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殺手,一個不算稱職的殺手,因為我即沒有高強的武功,頭腦也不夠靈活。
不過我是常常有活幹的,因為我平凡,平凡的不管我如何想表現自己,看過我的人下次都不會記得我,而因此,我派到的任務常是與同殺手盟的人圍剿目標。
我的身手真的不算好,所以要經常躲藏在暗處執行任務。
有時躲在草叢,有時躲在街市,有一次甚至藏在了糞車中,這些到不算什麼。
記憶裏,隻有一次我忘不掉,那次我躲在了一個青樓女子的被窩裏,緊挨著她赤裸滑膩的身體,她在等人,等我要等的目標。
黑暗中,有光微射進來,照在她的臉上。
她很年輕,但說不上美麗,眼中滿是驚恐的望著我,她怕我。
我喜歡這個感覺,喜歡有人怕我,那懼怕的眼神讓我覺得自己很威風,可惜隻有那麼一次,再也沒人用那種眼神望過我了。
就算是我要狙殺的目標也沒有過,他們隻會帶著一臉不屑的表情,仰首斜視著我~我們,雖然很多次還是會倒在我們為他製造的血泊中,臉上是不可思議的驚訝。
每一次看見那種場麵,我都會想起家鄉那隻被群蟻咬死的虎。
也許我就象是群蟻中的一隻,我的地位很卑微。
不過,我是不在乎的,我隻是想吃飯,想活下去,隻要能讓我生存,那生存的方式已經不重要了。
其實,從踏入江湖,從開始當殺手,從第一次殺人時,這個問題我就明白了。
江湖不過就是你爭我鬥,爾輿我詐,什麼忠肝義膽,背信棄義,武林正派,邪門歪道,統統都算上,每個人所做的一切,不過都是為了生存二字。
卑微,平凡的我也隻有選擇這樣卑微的方式。我不在乎。
當然,如果我可以有別的選擇,我想~~我會選擇做那隻被蟻咬死的虎。
至少,人們還會記得他的名字,還會有人去追悼他,會在清明那天為他點燃白燭,焚燒冥紙。
而我,不過是群蟻中的一隻,我沒有名字,可能是殺手一,殺手二,殺手三……我不知道我是殺手幾。
沒人會記得我,沒人會因我笑而笑,因我哭而哭。
我不知道我的屍骨會埋在何處?清明的悼念對我而言也隻是一紙空談。
我想我的屍首應該是會被野狗、野狼、反正是被野獸所吞噬,餘下的枯骨終將化為塵埃,沒人會記得我,連我以將忘了自己是誰,我來自何方。
這樣也好,在這弱肉強食的人世間,忘了自己最好,就讓人用動物一樣的本能去生活,能否生存下去,就看本能的發揮了。
人~不就象動物嗎?
記憶裏,隻有那次群蟻吞食猛虎是弱者戰勝了強者,所以,我記得這一個畫麵。
我想,我還算幸運的,在用數字代替名字的殺手群中,我還能活到現在。
殺手群中,每天都會有人死去,每天都會有新血湧入,我知道他們和我一樣,是為了吃飯,為了生存。
我們相互不關心對方存在與否,我們隻是殺手,生命的意義有誰會去考慮?我們唯一去想的就是自己還能活多久,生命對自己的重要,其實,漸漸的,連這點都會在頭腦中淡忘。
我很幸運,能活到現在,能看著殺手組中的人員變換,我想,也許是我想的比死去的人多了一點吧,雖然,我還是很卑微。
但卑微總比死了好。這個活適合我。
終於,我能有個重要的任務了,我不用躲藏,不用隱藏在任何齷齪肮髒的角落。
這一次,我可以大明大放的出現在任何地方,昂首挺胸,春風得意的滿街遊走,身後有崇敬的眼神追隨著我的身影,這一次,我隻要做到這樣就可以,這一次,我不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