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跟梓馨不一樣,暖暖大學都沒畢業,又坐過牢,到哪兒去找好工作。你先在這裏住著,把大學讀完,把文憑拿到,常叔叔再想辦法給你找份體麵的工作。”
倪慧嗤了一聲,道,“你以為你還是市長秘書呀,你現在什麼都不是,這點退休金連生活費都不夠,若不是兒子有用,養著我們,我們每天就隻能吃青菜豆腐了,到哪兒去給她找體麵的工作?”
“你……”
安暖放下了碗筷,微笑著看著常柏,語氣堅定的說道,“常叔叔,我已經跟我的朋友說好了,今天就搬去她家。”
“什麼朋友?”
安暖頓了頓,誠實的說道,“我在監獄裏認識的,她半年前就出獄了。”
“坐過牢的能是什麼好人!”常柏說完就後悔了,尷尬的解釋道,“暖暖,常叔叔沒有其他意思。”
她笑著道,“常叔叔,我知道你很疼我,我也不可能永遠活在你的羽翼之下,我總要自己學著長大。這三年我都能挺過來,相信我,我一定能好好照顧自己的。”
安暖的堅持之下,她最終還是離開了常家。雖然如此,她對常叔叔仍舊心懷感激。
一個人漫步在熟悉又陌生的街頭,她忽然覺得自己和這座城市有些格格不入。不習慣這裏的喧鬧,不習慣每個人臉上洋溢的微笑和流露出的輕鬆神態。
有人說,人生最好不要錯過兩樣東西,最後一班回家的車和一個深愛你的人。
此時此刻,她一無所有,無家可歸,沒有親人朋友,隻有手中緊緊撰著的五十元錢。
找了幾家招待所,最便宜的一家也要40元一晚,她沒舍得住,拎著行李箱在街角坐了一整夜。
江城的氣候很特別,晝夜溫差很大,身上單薄的衣服怎麼也無法阻擋寒風的侵襲,她雙手緊緊抱著自己,在夜色中微微顫抖。
三年了,她還是無法習慣黑暗,每當這種夜深人靜的時候,總會想起那個陽光燦爛的夏天。
她用了三年的時間,厚著臉皮,死纏爛打,追上了莫仲暉,那時候她還是個大學生,他已經在商界赫赫有名。
他們的訂婚禮就在家裏舉辦,她和父親目睹了莫仲暉和別的女人在她的床上翻滾,父親氣血攻心當場昏過去,而她發了瘋似的,操起水果盤裏的水果刀,直直的刺進了那個女人的胸膛。
也是在那時,副市長拋出一係列證據指證父親嚴重違紀違法,父親身邊的很多親信也聯名舉報,正所謂牆倒眾人推。父親就這樣躺在病床上,永遠的離開了。而她,以故意傷害罪至他人重傷,被判了三年。
後來,她一直很後悔,為什麼那一刀不刺深一些,直接把那個女人刺死。
腦海裏,那個女人的鮮血,莫仲暉猩紅的雙眼總揮之不去,還有他狠狠的一巴掌甩在她臉上的情景也總曆曆在目,仿佛到現在,臉還火辣辣的疼著。
清晨,天空剛剛露出魚肚白,黑暗漸漸被光明取代。安暖站起身,深吸一口氣,笑著麵對嶄新的一天。
她用公共電話,撥通了羅曉燕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