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喪葬(4)(1 / 3)

以上都是孝服的規製,服以孝服並不能稱之為戴孝,真正意義上的戴孝是根據孝的輕重不同,用白藍青黃四色絨線揉縫成小球以佩之,才能稱做“戴孝”,以絨線揉縫成小球是表示父母親曾經將自己從繈褓之中撫養成人是很不容易的,孝子佩戴此絨球是感激父母之恩,永遠不能忘懷,因此,成為戴孝的重要標誌。有了這一標誌,他人也可以從中區分出那些是孝子,那些是親友了。由此,可以說,孝服是禮製的標誌,絨球才是戴孝的標誌。舊時的戴孝是男佩左腕,女結於頭發之上,直待“除靈”以後才能按照禮製依次換其顏色,由“粗孝”換為“幼孝”,即民間俗稱為“換孝”。服父母孝,古時至百日前均須服麻服而斬衰,不剃發。以麻布條紮腕至七旬後始換為白布條。百日後脫孝服,始可理發。已出嫁的女兒一般將孝“寄於喪家靈桌之上“於歸寧致祭時始戴之。

陝北的喪葬禮俗是以棉花團成圓球,不分顏色,用白線穿著,懸掛於耳旁。父亡則垂於左耳側,母亡則垂於右耳側,父母雙亡則於兩耳側皆垂。陝北民間將這一棉球稱做“塞耳棉”。其意是人在世上總有好壞,常被人有所評論,說好的也有,說壞的也有,孝子們因在服孝期,任其自由評說,聽見裝作聽不見,不予理會。孝子們不要與人爭論,就將棉球掛於耳側,作警示作用,遂而成為一種民俗。

服製

《禮記·檀弓上》雲:為自己的從母和舅母這兩類人著服,君人沒有說過。但也有人說,如果同在一起做飯和吃飯時,就應該為她們服緦麻服。天子哭諸侯之喪時,戴色赤而微黑的爵弁、葛、黑帛的衣服。另一種說法是:天子派官吏代他哭,吃飯時不奏樂。天子殯的禮製是,柩的四周堆疊木材,塗上白土,載柩車的轅上畫著龍,外麵加槨,把繡有黑白相間斧形花紋的幕做成屋頂之形,全部塗滿裝飾起來。這是天子殯的禮製,一般人是不能用的。隻有天子的喪事是以分別姓氏的不同來就不同的位而哭的。孔子厭惡不在應當所處之位上號哭的人。沒有做官的人,不敢用財物去助喪,如果用財物助喪,就要秉父兄之意送去。

《禮記》中關於這些服製以及喪葬禮製的規定,後來被人們打亂了。有些王製亦被庶人所用。比如天子之殯柩轅上畫龍,在陝北喪葬禮俗中,也有人在棺上畫上了龍,有的則雕刻其上,在陝北禮俗中卻從未有各自站位的說法。用財物去助喪已成為陝北喪葬中一項重要的贈賻習俗,無論做官與否,都是這樣的,而且都是以自己的名義送去,但亦有以父兄名義送去的。陝北的哭喪一般沒有穿戴上的講究,在冬天,穿裘者有。這些看來不合禮製的習俗,都是隨著時代的變遷衍化出來的。

宗親與外親

宗親是指同一祖先所出的男係血親。如父母和親生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姊妹等。也有擬定而來的,如養父母與養子女。外親是在血緣關係上的不同認定。如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在外祖父母來說,外孫子女就是外親,在外孫子女來說,外祖父母就是外親。

無論宗親還是外親,都是血親。所謂血親,就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血親又被分為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直係血親是指有著直接的血緣關係,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不論父係或母係,子係或女係,都是直係血親。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在我國封建社會中,隻承認父係(男係)的血緣關係,因此也就將父係血親稱做“宗親”,不承認母係(女係)的血緣關係,因而將母係血親稱做“外親”。這樣的區分,從血緣關係上來說是不對的。但在封建觀念下,宗親一直占據著主要地位,高於外親。所謂旁係血親是指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非直係血親,但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如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於父母,伯叔姑母和自己同源於祖父母,舅父、姨母和自己同源於外祖父母。由此可以看出,旁係血親中也有宗親,亦有外親。

旁係血親又分為三代以內旁係血親和五代以內旁係血親。

三代以內旁係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係血親。如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伯、叔、姑和侄、侄女,舅舅、姨和甥、甥女等。

五代以內旁係血親是指從同一高祖父母同源而出的人。從自己往上數,包括自己、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按照我國絕大多數地區的傳統習慣,隻要屬於五代以內的旁係血親,不論輩分是否相同,一般不能結婚。有的習俗隻要是同宗是絕不可以結婚的。

