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打春(2)(1 / 3)

古人常將對方尊稱為“足下”,足下是何用意,由何而來呢?據劉敬叔著《異苑》卷十記載:晉文公重耳流亡時,有一批忠臣跟隨著他,介子推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耳回國登上國君之位以後,大封功臣,以表彰他們的忠心。封官時卻把介子推這位忠臣忘了,介子推也沒有去找重耳,到山中過起了隱居生活。晉文公後來想起了他,認識到沒有封介子推是錯誤的,便再三派人上山去尋找,介子推就是不出山。晉文公聽了大臣們的建議,放火燒山,想以此法把介子推逼下山來。誰知介子推執意不肯下山,抱著一棵大樹被活活燒死了。晉文公非常傷心,就命人把這棵樹砍下一段,給自己做了一雙木屐,穿在腳上,以表示對介子推的紀念之情。每當晉文公看到木屐時,總要感歎地說一句:“悲乎,足下。”從此以後,“足下”就成為一種尊稱。

有人對《異苑》中的這一說法持不同意見,並以《史記·秦始皇本紀》的注釋中引述的東漢蔡邕的另一種說法來證明足下的出處。其雲:“足下”、“陛下”、“左右”、“侍者”等,都是表示極其尊敬的一種套語。古人在君主或尊長麵前說話或做事都要畢恭畢敬,為了表示這種尊敬,都不敢正眼平視對方,也不敢直呼其名或直接對話,隻能請君主、尊長的左右衛士或手下侍者,或“陛下”(台階)衛兵來轉達意思。後來,“左右”、“侍者”、“陛下”、“足下”就被衍化成了對對方的代稱用語了。

與“陛下”、“足下”相似的尊稱還有“殿下”、“麾下”、“閣下”等。“殿下”本來是對天子的尊稱,漢以後被演變成對太子、親王的尊稱。唐以後隻能對皇子、皇後、皇太後稱以“殿下”。“麾”是古代軍隊中的旗幟,將帥身後都要高舉一麵大旗,所以,麾是對將帥的尊稱。“閣下”是古代對大官的尊稱,如三公宰相等。因為三公宰相可以自己設置館閣,召集有智慧人物來幫他們出謀劃策,所以,這些智慧人物也常將三公宰相稱為“閣下”。後來,一般的刺史在他所鎮守的一方也有權開閣,收羅人才,因此,對刺史也就可以稱做“閣下”了。到了唐代,尊稱下移至一般老百姓,現代書信中的“閣下”用語,就是這一下移結果的延續和運用。

與以上尊稱相關但略有區別的是“膝下”,子女在幼年時常在父母的膝下嬉戲玩耍,所以,子女們在稱呼“父母大人”時,往往要在後麵加上“膝下”二字,以表尊敬。

“在下”一詞是謙稱,不稱人,而是稱己。古人在座位的排列上有著嚴格的尊卑意識,尊者在上座,卑者在下座,所以,人們在謙稱時就稱“在下”。

在先秦至漢代時期,上至帝王,下至平民,都使用席子,席子是被廣泛使用的室內起居家具。那時的人們還沒有凳子和椅子,類似今天人們所使用的折疊椅的輕便坐具是在東漢末年從西域傳入中原的,被我國人民稱做“胡床”。席子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家具,所以,人們常用“座無完席”來形容貧窮。

席子在古代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人們在坐席方麵也形成了一套相當講究的規矩。依古禮之俗,尊貴者、長者、師者,都設有專席。凡同席之人,其身份與地位都應當相近,否則,就被認為是對長者和尊者的不尊重。如:漢武帝時,名將衛青的兩個舍人跟隨衛青赴平陽公主家做客,被安排與騎奴同席而食。他們倆就認為,這是主人把他倆的身份降到了家奴的地位,便憤怒地“拔刀割席”,以示不滿。

古人的席地而坐的禮儀也是十分繁縟的。孔子有“席不正,不坐”的說法。所謂坐席,其實是以膝抵席,屈腿和後,臀部依托在腳後跟上,與今天跪的姿勢差不多。如果將腿伸向前方,稱做“箕踞”,是失禮的坐法。

