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好一個狡猾的狐狸(1 / 2)

“豈有此理,大人,如此狂妄之歹徒,看來不用刑是不會招的。”身為暫代總捕之職的劉查禮上前說道,縣蔚就是在證據確鑿之時,隨時可對犯人行刑。“來人,夾板用刑。”所謂夾板用刑就是勒夾十個指頭,對重犯使用。十指連心,極少有人受得了。

範靜並未阻攔,看看王四是不是死撐還是故作玄虛?

張四最終膽怯了,出了一身冷汗,堡依然猶豫不決:“大人,不是王四不說,說了恐怕張四活不過明日,除非大人可保張四之安全,給些許銀兩離開南湖縣。”

範靜突然間暗暗吃驚,有一種不祥的感覺,感到事情不妙,但在審到結案了又怎能突然停頓。“好,若大人不給,我王芳芳給,王芳芳就算陪了性命也要護你出城。”正當範靜猶豫不決之時,突然聽堂的王芳芳闖了進來,信誓旦旦的說。

魯大班上前勸說王芳芳:“哎呀,王姑娘,此案是衙門之事,一切由大人做主,你湊什麼熱鬧?”

“魯大哥,你還未發覺嗎?是那劫獄黑衣人指使他們,隻要他說出那幕後人,我妹妹可能有救了,芳芳能不急嗎?”王芳芳說完又對張四直問:“你要多少銀兩,我王芳芳都給你,說,到底是誰?”

張四戰戰兢兢道:“是…是龍…龍六。”

王芳芳眼冒憤怒:“什麼,龍六?真的是他?是他抓走了我妹妹。”

張四點了點頭,還不忘銀兩:“姑娘說過了,要多少銀兩都給我,我要五十兩。”

“什麼?五十兩,真是獅子張大口?”王芳芳一驚後,無奈之下將身上所戴金銀首飾全然拿下:“本姑娘竟然答應了你就言而有信,此乃是父親留下做嫁妝之物,想必足夠五十兩,那他把我妹妹藏在何處?”

“張四,本官問你,你何時認識龍六?他為何叫你縱火?”範靜所問與王芳芳大致相同,隻是換了一個方式而已。

“大人,龍六在縣城可是家喻戶曉的人物,就在前日,大慨是在申時時分,小的前往福安街看可否有生意可做,剛巧遇上龍六,小的當然害怕了,龍六把小的叫到人稀少的地方,卻給了小的一百兩銀兩,叫小的幫他做件事,事情就是這樣的。”

範靜問道:“那龍六把你叫到何處?”

王四答道:“前去福安街,路經雷家大院,有一拐彎的石拱橋上,那裏很少人去,當時小的都害怕了.至於此姑娘的妹妹,小的壓根兒就不知道。”

王芳芳上前說道:“大人,我妹妹定是讓龍六給擄走,生死未卜,而如今證據確鑿,為何還不下令緝拿龍六?否則我妹妹她…?”

範靜問向劉查禮:“劉縣丞,依你之薦,如何?”

劉查禮上前說道:“大人,卑職雖難以置信,但現有人證,若不緝拿龍六,恐怕難平民憤,倒不如將押來縣衙,與其對峙,一審便知。”

範靜一聲令下:“好,劉縣丞,你即刻集合衙門捕快,全城緝拿龍六,不得有誤,六位車夫押進大牢,待龍六緝拿後呈當正供,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