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是車模,年薪百萬,我是個快車司機,月入三千。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車模這種奢侈品,隻能存在於富二代的床上,亦或是公司老總的胯、下。所以剛結婚那會兒,身邊的人都不能理解,為什麼一個大美女,就這樣嫁給我一個窮屌絲了?
嗬嗬,我隻能說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寧可娶個醜八怪,也絕對不會娶她,這個叫梁思雨的女人。
沒別的,因為結婚半年了,我連碰都沒碰過她。
沒錯,這半年來,除了結婚那天牽過她的手,抱過她之外,剩下的時間她一次都沒再讓我碰過。我們住在梁思雨父母家,每晚都睡在一個房間,她睡床上,我打地鋪,沒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
之所以會這樣,原因很簡單,我和梁思雨壓根就沒有真結婚,我們的婚姻完全就是一個笑話。
大概是在半年多之前,我媽病倒了,那是一場很嚴重的急病,醫生說光是手術費就要八萬,如果算上術後的恢複,加起來差不多要十五萬左右。
十五萬,對於我這個剛剛走出校園的學生來說,無疑是一筆天文數字一樣的巨款。那段時間我就像瘋了似的,到處借錢,但我家裏條件不好,認識的也是一些窮親戚和窮朋友。實在走投無路了,我隻能去網上發帖求助,盼著能有好心人捐款,給我媽做手術。
沒多久,我接到了一個電話,問我需不需要幫助。打來電話的人就是梁思雨,她說她可以幫我,前提是我要答應她一個條件。
這個電話對我來說,就像是救命稻草,我拚了命的也要抓住。壓根想都沒想,坐火車連夜去了梁思雨的城市,第二天上午,在一家咖啡館見到了她。
她很幹脆,直接把一份合同擺在了桌子上,說讓我看看,如果同意就簽字。隻要我簽了字,她就會出錢給我媽做手術。
那份合同的內容就是,我要和梁思雨結婚,做她們家的上門女婿。但這隻是名義上的婚姻,一年之後離婚,那時她還會額外給我一筆錢,足夠讓我媽過上好日子。這一年裏,我不能和她發生任何的肢體接觸,也不能跟她家人發生任何衝突,說白了就是挨罵得聽著,挨打也得受著。
合同的最後還寫了,如果違反了任何一條,就要賠五十萬給梁思雨。我知道她不缺這些錢,之所以定下這麼一條,就是為了約束我,因為這些錢我根本就不可能拿得出來。
這份合同,跟賣身契並沒有什麼區別,但隻要能救活我媽,就算當牛做馬我也願意。所以我沒怎麼猶豫就簽了這份合同,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我和梁思雨在半個月之內見了家長,舉行了婚禮。其實梁思雨人還行,她並沒有太多的約束我,有時出門逛街,還會順帶著給我買兩件衣服,說我穿的太土了,她怕被人笑話。
順便說一下,我現在出去幹活的車,也是梁思雨買給我的,目的是為了讓我有些事做,堵住她父母的嘴。
就因為這個,剛結婚那會兒,我還覺得這份賣身契簽的其實也不錯。畢竟能跟這樣一個大美女生活在一起,還能得到不少好處,最主要的是,可以救我媽的命。可能是老天爺看我可憐吧,才給了我這樣一個機會,去渡過這個難關。
但時間久了,我才漸漸明白,這根本就是老天爺給我的懲罰。對於一個正常的男人來講,和一個大美女每夜共處一室,卻不能碰,甚至連看一眼都偷偷摸摸的,到底是有多煎熬。幾乎每天晚上,我都會在地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再這樣下去,我都懷疑自己會不會被心裏的那股火給燒死。
其實梁思雨真的是個美女,長相比那些整過容的網紅臉漂亮得多,她優點是腿長,缺點是腿太長,就算不穿高跟鞋,也僅僅比我矮上那麼一點。我是個正常的男人,很多時候看見梁思雨在我麵前換出展的服裝,看見她把薄薄的絲襪套在自己的大長腿上,我都會起了反應,褲衩子緊的厲害。
有次,我大著膽子跟梁思雨說我想要她,梁思雨愣了一瞬,然後狠狠的甩了我一個耳光。
“張辰,記住你的身份,別再動那些歪心思,明白麼?”
說完,她從錢包裏掏出來一遝錢,狠狠的甩到了我臉上,告訴我想要女人自己出去找,別來惡心她。我那會兒真的很想告訴梁思雨,外麵那些出來賣的女人,和她壓根不是一個概念,甚至連她的一根腳趾頭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