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精品選 文藝雜談 5.
第二章.圖畫之種類
圖畫之種類至繁綦賾,匪一言所可殫。然以性質上言之,判圖與畫為兩種。若建築圖、製作圖、裝飾圖模樣等,又不關於美術工藝上者,有地圖、海圖、見取圖(即示意圖)、測量圖、解剖圖等,皆謂之圖,多假器械補助而成之。若畫者,不以器械補助為主。今吾人所習見者,若額麵(即帶框的畫)、若軸物、若畫帖,皆普通畫也。又以描寫方法上言之,判為自在畫與用器圖兩種。凡知覺與想象各種之象形,假目力及手指之微妙以描寫者,曰自在畫。依器械之規矩而成者,曰用器圖。之二者為近今最普通之名稱。表其分類之大略如下:圖畫
自在畫
日本畫:傳自支那,頗多變化。今所存者,厥有數派。土佐派狩野派南宗派岸派圓山派四條派浮世派新派:彙集諸派,參以西洋畫之長,謂之新派。西洋畫:明治十年後,歐洲輸入者,流派頗繁,姑不具論。述其種
類,大略如下:鉛筆畫擦筆畫鋼筆畫水彩畫油繪
用器畫
幾何圖
投影圖
陰影圖
透視圖
第三章.自在畫概說
一、 精神法吾人見一畫,必生一種特別之感情。若者嚴肅,若者滑稽;若者激烈,若者和藹;若者高尚,若者瀟灑;若者活潑,若者沉著。凡吾人感情所由發,即畫之精神所由在。精神者千變萬幻,匪可執一以搦之者也。竹莖之硬直,柳枝之纖弱,兔之輕快,豚之魯鈍,其現象雖相反,其精神正以相反而見。殊於成心求之,真矣。故作畫者必於物體之性質、常習、動作研核翔審,握管寫,庶幾近之。
二、 位置法論畫與畫麵之關係曰位置法。普通之式,畫麵上方之空白,常較下方為多。特別之式,若飛鳥、輕氣球等自然之性質偏於上方,宜於下方多留空白,與普通之式正相反。又若主位偏於一方,有一部歧出,其歧出之地之空白,宜多於主位。其他,向左方之人物,左方多空白;向右方之人物,右方多空白。位置大略,如是而已。
三、 輪廓法大宙萬類,象形各殊。然其相似之點正複不少。集合相似之點,定輪廓法凡七種。
甲竿狀體火箸、鞭、杖、棒、旗竿、釣竿、槍、筆、鉛筆、帆檣、弓、矢、笛、鍬、銃、軍刀、筏乘等之器用;竹、藺草、女郎花等之禾本類隸焉。
乙正方體(立方平板體、長立方體屬此類)手巾、包袱、石板、書籍、書套、算盤、皮箱、箱子、方盒、硯台、筆袋、鏡台、方圓章、方瓶、大盆、煙草盆、刷毛、尺、橋床、幾、方椅、方凳、馬車、汽車、汽船、軍艦、帆船、衣服折等之器用;馬、牛、鼠、鹿、貓、犬等之獸類隸焉。
丙球(橢圓卵形屬此類)日、月、蹶球、達摩、假麵、茶壺、茶碗、釜、地球儀、瓢帽、眼鏡等之器用;桃、李、橘、梨、橙、柿、栗、枇杷、西瓜、南瓜、茄子、葫蘆、水仙根、玉蔥等之果實野菜類;
鳩、家鴨、鶯、燕、百舌、鶴、雀、鷺等之鳥類;各種之花類;有姿勢
之兔、鼠、金魚、龜、繭等隸焉。丁方柱道標、橋欄、郵筒、書箱、紀念碑、五重塔、階段、家
屋等隸焉。戊方錐亭、街燈、金字塔、炭鬥或家屋、建築物等隸焉。己圓柱竹筒、印泥盒、飯桶、燈籠、鼓、手卷、千裏鏡、筆筒
等之器用類;烏瓜、絲瓜、胡瓜、白瓜、蘿卜、藕、莢豆等之野菜類;鰍、鰻、鯰等之魚類隸焉。庚圓錐獨樂、喇叭、笠、傘、蠟燭、桶、洋燈、杯、壺、臼、杵、錐、錨、電燈罩等隸焉。又有結合七種之形態,成多角體之輪廓。凡花草、蟲魚、鳥獸、人物、山水等,屬此類者甚多。本文一九五年秋作於日本東京。
水彩畫略論
西洋畫凡十數種,與吾國舊畫法稍近者,唯水彩畫。爰編纂其畫法大略,凡十章。以淺近切實為的,或可為吾國自修者之一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