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的“術”其實就是企業管理藝術或經營謀略,這是最體現中國文化的管理實踐。談到管理藝術,最主要的是駕馭人的藝術,法家思想中,將人力資源管理歸於“術”的範疇,對人才的選拔、任用、考核提出了獨到的見解。對於人才的選拔,法家認為,領導者不可能親自發現和選拔人才,時間、精力都不夠,而且很可能受蒙蔽,而如果靠下屬的舉薦,容易造成下屬結黨營私。因此,法家提出,人賢和不賢是實際存在的,但不能根據個人的好惡進行判斷;愚和智是客觀存在的,但不能根據別人的誹謗或讚美來確定,要依靠製度選拔人才,盡量減少選拔中的主觀因素。對於人才的考核,法家認為,管理者首先要根據下屬的言論判斷其應該達到的目標,然後考核其實際是否達到該目標,根據考核的結果,對其進行獎賞或懲罰。這樣,下屬就不敢言過其實,立下不切實際的目標,而立下目標後也會竭盡全力地去完成。在考核的過程中,管理者本身要保持中立,置身事外,不參與爭論,冷靜觀察,才能得出客觀公正的結論。
法家思想的“勢”,是指權勢、權力。對於一個組織來講,法家推崇的是直線製或直線職能製結構,強調身處中央的領導者要強勢控製組織的運行。作為領導者本身來講,要有足夠的權威,要讓下屬對自己有足夠的敬畏,才能強力推行法治,才能達到法治應有的效果。沒有威望的領導者即使有職有權也很難指揮若定,使眾望所歸。這也是“先謀勢,後謀利”的哲學依據。
韓非子提出的“法術勢”管理思想應該是世界管理學的開山之作,對西方的管理學影響深遠,是中國企業家管理本土企業的三字真經,無論是日式管理,還是美式管理其實都是法家管理理念的企業化論述。2000多年前,我們就有了如此精辟的管理理念,這是中國人的驕傲。法家提出的要健全法製,明確法律的作用,這與西方注重法製建設如出一轍。一個組織如果沒有完善的規章製度,靠人治而不是靠法治,管理效率將十分低下。光靠法製遠不能達到管理的目的,一個管理者如果不樹立自己的“勢”,不懂得掌握權力,就會缺乏威信。如果不懂得“術”,就不能很好地駕馭下屬。韓非子的管理思想為中國企業家提供了一套適合中國企業的管理科學,這其實就是德魯克認為中國企業家不能引進的原因,因為西方的管理者隻是法的熟知者,他們並不懂中國化管理的術和勢。我們當代的中國企業家應該從法家的管理思想中吸取經驗和智慧,從中國企業的實際出發,不斷完善組織製度建設,努力提高管理者的領導藝術,建立一套科學的中國化管理體係,使中國化的管理思想成為世界管理學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