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除服(1)(1 / 3)

除服

《禮記·檀弓上》雲:婦人在除服之前不用葛巾。下葬以後,親屬們都除掉了原先的喪服,小功以上的改服輕服。陝北習俗是親屬們大都在下葬以後在墳前除服,孝子們因特殊原因的,在複三以後就有換孝者。

用新鮮的五穀薦新的祭奠,要和朔望祭一樣被重視。

喪冠的縫製在《禮記·檀弓上》說:古時候的冠是直縫的,現在都是橫縫著的。所以,喪冠和吉冠相反縫製,即由橫縫改成直縫,並不是古來就是這樣的。現在人們縫製喪冠是因材為用,不受這一禮製的限製。大祥以後就可以戴上白色生絹的冠了。這個月祭,下個月就可以奏樂了。

君對士來說,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賜給他一小塊帳幕,用來作靈柩上的承塵。

孝帽

孝帽是從“帢”這種帽式來的。帢是古代人戴的一種絲織的便帽。《三國誌·武帝紀》裴鬆之注引《傅子》:“裁縑帛以為帢。”帢又稱做“愜”、“幍”。帢,形似皮弁,一般在祭祀、冠禮、送餞及婚娶典禮上穿用。帢有夾、單兩種,用繒帛裁製而成。古人按其色彩來區別戴帢者官品的高低,但白色者為吊唁之服,平時很少服用。

因為帢是古時被用於祭祀、冠禮、送餞以及婚娶典禮之上的服飾,祭祀當然與喪葬有聯係,人們在喪葬中將白帢借用過來以表示對死者的尊重,逐漸與其他顏色的帢加以區別,就專稱白色的帢為“孝帽”。

掩眼棉球與冕冠

在陝北喪葬禮儀中,孝子們所戴孝帽上有“掩眼”和棉球這種飾物。掩眼表示“視而不見”,棉球表示“聽而不聞”。這種規製是從冕冠發展而來的。冕冠是古代祭祀服飾之一,也就是帝王臣僚參加祭祀典禮時最尊貴的禮冠。冕冠的結構是:頂部有一塊長形冕板叫“□”,前沿一般垂有若幹串珠玉,以彩線穿組而成,名叫“冕旒”。冕旒的質地和數量視官品高低而不同。冕冠的兩旁各有一孔,用以插玉笄,笄的一端係一根絲帶,從頷下繞過,再係於笄的另一端。兩耳之處,各垂一顆珠玉,叫做“黈纊”,又名“充耳”,懸掛在耳旁,以提醒戴冠者勿輕信讒言。我國古代禮製規定,凡戴冕冠者,均服冕服。

掩眼,就是孝帽前麵的一塊布,放下來可以將眼睛掩飾住,與冕冠中的“冕旒”相類似。旒是古代皇帝禮帽前後的玉串,在民俗中將這種玉串形製的禮帽裝飾品借鑒過來,用布充作“玉珠”,而名之為“掩眼”,既取其形製,又用意為“視而不見”,這是人在服孝期裏應當遵守的規矩。世間將冕冠這種形製經過衍化後用到喪葬中來,就是為了提醒服孝者在喪期不要妄視,也不要聽他人的閑言,一心一意把喪事辦好,將老人扶上山,這才是孝子們的本分,也是盡孝之舉。

土神

土神是一位無處不有的保護神,他的神位雖小,可是與人有著密切關係。人活著的時候,有土神保護,死了被埋葬以後,土神仍然保護著死者的靈魂,所以說,隻要有人的地方,哪怕是死後的埋葬地,都有土神的存在。

人死亡以後,無論是在獨埋墳上還是合葬墳上,都要設土神之位。在新葬墳地,一般是立一“神主”,權作土神的依附之所。神主大都是用柏木為原料製成的,由陰陽先生在上麵書寫好神位,確立土神應當所處的方位。在合葬墳上或祖墳上的土神之位則不應如此簡單,應以磚石壘成形似“供桌”的樣式,來供奉土神,有些有錢人家將其蓋成“神龕”,顯得排場一些。“龕”是神的“住宿”地方。

