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高價收購(1 / 3)

ps:更新有點晚,抱歉,連更兩章!感謝最近訂閱,打賞的兄弟們支持,抱拳感謝!

……

偶像原型:魅瑰。

性別:未知。

類別:半獸妖族。

年齡:16歲。

擁有強大的身體素質柔韌性,超強的嗓音,精通樂器等,發展方向,舞蹈,唱歌,演藝圈。

定位方向:全能偶像。

覆蓋群體:6歲到60歲人類。

推舉指數:s五星。

出道成功率:99.99%。

“叮:老板,您收一封來自67號星際商盟的‘收購邀約’!”

小冰的聲音,讓李智回過神兒來,鶴美羽和瑞古琦再加上智能小冰的幫助,這是製造了一個‘妖孽’出來啊。

“什麼‘收購邀約’?”李智拿著手機,皺了皺眉頭,疑惑的問道。

他說話的時候,周圍的人,還依然在呆呆的看著魅瑰,沒有從那種‘著迷’的境界中清醒過來!

從‘偶像原型’魅瑰一問世,不管是她的製造者,還是旁觀他出世的目擊者,都無與倫比的喜歡了上她。

這就是‘偶像’的魅力!

“叮:67號星際商盟,得知老板手裏的‘虛擬偶像’原型魅瑰製造出世,願意花費高價購買老板手裏的‘虛擬偶像’原型!”

柱子哥的聲音從手機裏傳了出來!

李智愣了下,心裏不禁有些納悶,67號星際商盟怎麼知道‘魅瑰’製造出世的?不禁有些好奇的問:“高價收購,多高的價格?”

“三百萬星際幣!”

三百萬億美金?

李智聽著柱子哥的報價,差點沒把眼珠子給瞪出來,高價,果然是高價啊,要知道,一艘無敵2型‘星際驅逐艦’的價格,也不過218萬星際幣。

一個‘虛擬偶像’原型,都可以買一艘半‘無敵2型’星際驅逐艦了呢,價格能不算高嗎?

但是……星際商盟傻嗎?

別的不說,不管有沒有人為驅動,星際商盟的基本法則,就是它運行的規則,而且這些規則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不做虧本的生意。

商盟商盟,在商言商,既然67號星際商盟可以開出‘三百萬星際幣’的價格,購買李智手裏這款‘偶像原型’魅瑰,那就說明,李智手裏這款‘偶像原型’魅瑰,至少價值600萬星際幣以上,甚至更高。

“不賣!”李智雖然很眼饞那三百萬星際幣,但是,他並不準備把‘虛擬偶像’原型魅瑰賣掉。

‘虛擬偶像’這東西,哪怕是一樣的程序,一樣的時間,一樣的環境,一樣的代碼,但是製作出來的東西,卻百分之百不是一樣的,因為裏麵寄托的感情,永遠都不會是一樣的。

所以說,這個世界上‘魅瑰’就是獨一無二的,不會再出現第二個‘虛擬偶像’魅瑰了。

能製作出一個‘s級五星’虛擬偶像來,就跟撞大運了一樣,這次是運氣好,下次,再想出‘S級五星’虛擬偶像來,那就不知道是猴年馬月了。

‘虛擬偶像’這種產物,本身就是一種‘人工智能’,但是能力被消減弱化,她的‘戰鬥力’不強,強悍的是‘影響力’以及自身魅力。

智能小冰在‘虛擬偶像’魅瑰出世後,第一時間給李智發來了祝賀,她更加清楚,‘s級五星’虛擬偶像,有多難得。

不是好東西,67號星際商盟能主動像李智發出‘收購邀約’嗎?

賣掉?

幹嘛賣掉!

隻要‘虛擬偶像’魅瑰現在還隻是原型,像是一把未曾開鋒的寶劍,她不但能征服地球人,同樣,也能征服其他星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