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遼陽之下,可以有多種表述方式,可以說是將士奮勇克城,也可以炫耀軍威,說成是輕取遼陽,還可以據為己功,講成為本汗之英明指揮。這些方式皆不用,獨獨抬出“天賜”,言下之意,自是不言而喻了。以往汗之種種暗示,諸貝勒大臣早已心領神會,一般是按汗之意旨,表示讚同和服從,可是這次卻不一樣了,眾人皆故意不理會汗之傾向性的表述,“諸王大臣俱以還國對”。
“諸王大臣俱以還國對”,雖隻區區九個字,含意可夠多的了。首先,它表明了“諸王大臣”留戀故土保持舊俗的心態根深蒂固。這時的“諸王大臣”,應該是主要包括四大貝勒、和碩貝勒、非旗主的貝勒和“五大臣”及八固山額真,其中,有勇有謀文武雙全者,不乏其人,如像四貝勒皇太極、嶽托貝勒、阿巴泰貝勒、費英東、額亦都、何和禮、揚古利等等,都是聰睿過人,無所畏懼,敢衝敢拚,以少勝多,勇於進取,為什麼他們也力主“返國”?這必然與女真祖俗舊習有關。
不管是建州女真的梟酋董山、王杲,還是海西女真哈達萬汗和葉赫的“仰逞二奴”,他們勢力強大之時,可以並吞其他女真部落,也可以進入明邊,搶掠人畜財貨,但沒有一個“驍酋”占奪明國城鎮屯堡,久據不歸。就連努爾哈赤下撫順,克清河,大敗明軍於薩爾滸,奪開原,取鐵嶺,也是大搶一通後,返回老家。他們可以在女真地區,或者膽子更大一點,在一些弱小蒙古部落地區,稱王稱霸,卻不敢並吞明國領地。正是由於祖俗舊習在人們腦中根深蒂固,所以連後來一心想打入關內占領明國土地的皇太極貝勒,此時也站在“諸王大臣俱以還國對”的行列中。
其次,“俱以還國對”,給傾向於留駐遼陽的英明汗以強大壓力。堅持留駐,違反眾人心願,如果貝勒、大臣都想回家,其他將領士卒更會心向故鄉,這樣一來,即使以汗之威嚴,強迫他們留下,也必然影響鬥誌士氣,怎能動用他們的力量來安定遼東。
盡管麵臨強大的反對留駐的浪潮,努爾哈赤畢竟不愧為“英明汗”,他頂著壓力,列舉理由,巧言勸解,堅持留駐。他諭告諸貝勒、大臣道:
若我兵一還,則遼陽必複固守,凡城堡之民必逃散於山穀,不為我用矣。棄所得之疆土而還國,後必複煩征討。且此處乃明國、朝鮮、蒙古三國接壤之地,天既與我,即宜居之。
諸貝勒見汗意已決,且理由充分,遂表示此言誠然,擁護汗的決定,並遣人回建州,迎諸福金及諸子來遼陽居住。她們一行於四月初五日來到遼陽。關係到後金盛衰的遷都遼陽大問題,就這樣因努爾哈赤的果斷決策而做出了決定。
但是,有些大臣仍然留戀故土,擔心不能站住腳跟,長據遼陽,因此將兒子遺骸送回薩爾滸安葬。四月十一日,努爾哈赤以揚古利額駙欲將其子歸葬薩爾滸,於衙門召集諸貝勒,再次詳述遷都遼陽的必要。他說:
何必歸葬於薩爾滸,彼處之屍骨亦將移葬於此矣。天既眷我哉,爾等諸貝勒大臣卻不欲居此遼東城,勸爾等毋存疑慮。昔日吾國阿哈之遁逃,皆以無鹽之故也!今且有之。自遼河至此,各路皆降,何故舍此而還耶?昔日,我處境困窘,猶如出水之魚,呼氣艱難,困於沙石之上,苟延殘喘,遂蒙天佑,授以大業。昔金國阿骨打汗興兵征宋及蒙古,未盡征服,後為其弟鳥齊邁汗將其國盡征服之。蒙古成吉思汗征而未服之餘部,亦由其於鄂格德依汗悉行征服之。為父我為諸子創業而興兵,爾等諸子豈有不能之理。
在努爾哈赤這樣苦口婆心的勸說下,在汗父的堅持下,諸貝勒當然隻能遵從汗父的意旨,乃定居遼東城。
遷都遼陽之後不久,努爾哈赤又提出於遼陽城東興建東京的意見。天命七年三月,努爾哈赤召集諸貝勒、大臣商議築城之事。他說:
遼陽城大,且多年傾圮,東南有朝鮮,西北有蒙古,二國俱未服。若舍此而征明國,難免內顧之憂,必另築城郭,派兵堅守,庶能坦然前驅,而無後慮矣。
諸貝勒、大臣以勞民力而諫阻說:
若舍已得之城郭棄所居之房屋,而更為建立,毋乃勞民乎?
