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多種經營企業的資產管理(一)(1 / 3)

第一節產權管理的概念

一、產權和產權關係

(一)產權的概念

什麼是產權?產權是一種財產權,是支配一項事物的權利。法律上確定的產權概念是:“產權是指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

首先,產權是指財產所有權。財產所有權是產權的主要形式,其他各種形式的財產權都是由財產所有權派生的。其次,產權還指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這種財產權是在所有權部分權能與所有人發生分離的基礎上產生的,是指在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依法享有收益或處分的權利。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主要包括:占有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當產權的概念運用於不同所有製之間的財產歸屬時,它指的是所有權;而當它適用於國有製各單位的財產歸屬時,則是指經營校、使用權等財產權。

企業的財產經營權是“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

使用權指法律允許全民和集體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麵,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財產所有權與財產有關的財產權,是指對有形財產的權利。在法學上稱為物權。所謂物權,是對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並且排除他人幹涉的民事權利。物權又可分為自物權和他物權。自物權是權利主體對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權利,他物權是在他人所有權上設立的權利。產權中的所有權相當於自物權,而與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則相當於他物權。自物權是一種“完全物權”,他物權是一種“限製物權”。“限製物權”是一種不完全的所有權。例如,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係,當國家將其所有的一定數額的財產授予企業經營以後,國家就不再直接占有、使用這一部分財產,對這一部分財產的支配權也轉到企業手中。企業則作為他物權人對這部分財產享有獨立支配、自主經營的權利,這種財產權利不僅可以排除第三者的妨礙,同時也可以抗辯所有權人。在這稱他物權合法存續期內,除對所有權人承擔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以外,在相對於所有權人以外的其他權利主體的情況下,與所有權並無實質意義的差別。

物權和債權是民法中兩大財產基本權。物權和債權的區別在於:第一,物權的標的是物,而債權的標的是行為;第二,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是不特定的,包括權利主體以外的一切人,而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都是特定的人;第三,物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協助就能實現。義務主體的義務就在於不幹涉物權人行使其權利;債權須通過有待於特定的義務主體的積極協助才能實現;第四,物權有追及效力,債權則沒有這種效力。在商品經濟社會中,物權和債權是密切聯係在一起的;在生產領域中,人和財產的結合表現為物權;在交換領域中,財產在不同主體之間的交換則體現為債權。債權是物權在流轉中產生,是物權的動態表現,但它本身不是物權,而是與物權並列的另一種財產權。

知識產權也是一種產權,但不同於物權意義上的產權。我國的知識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知識產權有以下一些特征:第一,知識產權有法律上的專有性。因為知識產品沒有形體,容易脫離所有人的占有而為許名人所擁有。隻要知識產品公諸於眾,第三人就有可能通過不合法途徑而獲得利益。因此,知識產品的所有人,要想正常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就必須依靠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即通過國家機關授予專有權。這種專有權表現為非經其所有者同意使用即為侵權行為;第二,知識產權有時間上的限製。知識產權有一定期限,在國家設定的期限內享有這種專有權,超過這個期限,知識產權就消失。同時,知識產權本身具有很高的社會性。社會需要在一定期限以後把這種財富變成社會的公共財產,由大家自由使用。例如,發明專利權一般為15年,商標專用權為10年(可以續);第三,知識產權有空間上的地域性。即隻在授予國的國境內有效,任何國家隻保護自己授予或承認的這種權利。這與有形財產的所有權不同。外國人到中國申請專利,或商標注冊之後,其知識產權才得到我國的保護。中國人的知識產權,也必須相應向外國申請專利,其知識產權才得到外國的保護;第四,知識產權~人身權有緊密聯係性,知識產權是特定人創造性腦力勞動的成果,它的創造身分是不能轉讓的,一個作品的作者永遠是他本人,一項專利發明,其發明人也是永遠不變的。因此,知識產權具有財產權和人身權的雙重屬性。

知識產權是有價的。在知識產權中,除著作權外,工業產權均可作為無形財產用於投資,從而形成所有權或與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

綜上所述,產權在法律上相當於物權中的各種財產權和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而不包括作為債權的財產權,不能把所有財產都稱為產權。

(二)產權關係的概念

產權關係是產權主體之間,在財產占有、使用、收益、處分中發生的各種關係的總和,包括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關係,所有者內部各種監督管理主體之間的關係,所有經營者之間的關係,經營者與經營者之間的關係(或者使用者相互之間、經營者與使用者之間的關係)等。

產權既包括財產所有權,也包括由財產所有權派生出來的其他財產權.因此,凡是財產所有者(包括其內部各種監督管理主體)及財產的經營者(包括使用者)都是產權卜:體。它們之間在財產占有、使用、收益、處分中發生的關係,都是產權關係。

產權關係不同於商品交換關係。產權關係的核心雖然也是所有權關係,但它不是通過交換而是通過投資形成的,所有權人依法取得的財產隻有通過投資才能形成不同的產權。投資,誰擁有產權,這是進行產權界定的一條原則。

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係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確立的一條重要原則。經營權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在法律上是屬於“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校。”這種財產權是相對獨立的,它不僅可以排除第三人的妨礙,而且可以抗辯作為所打權人的國家。作為所有權人的國家,對獲得充分經營權的企業來說,它已退到出資人的地位,除任免廠長(經理)、取得資本收益、審批企業的產權變動和資產經營形式外,不能再對占有、使用的財產行使直接支配的權利。屬於企業經營權範圍的事,政府不應再幹預。應保證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但是,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並非絕對的。所有者不幹預企業的經營權,經營者也不能侵蝕所有者的所有權。所有者的所有權必須得到切實的保障。因此,在強調落實經營權的同時,必須加強所有權的監管。

在講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係時,必須兼顧一個方麵,片麵強調所有權而幹預經營權,或者片麵強調經營權而侵蝕所有權,都是錯誤的。

國家所有權與其他所有權的關係我國是以公有製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公有製中,國有製主導地位。這條原則必須得到保障。與此同時,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其他所有製經濟的發展也不應受到限製。但是,近期出現了相當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糾正侵犯國家所有權行為和維護其他所有權主體的權益,是當前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迫切任務。

玉所有權內部監管之間的關係國家是國有財產唯一的所有權主體,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國務院作為中央人民政府與省、地(市)和縣三級對全國的國有資產實行分級管理和分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