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邁上婚姻的紅地毯
男女的熱戀終會有兩種結局:分手或結婚。“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幾乎人人耳熟能詳,可人們仍然前赴後繼地邁上紅地毯,後麵的動力是什麼呢?
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婚姻也經曆了不同的形態變化。最早實行的是群婚製,分為血緣婚姻和亞血緣婚姻兩種。血緣婚姻是指在同一個群體中,同輩男女都互為夫妻,屬於族內婚。之後發展為亞血緣婚姻,即兩個群居集團之間的通婚,屬於族外婚。群婚製逐漸發展為對偶婚姻,即男子在眾多妻子中有了一個主妻,或女子在眾多丈夫中有一個主丈夫。對偶婚姻最終發展為現在的一夫一妻製婚姻。一夫一妻製是曆史發展、人類文明進化的必然結果。一夫一妻製婚姻通過社會、法律限定了兩性關係,可以抵製外來力量對愛情的摧毀,是愛情的保護傘和圍城。
一夫一妻製的前提下,人們結婚的動力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一)社會的需要
滿足社會需要是結婚的動力之一。結婚可以使兩性情愛得到社會認可和法律保護,婚前同居等非婚兩性關係則無法得到認可和保護。不受社會認可的情愛是不能健康發展的。比如你有了婚外情人,但隻能和必須與合法配偶公開出入自己的社交圈,情人的戀情隻能是地下的。所以和情人最終不是結婚就是破裂。
如果純粹為了得到某種社會地位而結婚,則走入了一個誤區。比如為了提升官位,盡管毫無感情,卻和某某高官的女兒走進婚姻;為了得到豪華生活或某種社會地位,棄感情於不顧,一些年輕女子和有錢有勢的男性結婚。這類婚姻即使沒有矛盾重重或破裂,也不會有發自內心的幸福感。
(二)愛情的意願
大部分人結婚是兩情相悅的結果,即出於愛情的意願。
熱戀中人們總會有海枯石爛的誓言,都希望愛情永駐。他們希望永遠占有對方,永遠持續這種愛的幸福,於是發自內心地選擇結婚,希望通過婚姻這種社會契約來保障愛情的永恒和美好。正如恩格斯所言:“性愛常常達到這樣強烈的持久程度,如果不能結合或彼此分離,對雙方來說即使不是一個最大的不幸,也是一個大不幸;僅僅為了能彼此結合,雙方甘冒很大的風險,甚至拿生命孤注一擲……”婚姻給了戀人們一個社會認可的、法律保護的排斥其他異性幹擾的保護傘,使戀人們充分地、安全地體驗到了愛的滿足。
任何人都應該有愛的欲望和權利,不應該有學曆、年齡、性別、人種、社會地位、經濟地位等的區別。戀愛結婚不應隻是年輕人的特權,那些離異或喪偶的老年人也有自由戀愛和結婚的權利,兒女或親戚不應橫加幹涉。
(三)滿足性欲的需要
滿足性欲望往往是被人回避的結婚動力,但卻是客觀存在的。就像飲食、睡眠等一樣,滿足性欲也是人的基本需要。在馬斯洛所列的人的需要階梯表中,性欲就與空氣、水、食物、住所、睡眠一起被列為人的最基本需要。盡管如此,不能為了滿足性欲而亂來,性生活過於隨便會受到疾病的侵襲和社會的譴責。而結婚則可以使人得到安全的性滿足。
西方社會的性解放使人們在性放縱中得到了發泄,卻失去了愛情的溫馨、安全與穩定,帶來了艾滋病的流行。因此許多人開始呼喚婚姻的重要和愛情的忠貞。
(四)繁衍的欲望
自我繁衍也是結婚的動力之一。繁衍後代是所有生物最重要的本能和任務,對於人類也不例外。結婚後生兒育女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能生育會讓人背負沉重的心理負擔。結婚之後才有了家庭,有了家庭才能夠養育孩子,給予孩子成長所需。正是夫妻情愛孕育了後代,人類才得以繁衍,生生不息。
熱戀中的男女,頭腦常常是不清醒的。許多自認為信奉“愛情至上”的青年,結婚的動機其實並不是真正的愛,而是摻入了許多其他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不必要的離婚悲劇和家庭危機便頻頻上演。研究發現,常見的不健康的結婚動機有如下幾種:
(一)出於同情
文壇“二蕭”不知道你聽說過沒有。蕭軍和蕭紅都是文壇名家,他們的愛情糾葛為文人們所津津樂道。蕭軍俠義心腸,毅然將蕭紅救出困境。後兩人在一起的文字耕耘和生活中漸生情愫,結為夫婦。但他們彼此的性格並不適合做夫妻,後來長時間分居兩地。蕭紅去世時,也沒有看到蕭軍最後一眼。
他們之間的婚姻很大程度上建立在蕭軍對蕭紅的同情心之上,因而導致了最後的悲劇性結局。富於正義感的人看到異性處於困境時,容易衝動地用婚姻去拯救,可結果往往是傷人又害己。同情心是可貴的,但不能作為婚姻的動機,這樣是不會幸福的。
(二)報恩心理
偉最近感到非常痛苦,因為他發現自己的婚姻裏沒有愛。妻子是愛他的,可他對妻子至今未產生過真正愛的感覺。偉與妻子是一個單位的同事,當初她對他格外關心,經常主動給他打飯,還主動給他洗衣服,令他倍加感動。於是在報恩心理的驅動下,他接受了她的愛意,結為夫妻。可是他們的婚姻並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