席上的禮儀也很多。古人對坐席看得很重,所以也把“席”引申到朋友之交中。能夠同坐一席的人,往往是關係親密或身份相仿的人,如果對某人的品行不滿,則以斷席來表示絕交,如管寧與華歆就有此舉。管寧和華歆都是東漢末年的名士,二人是好朋友。有一次,他們兩人在園中共同除草,幾乎是在同時看見了地上的一塊黃金,管寧隻管除草,而華歆則將金塊拾起,拿在手裏看了一會後又扔掉了。又有一天,二人在一塊讀書,有一位大官乘車經過,管寧依舊讀書,華歆卻跑去看熱鬧。當華歆回來時,管寧已將席子割斷了,坐到一邊去了,並對華歆說:你不是我的朋友。管寧是從華歆拾金和去看大官這兩件事情上看出華歆是一個追逐名利的人。追逐名利的人是不可以成為真正的朋友的,所以割席絕交。

席在我國曆史上的重要影響涉及許多方麵,比如:我們日常所說的“座無虛席”、“大辦酒席”、“主席”、“上席”、“下席”等,就是在席的曆史影響下形成的習俗和詞彙。席甚至被政治、社會活動所用,如“出席會議”、“即席發言”、“一席知心話”、“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等。席在古代是分主次的,後人就將它借用到政治活動中來,如國家主席、軍委主席等。

席在陝北民間被看做是“富”的象征。有俗語說:“窮氈富席子”,就是說無論你再富有,在炕上僅僅鋪陳著氈毯而沒有鋪席子,也不能說富有。隨著經濟的發展,席子越來越少了,尤其在城市中已沒有了席子的蹤影,但在農村仍然普遍存在。

三寸“金蓮”與纏腳

南朝齊廢帝東昏侯蕭寶卷有個姓潘的妃子,長得貌若天仙,妖豔非常,把蕭寶卷弄得神魂顛倒。尤其叫蕭寶卷著迷的是潘妃的一對小腳,據說大小不滿三寸。蕭寶卷為討得潘妃的歡心,欣賞潘妃挪動小腳時走路的特別姿態,特意造了神仙、玉壽、仙華等幾座金碧輝煌的宮殿,又讓工匠用金子鑿成蓮花的形狀,貼了一地,讓潘妃慢慢地在蓮花上行走。真是纖纖碎步,足下生輝。蕭寶卷認為潘妃的這種步態和走路姿勢非常奧妙,連連稱讚潘妃是“步步生蓮花”。

蕭寶卷隻做了三年皇帝就被殺了。潘妃也被認為是亡齊的禍水而被縊死。但是踩蓮花的故事卻被流傳下來了,後人也因此將女子的小腳稱為“金蓮”。

到了五代末期,南唐後主李煜有一個宮嬪叫窅娘,長得美麗動人,並且擅長舞蹈,與南齊時期蕭寶卷的潘妃相比起來,也是毫不遜色,隻是腳比潘妃大了些。李後主便叫人製作了一朵六尺高的金蓮花,並用精美的寶石、絲帶等作裝飾;又讓窅娘用布帛纏緊足部,使足背弓起,看上去像彎彎的新月,然後讓窅娘在蓮花中起舞吟唱。有人寫詩讚美曰:“蓮中花更好,雲裏月常新”。一時,宮中的女子們都紛紛效仿起來。以後,這種風氣傳出宮外,後人也因此認為,纏足源於李後主。

到了北宋晚期,纏足已在貴族婦女中流行,到了明清兩代,連一些小康人家的女子如果不纏腳時,也要受到極大的輿論壓力,甚至連婚嫁都成為問題。普通的勞動婦女出於生產的需要不能纏足,但在某些場合下也要裝成小腳的樣子。

在一些小說中如《鏡花緣》裏說纏腳是由唐代武則天的宮女上官婉兒開始的,其實,這是小說創作的需要,將潘妃的小腳和窅娘的纏腳糅合在一起,是為了進一步襯托小說的渲染氣氛。

女兒額頭一點紅

古時候的婦女們喜歡在額上點上朱砂,稱做“美人痣”。即使今人,一些做媽媽的也總喜歡在嬌女的額頭上點上一點胭脂,讓孩子顯得更加嬌柔漂亮。

此俗與我國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有關。當年,吳王夫差打敗了越王勾踐,勾踐為了求得吳王的歡心,便將西施送給夫差。夫差千方百計地討西施的歡心,可她總是矜持、高傲,若即若離。因為西施知道,稍有不慎,就會惹得吳王夫差發怒,這樣就會給越國帶來國破家亡的慘禍。因此,她隻能把仇恨埋在心底,一麵裝出幾分溫柔,一麵又有些若離不遜的樣子。這就使得夫差心馳神蕩,發誓一定要做點什麼,討得美人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