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教育格局的形成(1 / 2)

義烏的教育製度從宋代開始漸漸趨於成熟和穩定。與中原和江浙大多數地區相似,義烏的教育有以啟蒙為主要目的的蒙學,也有以科舉取士為主要目的的教育形式,有地方官學,也有民間私學。

蒙學主要指對八歲至十五歲左右年齡段孩子的教育,也稱為蒙養階段教育。蒙學可追溯至商周時期,當時是為貴族子弟設立的。浙江的蒙學教育也可上溯至東漢建武十一年(35年),上虞即出現了書館,這是漢代比較成熟的蒙學教育機構。但在義烏,由於農業經濟相對落後,辦學艱難,相信還要更晚些,但曆朝曆代捐資興學者也是大有人在。現有史可考的記錄是南宋喻葆光之妻黃淨德氏開設家塾延師教子,有“剪發延師”的美談,其五子皆以文顯,喻良倚、喻良能同登進士。

南宋以來,義烏的啟蒙教育得到了較快發展。這得益於多方麵因素的影響。一是統治者強化科舉取士,大大促進了民間讀書之風的興盛;二是理學家們倡導蒙學教育,還多有親自參編蒙學讀本;三是工商業的日趨發達使讀書人的範圍有所擴大,手工業者、商人和農民為了應付日用也需斷文識字;四是印刷術的發明和民間書坊的出現,推動了蒙學讀本的出版發行,為蒙學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蒙學的發展一方麵體現為數量的增加,並從城鎮向農村地區延伸,出現了利用農閑時節以農家子弟為教育對象的冬學、社學;另一方麵,蒙學的教學內容也不斷豐富多彩,除了識字讀本,道德教育、曆史故事、典章文物、日用常識等都成為了蒙學內容。

在宋代,蒙學的教育機構中官府辦的官學和民間私學都有存在。官學也分兩種:一種是南宋時設在臨安府宮廷內的貴胄小學;另一種是設在地方上的州、縣學的小學,這類小學形式規範,教學也較為係統。但由於當時義烏經濟較為落後,現有的史料未找到有官學童蒙學校的記載。因此,義烏的蒙學一般都是私學,稱為學塾,也稱私塾、蒙館、蒙童館等,按興辦的主體和規模又有家塾、族塾、村塾、學館、義塾等之分。家塾多由官宦富戶之家聘請名師教育子女;族塾為同性宗族以族產辦學,供同族子弟就讀;村塾則由一村或幾村共同出資興辦,供村民子女上學;學館是塾師自己在家設學,學童上門讀書;義塾或稱義學是私人捐助集資置產,或用地方公款公產,或靠官府撥款設立的免費學塾,主要供貧寒子弟就學。學塾的規模不定,學生程度也參差不齊,沒有固定的學習年限,也無規定的教學製度。顯然,民間蒙學形式更為多樣,也體現出較大的靈活性和實用性,較好地適應了社會的不同需求。

民間蒙學的教學內容大致包括識字、讀書、寫字、作對、作文等,其中最著名的蒙學教材便是《三字經》,也有側重於倫理道理教育的《童蒙訓》和《少儀外傳》、流傳甚廣的詩歌類教材《神童詩》和內容涉及天文、地理、人事、鳥獸、草木等常識的教材《名物蒙求》等。教學方法一般采用集體教學與個別教學相結合的辦法,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因材施教的思想。

至元代,開始創設社學。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頒令各路勸農立社,五十家為一社,每社設立一所學校,故稱社學。這種社學是廣泛開設於城鄉,特別是以鄉村地區農家子弟為對象的地方蒙學機構。社學既有官辦的,也有民辦的。官辦社學的經費由官府出資,民辦社學經費則由社倉、社田出資,或由紳民捐助。

社學一般在農閑時招收蒙童入學,聘塾師執教,學官循例檢查,考核優劣。優秀者可送縣學附讀。學業有成就者,亦可申報官府查驗。社學教師大多由地方官紳聘請秀才擔任。元代規定挑選通曉經書者為師。社學的教學內容包括《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孝經》、《論語》、《孟子》、《詩書》等,也教授本朝律令、冠喪葬祭等法製禮儀。

以科舉取士為主要目的的教育機構一般以成年人為對象。這類機構也有官學和私學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