古人為什麼要將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劃分為“宗親”與“外親”,這是宗祧繼承製度的產物。所謂“宗”是指祖廟,是供奉祖先神主的廟,所謂“祧”是指供奉遠祖神主的廟,故名祧。《禮記·祭法》中雲“遠古為祧”,指的就是此意。宗祧繼承的原則是繼承宗廟的祭祀,是源於宗法製度和嫡長繼承製。宗祧繼承限於嫡長子。無嫡長子則由嫡長孫繼承,無嫡長孫始由嫡次子繼承,無嫡子嫡孫始由庶長子繼承,無庶子或庶孫,始可於同宗中找昭穆相當(輩分相當)者立嗣。由此可見,古人對宗親與外親的劃分在宗祧繼承中所占有的位置是何等重要,在喪葬禮儀中體現得更充分、更具體。五服不僅是區分宗親與外親的標誌,也是宗祧繼承的顯著標誌。

宗法製度是由氏族社會家長製度演變而成的,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與國家製度相結合的族製係統。它是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一種製度。其特點是國家組織與家族組織緊密結合,宗法等級與政治上的等級完全一致。到了周代又與嫡長製結合,並日趨完備,形成了宗法禮儀規範,後人將原始的宗法禮儀用於社會習俗中,尤其在喪葬禮儀中體現得更為完備,所以,人們非常重視。

殯葬

根據《禮記·王製》所雲:“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庶人懸封,葬不為雨止,不封不樹,喪不二事。自天子達於庶人,喪從死者,祭從生者,支子不祭。”禮記的這段製規所雲,就是天子死後七日,才移置其棺於殯宮,七月以後才舉行葬禮。其空出的時日是以備遠道的人前來奔喪。諸侯則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則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這是因為,地位越低,交遊的範圍也越窄狹,所以參加喪葬的人也就少,是不需太多時日的。埋葬庶人,但懸而下棺,不用引紼。埋葬之事也不因下雨而停止。埋葬之處不堆土為墳,亦不植樹。三年的喪期,自天子通於庶人,喪期之內,不做居喪以外的事情,也是自天子通於庶人,沒有什麼兩樣。喪事的禮節應依死者的身份地位而行之,至於祭祀之禮,則以主持祭祀者的身份地位行之。不是嫡係的子孫,不能主持祭禮。

墓地的站位

參加葬禮的人到達墓地以後應當如何站位?《禮記·檀弓下》中雲:國子昭的母親死了,問子張說:“出葬到墓地後,男子和婦人該就什麼位置?”子張說:“司徒敬子的喪事,是我的老師掌管禮儀的,是男子麵向西,婦人麵向東。”國子昭說:“啊!不要這樣的。”接著又說:“我辦喪事有許多賓客來觀禮,一切由你掌管,賓客在一邊,主人在一邊,主人這邊的婦人跟男子一律向西。”這就是同來參加葬禮站位的方向確定由來。

埋葬方向與虞祭、卒祭

現在埋葬死人沒有什麼方向的特別規定,但在古禮中是有一定儀製的。《禮記·檀弓下》中雲:應將死者埋葬在國的北部,頭朝北方,這是三代通行的禮節。這一禮節的由來是因為鬼神要到幽暗的地方去。下葬時,主人將贈送來的帛給死者下葬,祝回去邀約那充當虞祭的屍。回家哭過以後,主人和執事去看虞祭的犧牲,執事把幾案筵席擺放在墓左,用脯醢作祭品,返回去,就在正午舉行安神的虞祭。

虞祭是在下葬的當天舉行的禮儀。虞祭的目的是孝子不忍有一天和親人失去聯係。也就是在這一天,用虞祭來取代奠祭。虞祭之後,到了卒哭之祭時,祝就要說:已經成為吉祭了。從這一天起,用吉祭取代喪祭。次日,奉了神主到祖廟去祭死者,使其祔於死者的祖父。由喪祭變成吉祭,一直到祔於祖廟,必定與卒哭這天相接連。此俗旨在孝子不忍心魂靈有一天無所歸依。

殷人在周年練祭之後舉行祭。周人在卒哭後舉行祭,孔子認為還是殷人的方式好。

“墳”由何而始

所謂“墳”,就是墓上所堆的土堆。這一做法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又是誰這樣做的。據《禮記·檀弓上》中所雲:“孔子已經得到機會把雙親合葬在防,並說:‘我聽說古代的墓地是不堆土的,我現在是四處忙碌的人,不能不做個標誌。’於是,在墓上堆起高四尺的土。孔子先回家了,門人們做善後的處理。下大雨了。門人們回來後,孔子問他們說:‘你們怎麼回來的這麼遲?’門人們說:‘防地的墓塌了。’孔子不應聲。門人們連說了三次,孔子流下了眼淚說:‘我聽說過,古人不在墓上堆土啊。’”由禮記的這段記載可以看出,墳是由孔子先築的,“墳”的原本用意是起個標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