努爾哈赤不聽諫言,堅持修建新城說:
既征明國,豈容中止,汝等惜一時之勞,我惟遠大是圖,若以一時之勞為勞,前途大事何由而成!可令降民築城。至於房屋,各自建之可也。
諸貝勒大臣隻好服從汗諭,“遂於城東五裏太子河邊築城,遷居之,名其城曰東京”。努爾哈赤此舉甚為不妥,在評述築城之是非以前,先講講築城的時間及宮殿。
《高皇帝實錄》卷八的記述,與《滿洲實錄》大同小異,隻是把時間記於三月初三日。康熙、雍正、乾隆《盛京通誌》和康熙《遼陽州誌》等書,則均載天命六年築建東京城,同時建宮殿。
以上說法,都不太確切。東京既不始建於天命七年三月,也不是建成於天命六年,而是於六年中開始,到天命七年三四月築成。《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二十三載,天命六年六月十五日,“汗(從原崗)回城。修築遼東城內汗居住之小城,已於十三日施工”。同書卷二十五載:“(八月)二十八日,汗率眾福金、請貝勒、眾漢宮及其妻室詣築新城之地。八旗宰八牛,各設筵十席,大宴之。又每旗各以牛十頭賞築城之漢人。八旗八遊擊之妻,各賞金簪一枝。”
雖然《老檔》說六月十三日開始施工的小城,係“築遼東城內汗居住之小城”,似乎不是在遼陽城外五裏(或八裏)的東京城,但是,至今為止,並未在遼陽城內發現有“汗居住之小城”,很可能這是老檔編寫者的筆誤,把城外誤寫為城內。聯係到第二條材料所記八月二十八日汗率眾福金、貝勒、眾漢宮前往“築新城之地”,寫的是“新城”,而非小城,可以說明,這個新城就是從六月十三日開始施工的小城,是在城外築建的東京城。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二十六的一段記載。它在敘述天命六年八月十四日致愛塔副將的汗諭和十五日致新城遊擊書的中間,(即意味此記載是十四日)記述了汗、貝勒大臣關於築東京城的對話,以及汗的決定和施工。這段記載是這樣的:
汗曰:該遼東城年代久遠,業已老朽,且城垣廣大,我若出征,必致守城之人陷於危難矣。東有朝鮮,北有蒙古,此二國皆與我陌生,若舍此西征大明,則必有後顧之憂。需更築堅城,酌留守兵,以解後患,即可安心南征。
諸貝勒大臣諫曰:若棄所得城郭所居之室廬,於新地築城建房,恐力所不能,勞苦國人也。
汗曰:我與大國兵,豈能即圖安逸乎?爾惟慮一時之小勞苦,而我所圖者大也,若惜一時之小勞,何能成將來之大業耶?可令漢人築城,至於廬舍,可令各主營建,如此,其勞無幾也!
