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短線操作學——股市投資必備知識(24)(1 / 3)

等級投資計劃的具體做法是:內心確定股價變動的某一幅度為一個買賣單位,如認定股價上漲或下跌5元或者19元為一個等級,當股價升降達到一個等級時,就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的股票,這樣可以達到平均買入價低於平均賣出價的目的。

2.均價成本投資法

這種方法最為投資者推崇和廣泛采納。采用這種方法必須注意應選擇具有長期投資價值的股票,而且最好是市價波動比較明顯的股票,這種方法的具體操作規則是:在預定的一段時間內,如半年或一年間,以同樣數目的資金定期買進股票。當股價上漲時,買進的數量相應減少;股價下跌時,買進的數量相應較多,這樣在一般情況下,可以使平均買進價格低於市價水平。

3.固定金額投資計劃

固定金額投資計劃就是把投資於股票的金額固定在一個水平上,不論股價上升或下降,都要保證持股數量在這一固定金額的水平,其具體操作的法則是:

(1)同時投資於股票和債券。

(2)確定持有股票的數量在一個固定的金額水平。

(3)在固定金額基礎上計劃一個百分比,當股價上漲幅度超過這個百分比時,則拋售部分股票,購買債券;相反,當股價下跌幅度超過百分比時,就賣出債券,買進股票,以保持固定金額的水平。

4.固定比率投資計劃

證券市場在不斷完善和發展,投資方法也隨之不斷的改進,固定比率投資計劃法就是由固定金額投資法演化而來。固定金額投資法的操作與調整僅僅是為了維持固定的金額,缺乏與市場價格相適應的有機關聯,固定比率投資計劃法則注意到了股票與債券在市場價格方麵所占的比率關係,因而其核心內容是把持有的股票金額與債券金額確定在一個固定的比率水平上。

5.變動比率投資計劃

又叫常值變化定式計劃,它可分為以市值為基礎的常值變化計劃和以內值為基礎的常值變化計劃兩種,無論是哪一種方法,其一般原則均是:將投資對象分成兩組,一組是富有進取性、成長性而頗有風險的股票,另一組則是防守性、安全性的債券。這裏所謂的“變化”是指兩組之間的投資比率是變動的,根據整個市場行情的變化而變化。這種方法更加靈活多變且不易掌握,其難點在於如何確定與調整比率。一般是根據長時期的股價統計材料,計算其“中央價值”,以求得一個“正常價值”,來作為調整比率得依據。

第八節短線風險控製

一、不要把短線操作成長線

追求短線收益,今天買進股票,明天就能賺錢甚至是賺大錢,這差不多是每一個投資者的共同心願了。確實,對於某些短線高手來說,他們有時確也能夠做到買了就能漲,特別是在牛市裏,在一隻股票處於上升途中的時候,追逐短線收益,確實給他們帶來了致富的機會。不過,短線炒作收益大風險也大,因此對於投資者來說,就應盡可能地回避風險而去爭取收益。

首先,不在股票價格的“兩端”(底部和頂部)作短線。當一隻股票處於底部時,其上下波動的空間是有限的,因此做短線很難有差價可賺;而當股價從底部向上啟動時,做短線雖然有利可賺,但卻往往讓人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而將利潤的大頭輕易地放棄了。至於頂部區域不做短線,那實在是頂部區域風險太大,是一件風險大於收益的事情,因此在頂部區域做短線實在是火中取栗的事情,不是短線高手者是不宜在這一區域做短線的。對於一般的投資者而言,應選擇處於上升過程中的股票或經過暴跌之後的股票做短線(後者屬於搶反彈性質,應作為超短線來處理)。

其次,不投入自己全部的資金來做短線。短線做對了往往能給人們帶來快速致富效應,但做錯了卻往往是投資者的虧損之源,因而短線炒作是一件收益與風險並存,有時甚至是風險大於收益的事情,因此對於投資者來說,分散投資風險是十分必要的。其具體的作法就是合理分配中長線與短線投資的資金比例。一般而言,中長線與短線資金分配的比例以不超過6:4為宜,並且隨著股指的升高、股價的上漲,這一比例應作相應的調整,而且是短線資金所占比例應越調越低。

其三,不把短線做成長線。在現實當中,常常見到一些股民往往在短線被套了的時候就轉為做長線,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不理性的,也是十分錯誤的做法。其實短線與長線應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兒,它不僅表現在持籌時間上的不同,更表現在選股方式與建倉成本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說做短線的股票就隻能做短線,而不能因為被套住了進而轉為做長線來處理,這樣做的結果往往隻能使自己套得更深,從而使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因此,對於短線投資者而言,有兩點是應切記的:一是要適可而止,短線投資能有10~20%的收益(弱勢之中這一收益目標更應以10%為限)就應見好就收,以免白坐一趟回頭車,甚至將自己套牢;二是要設好止損位,發現行情不對時應及時出逃,以免自己被下跌行情越套越深。

其四,不頻繁地進行短線操作。正如言多必失一樣,頻繁地進行短線操作,最終肯定有“馬失前蹄”的時候,因為好運氣不可能永遠地陪伴著你。因此投資者要謹慎地對待自己的每一次操作,特別是在自己對行情不能正確把握的時候,投資者應停止操作,退出觀望與休息,切忌盲目操作。

二、短線資金使用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