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的燈光不斷閃爍,地上鋪著紅色的地毯,白色的牆壁上,點綴著紫色的高貴。房間裏麵的風格,將西式的浪漫和中式的古典完美結合在一起。
來來往往的少年穿著禮服,少女衣著禮裙,一舉一動,無不顯示著他們的優雅。
“這就是上流貴族的生活?還真是奢靡啊。”子墨對著正挽著自己手臂的千姿感歎道。
千姿鬆開了子墨,子墨今穿了一個黑色的禮服,不過被他改造的無比奇怪,理由是這樣更適合戰鬥。
子墨則是無法理解,為什麼女人都對儀裝那麼在意,哪怕是千姿也不能免俗。
“我要是安*倍勾三,今一定會出手。也不知道,這淩家搞什麼,明知道****勾三要殺淩瀟瀟,還要這麼高調,提供機會給安培勾三。”
千姿看著來來往往的少年少女,這樣的聚會,最適合刺殺。
隱藏在喧囂下的殺機,最為致命。
“他們這是不得不如此了。如果再不解決了安*培勾三,淩瀟瀟每出門都要提心吊膽。還不如趁早將安*培勾三引出來解決了,不過這也是我們的機會,隻要安*培勾三出手了,我們就就能出手了。”
千姿回答道,“你盯著,我去看看淩瀟瀟,在安培勾三沒出手之前,她還不能死。況且,這個淩瀟瀟能順手救她一命,就順手救了吧。”
子墨聽到千姿的話一愣,看著千姿離開的身影,心裏不出的奇怪。
這是千姿的話嗎?
他了解千姿,就像千姿了解他一樣。
他是和千姿一樣的人,他們兩個可不是那樣爛好人。千姿和他一樣,都是個孤兒,身世比自己好不到哪去。
因為都是在黑夜中掙紮著出來的人,所以便格外惜命。
帶著而來的就是自私,卑鄙。無利不起早,沒有足夠的利益,他們不會去冒險。
子墨拿起一倍杯酒,搖晃了兩下,心裏感歎一聲,看來大家都變了。
自己不也是這樣嗎?如果是以前,自己可能和薑雅竹成為朋友嗎?
也許這就是教官,讓他們融入生活的意義。生命不應該隻有冰冷,還應該有些溫暖。
如果隻是冰冷的殺戮機器,那和隻知道殺戮的屍族,又有什麼區別。
他和她不同了,但他們依舊還是他們啊。
子墨不再想這些,而是考慮今這場聚會來,淩瀟瀟有察覺人心本命之力,這個怕是安*培勾三都不知道。
如果誰有敵意,能被淩瀟瀟察覺出來。
看來淩家還真是做好了萬全的準備啊。不過,安培勾三真的那麼容易對付嗎?如果真的那麼容易對付,他和千姿,不會到現在還沒有找到安*培勾三的具體位置了。
“歡迎大家來參加聚會,希望大家今玩的愉快。”淩瀟瀟今穿了一條粉色的公主裙,上麵銀色的鑽綴,有一種奢華的內涵。
身在高位,強勢的少女,如今這身裝扮,有一種矛盾的混合美感。
這個少女一下子就成了場上的焦點,隨著她的話語落下,場上的氣氛,更加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