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和平商場給老婆耳環,單金的五百,帶寶石的一千一,我正討價還價的時候,伸手一摸衣袋,嚇了我一跳,我在兜裏抓住了另一個人的手!
搗錢的那小子一嚇,正要奪手而逃。我大聲叫著:有人偷我的錢!
一下子周圍的人都攏過來。
那小子驚恐萬狀,欲逃無路。
營業員小姐連忙去叫她們領導。
這時,門外走進兩個執勤的,他們過來,哄開圍觀者,上來一把狠狠地抓住那個小偷:“走!跟我們走一趟。”
很快,領導來了,看看兩個執勤的,說:“同誌,你們……”
“我們是街道辦的。”兩個執勤者硬要帶人。
那小偷也自告奮勇地要跟他們走。
那領導怕其中有詐,就說:“這樣吧,我們的事,我們自己處理了。”上前抓住那小偷的手:走,到值班室去!
正說著,門外走進兩個武裝巡警:吵什麼吵什麼?兩人嚷著,上前抓住那小偷的手,狠狠地倒別到身後:走!
那小偷一時疼得直叫:“放了我吧!下次不敢了,求求你們!放了我吧!”
我特高興,媽的,活該!誰叫你做這種多缺德?要是今天把我這一千多塊偷走了,我要幾年才攢起來。
晚上,我正和妻子說這個故事,電視裏也正在播這條新聞:
“今天上午,在和平商場破獲一起團夥偷竊、詐騙案,八名案犯全部抓獲……”
我認真一看,就認出那小偷就是偷我錢的那個。還有兩個“街道執勤者,”和兩名“武警”也拷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