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2 / 2)

“你弟弟開年後就不肯在理發店裏做事了,吵著要跟別人出去學車。這才剛拿駕照沒幾天,開夜車的時候把人家撞了。雖然對方傷得不重,就摔到地上擦傷了一點皮,但他們要我們除了醫療費什麼的還要賠兩萬塊的營養費。年頭你拿回來的幾千塊都讓你弟弟學車了,我哪來那麼多錢?!結果你弟弟犯混,叫了幾個人把那家人打了,現在人家報了案,他被抓起來了。囡囡,我沒向小孔他們家開過口,讓他們想想辦法,看能不能出錢把弟弟先放出來。大不了我借錢賠他們兩萬啊!”孔餘的父母並不是什麼當大官的,不過因為他們是省城裏的人,在媽媽的心裏總覺得他們認識的人多,總會有些辦法。

“媽,你先別太著急,我馬上回來。”弟弟是媽媽的心頭肉,這是肯定的。可是現在叫孔餘?!那不是開玩笑麼?!

她認識孔餘那麼久了,他家裏有些什麼關係、多大能力她是再清楚不過的。國土係統那麼大,好多家屬都被安排進了二級單位,可是孔餘身為國土的工作人員,找了那麼多次領導,送了那麼多次東西,不是幾年都沒搞定嗎?更何況是司法這一條新線。

再說,就算孔餘有這能力,要把這種事情能擺平肯定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他現在的老婆能放他出去幾天不回來?!能同意?更何況他有沒有辦法她也是知道的,何必為難他呢?!

“對了,你、還有多少積蓄?!能不能跟小孔商量一下,先借我們用用?!”媽媽現在六神無主了,真是一刻也不想讓兒子關在裏麵。

“媽,我來了再說吧!先別著急,我有辦法的。”因為這個時候顧如雪知道,她唯一的辦法就是去找俞行光。盡管、她並不知道對於這種既麻煩又丟人的事情俞行光會不會管,但、不找他還能找誰?!真能指望得上孔餘?!

立即換了衣服,給王站長打電話請了三天的假,然後取了自己這幾個月存得錢,馬上搭乘去南湖的客車。

說得存款,其實也不過幾千塊錢,隻是一路上顧如雪都在考慮一個問題。見到俞行光,她該怎麼開口呢?!

雖然說,他走的時候還說過客氣話,南湖有什麼困難可以找他的。但俞行光離開怡景有四個多月了,這期間他們半點聯係也沒有,包括有個端午節她連短信問候都沒有過,現在出了事就這麼急急找他?!他有什麼義務要管她的家事?!

太失禮了!

哎,早知道不應該丟這條關係鏈,應該一直維係的啊!

人家說放夜風收夜雨,她什麼風也沒放就想收夜雨,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