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性格與心理(1)(1 / 3)

(第一節)性格的力量

性格這個詞來源於希臘語。心理學家認為:性格是個人對現實的穩定的態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是人的心理的個別差異的重要方麵。人的個性差異首先表現在性格上,就像恩格斯說的:“刻畫一個人物不僅應表現他做什麼,而且應表現他怎樣做。”“做什麼”和“怎麼做”其實就是一個人的性格寫照。

我們的性格特征是通過日常生活中的態度及行為體現出來的。例如,一個人在待人處事中總是表現出高度的原則性、熱情奔放、豪爽無拘、堅毅果斷、深謀遠慮、見義勇為,那麼這些表現就說明了他的性格。隻要稍稍注意一下我們周圍的人,我們就能對他們的行為方式和生活態度即性格特征有個大致的把握。社會問題上,是激進的,還是保守的?生活態度上,是樂觀的,還是消極悲觀的?在對待金錢方麵,是大方還是吝嗇?在處理生活事務時,是偏見的,還是正義的?在與他人交往時,是自卑的,還是優越的……

一個人的性格特征是比較穩固的,因而當對一個人的性格有了比較深切的了解,我們就可以預測到這個人在一定的情境中將會“做什麼”和“怎樣做”。如有必要,我們就可以製定對應策略。假如你是一個領導,你就可以根據下屬的性格製定不同的教育方法和給予不同的工作任務。

我們已經形成的性格特征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但並不意味著我們現有的一些狀況根本無法改變。積極地自我改造性格缺陷,再得益於生活中的偶然事件,我們就能改變性格特征、改變現狀生活。

另外,論及什麼是性格,就有必要搞清楚性格與氣質、能力之間的關係。

性格與氣質有下述差別。

(1)性格比氣質更容易被人們認識和把握,有更大的可塑性。父母及老師常要求我們從具體小事做起、規規矩矩做人、認認真真做事。常聽說“培養孩子的性格”,而很少聽說“培養孩子的氣質”。氣質主要是先天決定的,在我們幼年時就“一是一,二是二”了。性格則不同,教育可以使其改變。比如通過教育、培養可以使一個人從責任心渙散變得責任心很強,從膽小怯懦變得非常勇敢,從心胸狹窄變得胸懷寬闊……

(2)性格受社會標準和規範的束縛,而氣質不受束縛。生活中,我們通常都用一些公共標準去評判別人的行為及態度,評價別人性格的好壞,進而體現出不同的情感反應。例如,我們喜歡那些熱情、誠懇、有幹勁、易於合作、責任心強的人,不喜歡那些冷漠、偽善、孤僻、不負責任的人。對那些具有不討人喜歡的性格特征的人不得不有所顧忌。氣質則不受這些評判標準的限製,具有不同氣質類型的人也不會承受來自他人評價的壓力。

性格與氣質又是密切聯係的。人的性格通常都會受到其氣質類型的製約,所不同的隻是表現明顯與否而已。比如,膽汁質氣質類型的人通常具有易衝動、攻擊性明顯、憑感情辦事、工作精力充沛、認真負責、缺乏耐性等性格特點;多血質的人在生活中則表現出樂觀開朗、對人親切、幹勁足、吃苦耐勞、易感情用事等性格特點。

性格和能力都是個性心理特征,但兩者又有不同:能力是決定心理活動效率的基本因素,人的活動能否順利進行,與能力有關;性格則表現為人的活動指向什麼、采取什麼態度、怎樣進行。例如,某人思考一些問題總是很深刻、很有邏輯性,這表明了這個人的一種智能特點;如果他考慮問題總是很細心、很周到,處事很謹慎,行動很堅定,那麼這就在言行態度上反映了這個人的性格特點。

性格具有如下的結構特征。

(一)態度特征

性格的態度特征,是指人對客觀事實的穩固態度的個體差異。主要有三種:

(1)對社會、集體和他人的態度特征。如,愛國與不愛國、愛集體與不愛集體、待人真誠與虛偽等。

(2)對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態度特征。如,努力與懶惰、認真與馬虎、節約與浪費、熱愛生活與悲觀厭世等。

(3)對自己的態度特征。如,謙虛與驕傲、自尊與自賤、自信與自卑等等。

(二)理智特征

性格的理智特征是指人在感知、記憶、想象、思維等認知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認知特點和風格的個體差異。比如,有的人對客觀世界主動觀察,有的被動觀察,有的思維細膩,有的思維簡單,等等。

(三)情感特征

性格的情感特征是指人在情感活動的強度、穩定性、持續性等方麵表現出來的個體差異。比如,有的人特別容易激動,有的人則和石佛一般,有的人情感真摯,有的則十分冷漠,等等。

(四)意誌特征

人對自我行為的控製水平、目標明確度以及在長期工作和緊急情況下表現出來的個體差異,就是性格的意誌特征。

不良性格對人體健康十分有害。比如,性格憂鬱會抑製大腦機能,造成免疫功能失調,使人體虛弱早衰;性格暴躁容易導致胃腸功能紊亂,甚至造成器質性損傷;性格脆弱者會因一次精神上的打擊而得精神病,性格堅強者則容易平安度過;高血壓、冠心病會因患者性格急躁、容易激動而加劇,也能因心境平和、情緒穩定而好轉;胃潰瘍會由於患者性格憂鬱、焦慮而使疼痛加劇甚至惡變,而若性格樂觀開放則潰瘍麵愈合得較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