自八月始,於太子河北岸山崗建城池。
這段記載,與前述《滿洲實錄》卷七所記天命七年三月汗、貝勒大臣議建東京之事基本一樣,惟一不同的是,老檔在記完汗決定建東京之後,又明確寫道,“自八月始,於太子河北岸山崗建城池”。可見“東京城”的確是在天命六年八月開始興建的,(也許六月是準備施工),《滿洲實錄》卷七的記述,是把時間寫錯了。
《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三十八又載:“(天命七年三月)初四日,汗與眾福金率蒙古來歸之貝勒、福金,前往新移之地宴勞之。汗命將為諸貝勒修房舍、喂養官牛之人放還耕田,當差人留之。”可見此時東京城已經修建完畢,才能將為貝勒修房之人“放還耕田”,而不是如《滿洲實錄》等《太祖實錄》所記此時方才議修新城。同書卷四十又載:四月初四日,“汗於築新城之地,召集察哈爾、喀爾喀前來之諸貝勒,及廣寧之官員等,大宴之,賜蒙古為首之九貝勒各傘一柄、旗四麵。汗於築城之前,由遼陽城遷來。”這更說明在此之前東京城已修建完畢了。
東京城在太子河東,離遼陽城八裏。“城周圍六裏零十步,高三丈五尺,東西廣二百八十丈,南北袤二百六十二文五尺”。有八個城門,東、南、西、北各兩個城門,東門叫撫近門、內治門,西門是懷遠門、外攘門,南門為德勝門、天門,北門係福勝門、地載門。
東京城內有汗宮及貝勒、大臣府第。汗的宮和殿分設兩處。汗的殿堂,即辦事的“大衙門”,為八角形,俗稱“八角金殿”域“八角殿”,內外有排柱十六根,殿頂係用黃琉璃瓦鑲綠釉瓦邊的黃綠兩色琉璃瓦鋪成,殿內和丹墀鋪滿六角形綠釉磚。
汗宮在距八角殿西一百餘米處的全城製高點上,它建立在人工修建的高約七米麵積約二百五十六平方米的土台之上。據海城縣黃瓦窯世襲盛京工部五品官的掌窯主的《侯氏宗譜》記載,其曾祖侯振舉曾“隨任關東,以輔大清高皇帝興師豐伐以得遼陽,即建都東京。於天命七年修造八角金殿,需用琉璃龍磚彩瓦,即命餘曾祖振舉公董督其事,特受夫千總之職”。龍磚彩瓦由於出自黃瓦窯的琉璃廠,才使東京城的宮殿輝煌壯觀。
天命十年三月初一日,努爾哈赤宣布遷都沈陽,初三日,“辰時,出東京,謁父、祖之墓,祭掃清明”。祭掃完畢,前往沈陽,宿於虎皮驛堡。初四日未時(中午1至3點),進入沈陽城。
五年之內,三易其地,一由赫圖阿拉遷都遼陽城,再由遼陽舊城遷住東京城,又由東京移都沈陽。遷移雖三,原因和意義卻有所不同。第一次遷都遼陽,充分體現了努爾哈赤胸懷大誌,要長期駐鎮遼東,且要繼續前進,占據明國更多領地。第二次遷居東京,則主要著眼於守住遼東,沒有進取關內的想法。這次要遷都沈陽,則和第一次遷都遼陽有相同之處,這就是六十七歲的努爾哈赤寶刀不老,壯誌淩雲,想要盡據全遼,並要打進關內,他很可能是想仿效老祖先金國太宗皇帝完顏晟,趕走明國天啟皇帝,定都燕京,君臨北部中國,這從他十個月以後大舉進攻寧遠上可以看得出來。
因此,他力排眾議,很可能是板起麵孔,帶怒宣布“吾籌慮已定,故欲遷都,汝等何故不從”,顯然是對貝勒大臣加以斥責了。並且,不等沈陽宮殿是否修建及完工,便於第三天,三月初三日即率領福金、貝勒、大臣軍民人等出發,初四日進入沈陽,僅僅三天的時間,就從商議到移居,完成了遷都的工作,可見其決心之大,辦事之果斷。這樣勇於進取的精神,遠遠超過了當時的諸貝勒大臣。努爾哈赤此舉是十分正確的,對金國的發展起了重大作用。
努爾哈赤遷都沈陽後,住居的汗宮在沈陽城北的鎮邊門裏,並非盛京皇宮大內的清寧宮。汗宮是一座長方形兩進院落組成的建築,南向,正南為山門,入門為第一進院落,東西無對稱建築。第二進院落的建築是築在高台之上,正麵是一座三間的正殿,殿頂由黃、綠兩色琉璃瓦鋪成。正殿東西兩側各有麵闊為三間的配殿一座。汗的辦公殿堂是大政殿與十王亭。與此同時,四大貝勒、和碩貝勒、貝勒等也都在沈陽城修建了府與。
