的事情,沒有不是被人思考過的,我們必須做的隻是試圖重新加以思考而已。[3]”也在對各種各樣社會現象或者事件的體會和思考中,從人性的角度出發,這樣才可以創作出足夠優秀的新聞作品。
優秀的新聞作品,在告訴受眾真相的同時,還能讓他們在了解新聞、接受新聞的過程中,全麵體會新聞中的文學魅力。從1960年開始,中國的著名新聞記者穆青先生提出了“用散文的筆法寫新聞”,要在新聞的寫作實踐當中,把散文特有的自由、靈動、精煉等手法在新聞作品中得以運用。
(二)電視新聞寫作應強化文學性的滲透力
電視新聞的創作可以利用強化文學性來對滲透力進一步的加強,來完成更加抓人眼球與形成共鳴的目的。
案例分析:
央視的《新聞調查》,利用解說詞和鏡頭的語言,通用敘事文學的手法,強化感情效果,一樣在堅持新聞事實真相的基礎之中,有目的地添加了部分感情的內容,讓很多本來是很枯燥無味的新聞材料,變得更加生動、全麵,使觀眾有了情感上的共鳴。“各個報紙的新聞記者們用盡各類方式,希望將‘實話實說’的素材變成一種含有文學內容的‘實話巧說’,讓新聞更加精煉並富有內涵,用文學性,做到思想性與藝術性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