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把自己從混沌時空中分別開,每天下午,曹安康煮一大鍋羊肉。
肉香味彌漫在古城的角角落落,使他興奮異常。他給所有土房子裏的土炕都添上柴,讓所有煙囪升起高高的文明煙柱,迎接黃昏,然後,在肉熟了時飛快地跑到城頭,大聲疾呼:來喲!吃飯來喲!
喊完一聲,意猶未盡,挑戰性地再喊一聲,喊兩聲。一聲比一聲拖得悠揚,充分抒情。他的內心充滿著喜悅和滿足,所以聲音裏少了迷忙、失落、焦躁、凶狠和恐怖。呼喚次數越來越多,越來越焦渴,直到夜幕完全閉合。
一個沒有月亮的晚上,照常呼喚。也許是天太黑,他忽然充滿悲傷,想通過真誠呼喚抒發這種珍貴的濕潤感受。呼喚自由真實,坦蕩深遠,響徹古城,叩擊戈壁,飛渡胡楊林。他忘情地呼喚,像較量,像欣賞,像陶醉,像交合——
來喲!吃飯來喲!來喲!吃飯來喲!!來喲!吃飯來喲!!!
忽然,一個聲音從遠處答應:來了,我來了!
曹安康心頭一驚,疑心是想象中的聲音,又呼喚一聲:來喲!吃飯來喲!
來了,我來了!
應答聲來自胡楊林,這個聲音以前從來沒有出現過。
他接著喊,應答聲越來越近。
是一個戴著黑帽子,留絡塞胡的男人。
你…是…誰?
我是誰?太可笑了,我怎麼知道我是誰?這跟吃肉有關係嗎?你願意把我叫啥就叫啥:羅布泊、羊蛋、劬盧、紮曼、土匪頭子、煙販子、駱駝、空氣、石頭,隨你叫,我就是他們,他們就是我。不過,你最好叫紮曼,最近,我喜歡這個名字。據說它能避邪。再說,你總得稱呼我呀。
那我是不是可以叫阿古柏?
隨你便。
到土房子裏,曹安康遞過一大塊帶骨肉,他很快吃完。
不大工夫,一鍋肉變成大堆骨頭。
我還要喝湯,紮曼說。
曹安康舀湯。
湯也被他喝幹。
好了,吃飽了,紮曼說,明天你直接喊‘紮曼,吃飯來!’我就來了!
說完,他飄飄忽忽走了。
一切像夢幻。隻有一大堆骨頭實實在在。
這個自稱紮曼的黑帽子究竟是人還是鬼?他吃肉不用牙,也不用咽,快得不可思議。而且吃這麼多,準備吃十天的羊肉讓他一頓就吃光了。
曹安康沒睡覺,點著火堆,坐到天亮。
第二天,他沒有呼喚。紮曼沒有來。
曹安康總覺得他無處不在,在前麵,在背後,在頭頂,在腳下,在腹內。
把他叫來,看究竟是什麼怪物!
第三天,曹安康披上羊皮,染黑臉,打扮成旱魃的怪異模樣,等黃昏降臨,他走到城頭上,遙望遠出處的胡楊林。
那時,太陽正要落下去,戈壁灘和胡楊樹影都美得淒涼。
他用足底氣,深情呼喚。
三聲過後,有了回音:來了,我來了!
同上次一樣,紮曼吃完一鍋肉,喝完一鍋湯。
曹安康在他告辭之前說:紮曼,你為什麼不問我是誰、為啥一個人住在這個荒城裏?
不用問,我全曉得。我還知道你的前世、現世和來世。
是嗎?你怎麼知道?
很簡單,我們同在一個時空的作用下循環,信息可以感覺到。
我也覺得你的聲音很熟,隻是想不起來是誰。
不給你說了嗎,目前我叫紮曼。這樣吧,為了增強彼此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我們每人講跟自己有關的故事。或者說,是玫瑰花環節起源的故事,總之,必須有語言的相互滲透,這樣,最起碼能打發時間,消除彼此之間的陌生感。而且,最重要的是能證明我們客觀存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