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研究者從1971年開始跟蹤研究舊金山灣地區的100名兒童,從他們的父母離婚時開始一直到他們成年。在25年的跟蹤研究中,研究者還訪問了44名來自完整家庭的兒童。他們與那些離婚家庭的孩子一起長大,並上同樣的學校。通過比較這兩組兒童的生活經曆,研究者發現,父母離婚對兒童的情感生活有深遠和持續的影響,這樣的影響在他們成年後自己的成人關係中會明顯地表現出來。離婚家庭的孩子所經曆的生活充滿了陷阱。他們害怕失去,對災難感到恐懼,在青年時期更多地使用毒品和酒精。研究表明,他們與那些來自完整家庭的孩子相比,擁有婚姻的人更少,有孩子的人也更少,而離婚率更高。雖然大部分離婚家庭的孩子最終克服了困難,過上正常的生活,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會犯更多的錯誤。研究還表明,父母離婚時,孩子越小,經曆的傷害就越多。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父母為了孩子必須維持糟糕透頂的婚姻。
研究者還說,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離婚對孩子是有利的。比如父母中的一方能從根本上改善孩子的生活,並成為孩子好的榜樣。但如果離婚使對孩子的撫養更困難的話,生活對孩子就更加艱難。
國內的研究資料也顯示,離婚家庭中的兒童比和睦家庭的兒童存在更多的心理衛生問題。男孩子主要表現在行為方麵異常,如對人冷淡、無動於衷,不願與人交談,易煩躁、發怒等;女孩則以情感障礙為主,表現為愛哭,過分膽小或焦慮,悶悶不樂,覺得低人一等等。年幼組以情緒異常為主,而大年齡組在行為、情緒、性格等方麵均可能異常。對父母離婚的不滿和憤怒常常遷怒於同齡夥伴,極易演化成攻擊行為,影響自己的結伴能力,引起社會適應障礙。
因此,為了孩子們的成長和教育,建議各位爸爸媽媽們謹慎處理婚姻矛盾,對待離婚應采取克製、理智、心平氣和的態度,不要輕率離婚。如果不得已非要離婚的話,也應了解孩子可能受到的心理衝擊,采取預防措施,使孩子在思想情緒上逐漸接受父母離異的現實,讓他們平安地度過這一特殊時期。社會也應當關心愛護這樣的孩子,不能歧視他們,不能損傷他們的心靈,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但不能因此而反對一切離婚。因為離婚本身是一種十分複雜的社會現象,如果硬要那些感情確已破裂的夫妻勉強湊合在一起,那麼孩子就會整天生活在父母的戰爭中,對於孩子的成長和心理健康同樣是非常不利的。
離婚對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是十分有害的,然而對於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修複無望的夫妻來說,勉強維持即將倒塌的圍城、長期忍受同床異夢的折磨,對身心健康又是何等不利!
該離就離吧,但是要提醒離婚者的是,在離婚的前前後後要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維護好自身和子女的身心健康。
(一)將離婚當成解脫,重獲新的人生
應該這樣想:終於解脫了,再也不必忍受同床異夢的折磨了,可以重新選擇自己的生活了。其實這正是法律規定離婚自由的根據所在。社會的正確理解與支持,可以幫助離婚者振作精神,走出離婚的心理陰影。
(二)離異雙方要心平氣和,切勿報複
離異者要注意保持一種理智、達觀的心態,拿出一定的美德風範,合理地解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做到好離好散,切勿在經濟上、心理上和身體上報複對方。近年來,人們也正力求以一種穩妥、友善的方式進行離婚,心平氣和的“協議離婚”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這是進步的表現。
(三)要坦然麵對現實,積極轉移注意力
離婚後,不要再怨天尤人,要坦然接受現實,積極轉移自己的注意力,減輕離婚的痛苦。要將更多的精力放在事業進步和對長幼的愛上,衝淡離婚的心理陰影;要鼓足勇氣、投身到集體中去,獲得集體的關懷和溫暖,不可整天自我封閉、長籲短歎、難於自拔;或投身到大自然中,借美麗的自然風光歡愉身心、豁達心胸,有助於擺脫心靈痛苦。
(四)注意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
離異者,無論是在離婚過程中還是離婚之後,都要注意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雙方必須要繼續承擔起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和義務,為他們提供更多的關懷和保護,繼續培養其對父母雙方的感情,訓練孩子的自我照顧能力。雙方要用愛心去撫慰孩子受傷的心靈,一旦發現孩子出現了不良心理反應,要及時請專業人士對其進行診治。
案例:離婚的心理障礙讓她的情感再次破裂
(來自http://www.wopk.com,作者:薔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