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我們把何為幾何的事情先放一放好吧!我今天來可不是專門閑聊的,我是有正事要辦的,我要修建房子啊!”晨悅鄭重地對房健說道。
房健心知今天再問也問不出個所以然了,便打算以後有機會時再向晨悅請教這個問題。於是便說道:“行,不問就不問吧!那我們就來討論下你的房屋問題總行了吧!”
“這還差不多!不過房叔,我的圖紙你看了後,可有哪裏不合理的?能不能修建的出來,還有材料我也還沒聯係人買,不如您看就找你認識的熟人把這事給包攬下來怎麼樣?”晨悅向房健說著,希望征求房健的意見!
“行,你的圖紙雖然有些地方畫的不夠專業,但是你上麵附有標注,還是能夠看懂的,我回頭再仔細的研究研究,按照你圖上的意思再重新整理一張出來。另外,關於材料的事情,今天我就抽空幫你聯係人買材料!”房健一拍胸口保證的說道。
晨悅聽後,低頭從挎包裏掏出一個粗糙的荷包出來,遞給房健說道:“房叔,這個是十兩銀子的定金,你先收著,買材料的話不知道夠不夠,不夠的話您可以找我。”
晨悅也不知道應該給多少錢好,給了買材料的訂金後,覺得還應該再給房叔單獨一份銀子作為他私人包工頭的錢。於是晨悅又掏出一份五兩的銀子作為房健個人包工頭的錢,遞給他並說道:“房叔,這是給你個人的錢,作為包工頭的定錢,等房子修建完工後,我再結算剩餘的工錢!我們再立個字據簽上各自的名字,您看怎麼樣?”
房健說道:“這是自然,陳姑娘可真是仁義,這事都還沒做呢,就已經付了定金了。您放心,我會好好帶人做事的!”
然後房健就去準備筆墨,很快就擬好了合約,合約的內容大致為:
今龍騰大陸大漢天朝玄德年間,於玄德二十四年初夏,即農曆四月二十六日,京郊常青村人氏陳晨悅,當日上午交十兩白銀於京城人氏房建,作為代買修新房的材料訂金。另外,又交付五兩白銀於房建,作為其包工頭的定錢。
然後下又附加上當時日期,以及兩方人親筆簽名,最後按上朱砂手印。到這裏時,合約便算是完成了。
其合約一式兩份,房建與晨悅兩人各執一份。
有關於晨悅的建房事宜暫且談到這裏,接下來晨悅便要求告辭。晨悅還要再回一趟常青村才行,她得跟村長商量一下自己想要租房子的事情,總是住客棧也不是個事,什麼都得花錢,雖然在鄉下也要花錢,可是鄉下的消費水平相對於城裏來說,真是低太多了。
首先住房沒客棧貴,再則飯食也沒城裏貴,在城裏一個人一頓飯可能要花個至少十文左右,通常一般人都是消費的二三十文一個菜和飯,倘若在鄉下的話,就不用花費這麼高了,一頓像樣的飯食,大約最多十文左右就可以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