上墳應當先祭祀土神。一則是人們祈求土神對已經亡故的人加以庇護和對亡人的後人加以佑護,另則,土神雖小,他也是神,但神比人大,理所當然地應先敬神而後敬人。

供祭土神應燒三炷香和“表”。民間有說法,“神三鬼四人兩炷”。所謂神三炷,是人們從敬畏“三清”而來的,每一炷代表“一清”。鬼四實際還是從人兩炷來的,剛剛死去的人在靈棚裏僅能承受兩炷的香火,而死去已久,並上了祖墳的人,實際大都是二人的合葬墓,這樣一來,他們每人還是受了兩炷香火,而並非四炷。在這一影響下,後來的人們就不管是合葬墓還是獨埋墳,都燒以四炷香,就有了以上的說法,實際是不對的,應另當別論。所謂“表”,是黃顏色的紙。為什麼要將黃紙稱做“表”,這是從“皇權”而來的。曆代皇帝頒發詔書均以“黃絹”發出,黃顏色又是代表皇家的,隻有皇家才可用黃色。我國古代,皇權與神權又是相通的,皇帝可以封神,神也可以被皇帝利用。如皇帝又稱做“天子”即天帝之子。所以我國古代的皇帝都敬天法地,設天壇以祭天,設地壇以祭地,另有各種神壇,用來祭祀不同的神祇。無論皇帝祭祀什麼樣的神祇,都要用黃絹書寫成表章,上奏給神靈,祈求降臨福祉。民間就將皇家的這種做法借用過來,在神靈麵前燒以表章,祈求平安。最早,表章上是有祈禱文或祝禱文的,後來,因人們在向神靈祈求時所用表章內容千篇一律,另則,民間又相信神明通靈,不用寫明祈禱內容,神靈也能知曉人的願望,所以就沒有了文字,僅在黃紙上蓋上道教的法印和符籙符號,當做表章文辭,上奏神明。“表”是“表章”的省稱,雖然沒有了文字內容,但民間仍將其稱做“表”,一則,表仍然起著“表章”的作用,另則,表上要蓋“法印”,一般人家是沒有的,要到專門出售表的場所去買,所以將這一稱謂沿襲下來。

土神之位一般要設在墳的最上方的左麵,因我們傳統文化認為“左大右小”,神比人大,所以不僅要在上方,而且還要占居左位。

祠堂

祠堂是舊時祭祀祖先或先賢的廟堂,起源於漢代。《漢書·張安世傳》雲:“賜塋杜東,將作穿複土,起塚祠堂。”祠堂分為兩種,一種屬於老百姓為了紀念賢能與有功德者而立的祠堂,如河南南陽的“仲景祠”,陝西韓城的“司馬遷祠”。另一種屬於家族祠堂,是家族祭祀祖先的場所。家族祠堂的興起是因每一家族都認為祖先是本族的神明,可以保佑本族的生存、安寧和興盛。所以,封建社會把祭祖視為“人生第一吃緊事”。(清孫奇《孝友堂家規》)封建時代,人丁眾多的大家族幾乎都建有祠堂,一般家族即便沒有祠堂,至少也要設有祖宗靈位,以用於祭祀。舊時,一般家庭在建造房屋時,首先要建祠堂,然後才能建築其他房舍。元鄭太和《鄭氏規範》中明文規定:“立祠第一,所以奉先世神主。”祠堂按其宗族組織又可分為宗祠、支祠和家祠。宋、元、明初的祠堂多根據朱熹《家禮》所定之製,祠堂“居於正寢之東,設置四龕以奉高曾祖考四世神祖”。龕下設附位,安放旁係神主,另於東側建屋貯藏祖先衣物遺書和各種祭器。明中期以後的祠堂獨立於居室之外,以大門、享堂(廳事)、寢堂(龕堂)為中軸線,又有許多附屬建築,氣派宏偉,富麗堂皇。祠堂的正廳內有四個龕(個別祠堂有八個或十個龕),龕中放一小櫝,內立祖宗牌位(稱神主),神主是一個一尺二寸長,三寸寬的木牌,削去兩角做成,上書各位祖考、妣和考妣的官位和姓名字號。四龕的神主依次為高祖考、妣,曾祖考、妣,祖考、妣,父考、妣。有的祠堂將考、妣的神主分開,左右排列。四個龕放在一長桌上,每龕前垂簾,各設一個矮一點的桌子或共設一個矮的長桌,用來擺設祭物,兩邊台階之間設一香案,上置香爐之類。其他旁係祖考、妣如無後代,可依附於神主之側,稱“班附”。祠堂是祭祖的場所,又是處理宗族事務,執行族規家法的地方。族人的冠冕、婚喪大事,也在祠堂進行。此外,祠堂又是正俗教化,族人會際的場所。許多宗族都在祠堂中設有家學。族產多以祠堂的名義進行管理。祠堂或由族長直接管理,或由族中威望較高的人輪流在族長的領導下擔任管事。祠堂往往都有堂名,堂名被認做是該宗族的代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