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具有勤奮務實的創業精神,勇於開拓的開放精神,敢於自我糾正的包容精神,捕捉市場優勢的思變精神和恪守承諾的誠信精神。

浙江商人的特點是和氣、共贏、低調、敢闖。一般認為,最為活躍的商人為溫商,最為吃苦、敢闖的商人是蕭紹商人,最為活躍的商人城市為義烏市,最有代表性的商幫為寧波商幫,最低調的浙商是越商。

浙商精神激勵浙商不斷創新的創業模式,推動和促進了浙江乃至國內外區域文化的豐富發展和區域經濟的繁榮興旺。

魯商是明清時期山東的商業群體,以“德為本,義為先,義致利”的商業思想著稱,具有深厚的曆史淵源和強大的生命力。

魯商將春秋戰國時期齊國的工商思想,糅合了儒家學說中的“仁、義、禮、智、信”與“溫、良、恭、儉、讓”等積極地為社會所普遍推崇的道德觀、價值觀,承襲了宋代繁榮的城市商品經濟和山東地區特色經濟,繁盛於明清時期。

明清時期山東商人主要來自齊魯兩地,即山東半島的登、萊、青三府和魯中的濟南、濟寧等地。前者因地少人多,養生者以貿易為計,加上海運道通,商旅往來南北,風帆便利,故大商人輩出。後者則處於全省中樞,且附近物產豐富,可輸出商品較多,或處於運河沿岸,工商業較發達。

明清以來的魯商有許多亦工亦商,其經營方式是“前店後坊”,如周村生產

經營燒餅、布匹的商人。周村成為中國北方最大的商貿中心,它一個

月的稅收額曾與陝西省一年的稅收相當。魯商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思想影響下,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魯商文化:以義致利,誠信為本,樂善好施,務實肯幹,以酒會友。這樣一個頗具特色的商業群體,豐富了魯商文化的內涵,構成了我國古代商業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孕育了近代中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領域新的革命。粵商崛起於明清時期,並形成我國一大商幫,絕不是偶然的,它與廣

東的人文地理環境,發達的商品性農業,手工業,人多田少的矛盾,複雜的國際環境以及朝廷的海禁政策有著密切的關係。

明清時期,我國的資本主義尚處於萌芽階段,廣東商人就以其獨特的嶺南文化背景與海外的密切聯係,在我國商界獨樹一幟。

早期粵商的代表在廣府,其中以十三行最為突出,主要從事貿易和運輸。粵商伴隨著廣東商品流通的擴大、商品經濟的發展、海外移民的高潮而崛起,發跡於東南亞、香港和潮汕地區。

商人的活躍與否取決於整個社會的商業環境、商品意識、市場背景,也取決於政府的政策、社會生產的狀況、當地的自然條件等因素。廣東商人在明清時期的崛起亦離不開這些因素的製約。明中、後期,上述因素就形成了一個明顯有利於商人發展與活躍的趨向,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明清粵商的崛起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明清時期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粵商,雖然由於其商業資本主要流向土地而不能從質的方麵改變傳統經濟,但在量的方麵,卻發揮著多方麵的社會功能。

這是因為,粵商的活動雖然屬於交換的範疇,就一切要素來說,它是由社會生產決定的。但作為生產工程中一個階段的交換,在一定的條件下,也能對生產發生反作用,進而引起整個社會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的某些變異。因此,明清時期粵商的商業活動,對當時廣東的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產生了影響。

總之,五大商幫所在地區具有相當發達的商業,有一批積累了大量資本的巨商作為中堅,在經營、製度、文化等方麵存在不同於其他商業集團的特點,許多獨立的商家出於經營和競爭的需要組成以地域為紐帶的鬆散聯合。他們在曆史上產生過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