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北方銀行可以發行等同於硬通貨的貨幣,而且在某種意義上是可以超額發放的,陳安自然馬上就運用起來。
從民國二年陳安奪取甘肅開始,通過五年鐵路建設,布政司衙門前後獲取了大約五千多萬銀元的財政收入。也就是說,甘肅等地的國民生產總值大約是二億五千萬銀元,而這些新增加的財富絕大部分是存入北方銀行的。
北方銀行每年還經手軍火交易款項至少一億五千萬銀元,其中一半也是存入銀行,然後當做軍費列支的。
高達三億二千多萬元的存款餘額,足夠北方銀行放出二億六千多萬的貸款,實際上也就是新增了這麼多的貨幣發行量。這還是不計算重複存貸款規模的情況下。
北方銀行卷第三次改版,現在應該叫做北方幣了,或者按照民間的通俗稱呼叫做龍元。陳安拍板使用長城等風景名勝作為背景,正式發行北方幣,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種麵額,其中的一元仍舊使用最初的天池景色背景。
後來民國的廣東政權初步統一關內後,迫於財政危機和金融秩序混亂,也開始貨幣改革,停止銀元流通,發行當時同等於銀元價值的法幣。而法幣的造型和麵額,就是參照了北方幣,隻不過增加了五百元的麵額,以及發行銀行名稱不同罷了。
至於在此之後,廣東政權開始濫發法幣後,法幣上的背景就幹脆改為了孫大炮的頭像,大概是寓意從此之後通貨膨脹就一炮千裏之意吧。
而龍元的發行規模則一開始就受到了限製。
不僅是因為北方軍政府手中的黃金庫存並不是很充足,銀元價值又一再貶值,更是因為陳安在簽署發行貨幣法令的同時,明確注明了軍政府向銀行貸款規模始終不得超過十倍當年財政收入。
根據民國六年的財政收入水平,北方軍政府最多可以獲得一億六千萬龍元貸款,加上已經籌集到的一億五千萬龍元債卷融資,民國七年的財務危機終於有驚無險地過去了。
甘疆蒙藏實在太窮了,以至於北方軍政府民國六年的財政收入不過一千六百多萬龍元。
而宣統三年,也就是辛亥革命的時候,滿清朝廷全國預計財政收入是二億九千六百萬兩,預計支出需要三億一百萬兩。折算起來,當初全國歲入就高達四億一千四百多萬龍元。
陳安、彭英甲等人奮鬥五年後,布政司的收入也不過是當初腐朽滿清王朝的零頭而已。
相比於以前,卻又是好得很多了。
北方軍政府所屬的甘疆蒙藏地區,陳安為了加強管理,按照傳統習俗,劃分成了甘肅、青海、南疆、北疆、漠南、漠北、唐努烏梁海、前藏、後藏等九個小省區。但是,大量關內移民湧入後,仍舊按照關內的傳統叫法,叫做四省九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