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男友劈腿鬧到警局(2 / 3)

“我和我旁邊這位(項愷軒手指著明以沫)是球友,在網球館認識的。今天是她男朋友生日,就是他(項愷軒手指著楊諾皓)。她為了他男朋友的生日禮物,參加百人網球賽,贏了網球拍。下雨天不好打車,我倆共乘坐一輛出租車,我先下了車,手機落在了出租車裏。是她(項愷軒手指著明以沫)把我手機送到了酒店,也碰見了他(項愷軒手指著楊諾皓)和她(項愷軒手指著艾卡)兩個人開房。”

公安民警劉允大致明白了,問著項愷軒:“這件事跟你好像沒什麼關係?你為什麼先動手打人?”

項愷軒倒是異常的配合和誠懇:“從網球館到酒店,我都看在眼裏,這麼好的女生,他卻不珍惜,還和別的女人一起欺負她,說著一些低俗下流的話來傷害她,詆毀她。我知道,我打人是我的不對,我道歉,我檢討。可是那時候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倆去傷害她。如果那時候不是我,換成是任何一個人,那一拳肯定是要揍他的。可偏偏那時候是我,看見了…”

楊諾皓站起來反駁項愷軒:“你狡辯?…”

公安民警劉允也似乎帶著感情的情緒,對楊諾皓大聲赫厲:“我讓你說話了嗎?坐下!”

公安民警劉允帶著教育式對項愷軒說:“那也不能動手打人啊?你把法律放在哪裏了?以後這種錯誤不能再犯了?”

項愷軒帶著調皮:“是,警察叔叔,你說的對!以後不會動手了…”

公安民警劉允又看著主角當事人楊諾皓:“你和她去酒店了?(公安民警劉允也學會用手指著艾拉了)

”我們…“

公安民警劉允打斷楊諾皓的話:”你隻需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就行?“

”是!“

”他說(公安民警劉允手指著項愷軒)今天是你的生日?“

”是!“

”那你和她(公安民警劉允手指著明以沫)什麼關係?“

”前男女朋友關係!“

”是看到你和別的女人開房分手?還是之前就分手了?“

”是看到和別的女人分手?“

”是你提出來的?還是她提出來的?“

”是我!“

公安民警劉允手指著艾拉,對楊諾皓說:”她,就是別的女人,是吧?“

”是!“

”行了,案子清了,都簽個字回家吧!“

艾拉站起來:”您都沒有處理他呢!(手指著項愷軒)怎麼案子就結了?“

民警不理不忙解釋道:”這不是很明白嗎?他拋棄了她,選擇了你,你們倆出言傷了她,而他看不過去就揍了他,不就這點事嗎?“

艾拉委屈的說著:”是他先打的人,還把人打傷了?“

”人家不是道歉了嗎?承認打架不對,況且你家那位不是也打傷了他嗎?兩兩相抵,一筆勾銷!“

”可是…“

”怎麼?還要他們倆拘留不成,那他的生日可要在拘留所度過了。行了,簽了字走人。“

項愷軒和明以沫先離開公安局,在前麵走。楊諾皓和艾拉隨後也走了出來,艾拉挽著楊諾皓的胳膊:”我們一會兒去哪吃飯啊?“

楊諾皓沒有理會艾拉,叫住了明以沫:”以沫?“

項愷軒擋在了明以沫的前麵:”你想幹什麼?“

”我想跟她說兩句話?“

明以沫推開項愷軒,楊諾皓問著明以沫:”你真的為了我去打網球比賽了?“

”你叫住我,就是跟我說這個?“

楊諾皓靠近明以沫:”其實我還是比較喜歡你的,如果你可以為我改變,我…“

楊諾皓話說到一半,被明以沫拒絕了:”楊諾皓,我終於明白艾拉為什麼喜歡你了?因為你們倆是一種人,都是不要臉的混蛋!“

明以沫失望的轉身離開,項愷軒也跟著離開,附和著:”我同意你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