反抗舊製
努爾哈赤遷都遼陽以後,就有一大難題擺在他的麵前,如何治理和管轄遼東軍民?如果想治理好遼東地區,就要先了解遼東的實際情況。
遼東地區,久已開發。商、周時肅慎人在此居住,戰國歸燕管轄,秦設遼東、遼西兩郡,漢初沿襲。魏置遼東五郡,隸平州。唐置蓋州、遼州及九都督府,統於安東都護,後為渤海國。遼、金為東京。元改為遼陽路,設遼陽行中書省。明置遼東都指揮使司,設定遼等二十五衛及安樂州、自在州。按每衛編製五千六百兵士計算,有十四萬名,連帶隨營的餘丁家屬,約有數十萬。明又令軍卒屯墾,大體上是三分之二守城、三分之一屯田。洪武、永樂年間,遼東軍屯多達二百五十餘萬畝,每年征收屯糧七十一萬餘石。
遼東資源豐富,手工業也很發達。各衛皆有鹽場、鐵場,轄領鹽軍、“炒鐵軍”數千名,年征額鹽三百七十七萬餘斤,歲收額鐵三十九萬餘斤。還有大批兵民私自開辦的民營礦場。明遼東經略熊廷弼上奏抗金計策時,力主招募礦徒,“將一呼而應,一二萬兵可立致也”。一下子就能從礦徒中招兵一二萬,可見礦徒之多和民營礦業的發達。
《遼東誌》總述明初到明中葉遼東社會生產發展情形說:“遼物產之豐,由來尚矣。國初瘡痍新愈,民習勤苦。百餘年來,兵戢不試,事簡俗質,是故田人富穀,澤人富鮮,山人富材,海人富貨,其得易,其值廉,民便利之。”“故往時人給家足,都鄙凜庚皆滿,貨賄羨斥,每歲終,輦致京師,物價為之減半。”
商業也興旺起來,城市經濟相當繁榮。以中小城市撫順來說,它專與建州女真貿易,商賈較多。努爾哈赤打下撫順後,以“七大恨”書付給在撫順的“山東、山西、涿州、杭州、易州、河東、河西等處商賈”,叫他們帶回明國,可見撫順商業的發達。
比撫順更富的城市,還有很多,像金州、複州、蓋州、海州,素為“膏腴之地”,開原,“城大而民眾,物力頗饒”。沈陽、遼陽兩大重鎮,兵民百萬,商賈雲集,十分繁華。明經略熊廷弼說:“如努爾哈赤全有遼鎮,所獲金錢財貨,何止數千萬”。明守前道王化貞說:“金兵攻下遼陽,大殺兵民,遼之商賈,死者四五萬人”。禮科給事中周士樸亦上奏說:“奴殺西兵二萬,複殺商賈四五萬人”。財富之多,商賈之多,充分表明了遼東諸城的富庶和農、工、商業的發達。
遼東居民,以漢人居多,也有一些女真和朝鮮族人。明嘉靖十六年重修的《遼東誌》,論述遼東人丁情形說:明朝代替元朝以後,“始以四方之民,來實茲土”,漢人“十七”,朝鮮族及女真“十三”。這時,遼東都司的二十五個衛和安樂州、自在州,“戶口共二十七萬五千一百五十五”,“寄籍民七千一百九名”,“馬步額軍、招集軍、屯田軍、煎鹽軍、炒鐵軍共十二萬四千七百二十九名”。這還隻是官府州籍所載用以征賦的數字,實際的人口數量比這個大得多。到天啟元年(即後金軍進入遼沈時),全遼居民至少有數百萬。
遼東地區,久已實行封建製。屯軍領種官地,交納屯糧,充當夫役,遭受封建國家和軍官的封建剝削。地主階級猛烈兼並土地,田連阡陌,役使佃農耕種。民人或係佃農,承種官將豪紳田土,交納私租,或係自耕農、半自耕農,上交國賦,從事力役,皆擺不脫繁重的封建租賦搖役的剝削。
賦重差繁,官將貪酷,豪強欺淩,實難容忍,遼東民軍奮起反抗,發生了多次大規模地反對封建剝削壓迫的“兵變”。萬曆中期,更爆發了反對礦稅太監高淮的多次大規模的“民變”。萬曆三十六年五月,大學士朱賡敘述此情說:“夫激變之事,不數月間,一見於前屯,再見於鬆山,三見於廣寧,四見於山海關,愈猖愈近”。前屯衛“各營男婦數千人”,憤怒打死高淮黨羽汪政,“歃血擺塘,誓殺高淮而後已”。山海關內外軍民“聚眾數千攻圍,高難窘急”,狼狽逃入關內,滾出了遼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