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執法如山(1 / 1)

2007年1月我競聘成了杭州市餘杭區塘棲鎮信訪辦主任。次月,我家鄉的村治保打電話說,村裏有人要來鎮裏上訪。果然,下午辦公室裏進來了六個大男人,我一看全都認識的,是老家的左鄰右舍。關係最鐵的是姚大叔,他一直很喜歡我,當年我上小學,遇上下雨天他就背著我過顫悠悠的竹橋。

進了接訪室,我對他們說:“上訪接待最多是五人,你們其中一人請出去。”

姚大叔說:“我們是為企業征地未辦手續之事來上訪,本來是一戶人家來一人,共有六十多人。聽說你負責信訪,所以我們大夥很放心,隻來了六位。”

我說:“姚大叔,感謝你們的信任。不過《信訪條例》規定上訪不得超過五人。”

姚大叔臉一沉說:“小吳,你也太認真了,五人與六人有多大區別嗎?再說我們是老鄉,多來一人,誰會出去多嘴?”

我說:“姚大叔,我執行的是國務院法規,我作為信訪人員怎麼能違法呢?”

姚大叔呼地站起身,臉色有點難看,地嗔怪說:“好好好,我出去,接訪他們就是。”

接訪完成,姚大叔他們回去。我送到大門口。目送六個漸漸遠去背影時,隨風飄來一些話灌入我耳朵:“老姚,他忘了我們是他家鄉人吧,你當年背他過橋上學的事他也忘了,不然怎麼會口口聲聲是法律……也許明天他就把我們事兒拋到腦後了……”

十天裏,我與某部門負責人把村民反映征地之事調查清楚,那家企業輔助房因沒辦建房手續,建設物被沒收,土地退還給村民。

那天姚大叔來,一臉的喜悅,說:“小子你真行啊,沒幾天替我們辦了實事。那天接訪我錯怪你了,我們後來也想通了,隻有你們嚴格執法,才能為我們老百姓辦實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