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王語倩(1 / 2)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當差之人有時對待一些人也得采取強製性手段,乃是迫不得已之事,隻是卑職還未抓到真憑實據,再說也是無補,總有一天,大人會明白的,竟然此事是大人點了頭,卑職豈能反對?但南湖縣先前已進入一批不明身份之人,而如今魚蝦混雜,恐怕有人渾水摸魚挑起釁事,大人理應三思而行。”龍六說得很無奈。

“哦,一批不明身份之人,那是何許人?難道現在讓本官驅趕不成?”龍六如此一說,倒是讓範靜提起了警惕性。

“大人,卑職叩見大人…”搭話的正是匆匆而入的劉查禮,似乎特意阻止龍六回答一樣:“大人,想必龍縣蔚有所顧忌,南湖縣乃為中上之縣,城裏城外得須龍縣蔚日夜操勞,維護秩序,大人理應體諒,上批之人同是落難之人,也經得王知縣之允許。”

範靜緩緩的點了點頭,轉向龍六:“如你所說,也是添補衙吏之由?“

龍六答道:“並非添補衙吏,而是卑職在南湖縣的一些朋友麵已,並無享有工糧銀,隻是做個監督,維護治安罷了。”

“龍縣蔚,你似乎得好好管理衙役三班以及你的那些朋友吧?”聽龍六之口氣,似乎在威脅範靜一樣,就此範靜無奈道。

龍六道:“大人有所不知,南湖縣並非大人想象由郡麼簡單,卑職盡量約束他們。”

範靜輕歎一聲:“好了,劉縣丞負責征稅,戶籍,糧草,而龍縣蔚負責秩安,兩位所說各有其理,但話已既出,何能收回之理?不過也得名額進入戶房,劉縣丞理應明白。”

劉查禮點頭答道:“大人所言及是,聖比上任知縣處事周全。”

範靜狐疑道:“此話何意?”

劉查禮答道:“卑職自當明白,不過先前在王知縣之下,原本名額上了名冊,豈料戶房錄事一時大意失火,所記下名額全部已燒。”

“什麼,已燒?”範靜驚訝道。

劉查禮答道:“是的,大人,當時衙門很多人看見戶房起火,幸好先前名冊有案存檔,但這批人員就…?”

“本官知道了,你們去忙吧。”範靜無奈的擺了擺手。“哦,對了,龍縣蔚,明日清辰隨本官一同前去雷家大院,衙內之事還須劉縣丞打理。”

“是,大人,卑職告退。”

“什麼維護秩序?什麼監督?簡直在胡說八道,這龍六也太霸道了吧?劉縣丞高他一品,劉縣丞怎麼就這麼沒骨氣?”待劉查禮和龍六走後,史龍又一次抱怨。

範靜答道:“你我所見皆為表麵,雖龍六傲慢無禮,但其中也有幾分道理,重要是那名冊為何被燒?又怎麼會那麼巧?有一種預感,預感一切與失竊官銀有著不可拖離之關係。”

範靜和史龍來到南湖縣十五日正是夏秋時分,白天陽光普照,傍晚則是披星戴月。範靜推開窗戶,抬頭望著皎潔的月光許久,時而望望屋頂,時而低頭‘思故鄉’卻是一言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