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多種經營企業的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二)(1 / 3)

第三節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

一、保險製度改革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對勞動者永久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而失去生活來源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製度。

(一)社會保險的特點

社會保險製度是指國家和勞動行政部門對永久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的勞動者給予物質幫助所製訂的一係列法規、規章、製度的總稱。社會保險屬於消費資料分配的範疇,它具有四個特點:

強製性所謂強製性就是國家立法,依法實施。無論主、客觀原因如何,受保人必須參加,承保人必須接受,這是實現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社會保險的強製性,對於使用勞動力的單位和勞動者本人都具有法律約束作用,雙方都必須按照規定的費率繳費,以保障雙方的基本權益。

保障性所謂保障性就是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的安定,這是實施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社會保險的作用就是對勞動者的收入安全起到保障作用,使其在失去勞動收入之後,仍能生活。社會保險的保障,應該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一般不應該在領取社會保險金後,再去申領社會救濟。

又福利性所謂福利性,就是社會保險不能賺錢,力求以最少的經費盡可能多的解決社會保險問題。這是社會保險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做法。社會保險的福利性還表現在社會保險除了有現金付給以外,還有醫療護理,傷殘重建,職業康複,職業介紹等許多社會服務。

普遍性所謂普遍性,它的實施範圍很廣,社會保險除了在工薪勞動者及其家屬中實行外,它還覆蓋到全社會,所有社會成員都能得到保障。

(二)社會保險的基本功能

從社會保險的四個特點來看,社會保險具有五個方麵的功能:

保證生活,安定社會資本主義國家的社會保險,起初是由於人民生活不安定出來的,美國把以社會保險為中心的社會保障製度稱為“社會安全網”、“社會安全體係”,也有人把這個安全體係稱為社會“減震器”。

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堆進國民體質醫療保險在這方麵作用尤為明顯,它改善了勞動者的醫療條件,提高勞動者的生產效率。

促進生產發展,保證經濟正常運行社會保險是生產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產物。實行社會保險,國泰民安,反過來又會進一步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先開展社區服務,方便職工生活社會保險的管理,要求加強基層工作,方便群眾生活,因為社會保險金的發放與醫療保健種種服務,都需要靠基層人員去做,就近解決問題。

實行收入再分配分配有利於低收入者社會保險金的給付充分考慮“保障生活”的因素,可能是多繳費少收益(高工資者的低比例給付)少繳費多受益(低工資者以高比例給付),或不繳費也受益(工資過低者免繳保險費)。

(三)我國社會保險的改革

當前社會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

社會化程度低,各項保險待遇均由企業包下來,不利於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競爭。

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個人不繳納任何保險費,缺乏自我保障意識和責任感,不適應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人口多,底子靜的國情,也不適應我國人口增長和老齡化迅速發展的形勢,使國家和企業的負擔越來越重。

管理體製不順,政出多門,影響了工作的開展,不利於社會保險通盤規劃、管理和發展。

社會保險改革的指導思想社會保險改革指導思想,要從我國人口多,底子薄,社會生產率發展水平低的國情出發,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兼顧目前利益和長遠利益,既要保證職工遇到生老病死傷殘和失業時獲得物質幫助和社會保障、又要有利於樹立“自我保障”意識,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生產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社會保險製度改革的目標

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係,它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個人儲蓄積累保障。社會保障政策要統一,管理要法製化。要發展商業性保險業,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

按照社會保障的不同類型確定其資金來源和保障方式。重點完善企業養老和失業保險製度,強化社會服務功能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組織機構調整,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

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提高社會保障事業的管理水平,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籌集、運營的良性循環機製。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和社會保險基金經營要分開。社會管理機構主要是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代表參加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組織,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在保證基金正常支付和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可依法把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用於購買國家債券,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