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譯予的情緒低落到了極點。真相總是殘酷的。沒有僥幸。他已被判定為罪人。而小暉是個複仇女神。
是的,是他撞了那個叫丁家明的小夥子。
一年前的那個晚上,柯譯予從朋友的飯局上下來,駕車回家。那天他喝了不少酒,有點微醺。他本來打算把車停泊在飯店門口,打的回家的。可是等了很長時間都沒打到出租車,加上下雨,他想,街頭大約也不會有警察,算了,還是自己駕車回家吧。
也許是因為酒駕反應遲鈍,也許是因為丁家明是突然從右側躥出來的,總之,那天,他駕車在中山路上時,隻聽得車窗外響起一聲巨大的撞擊聲,結實沉悶。他本能地刹了車,酒醒了大半。由於酒後遲鈍,他刹車是滯後的,他的車已開出了一段路。他不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麼,是撞到了一個人還是一條狗?也不清楚有沒有受傷。當時他腦子裏出現的是酒駕的嚴重性,不久前有一個明星因為酒駕被判了一年。他猶豫了一下,開走了。
那天回到家,酒已完全醒了,他陷入了某種犯罪感之中。他整夜在網上尋找蛛絲馬跡,希望能確認當晚發生的事。但他翻遍了本地所有的網絡,什麼也沒找到。第二天,當地的報紙也沒有關於中山路交通事故的報道。
第三天,他去過現場,現場沒有任何痕跡,一滴血也沒有,幹淨得如同這兒過去及將來都沒有及不會發生什麼事。慢慢地,他心存僥幸,開始原諒自己。也許那天真的什麼也沒有發生。但在內心深處,他清楚知道,某些事一旦犯錯,就永無回頭之路,能做的隻是自我欺騙。
從小暉離開到現在,柯譯予一直在顫抖著。小暉今晚把他完全擊潰了。事實很清楚,他那天真的撞傷了一個人,那個人竟然是丁成來的兒子。怎麼會這樣呢?他竟然在一年前毀掉了一個家庭,也毀掉了小暉。他很害怕。小暉會告發他嗎?要是小暉告發他,他該怎麼辦?但瞬間,他為自己的這個念頭感羞愧,事到如今自己竟然還湧出這麼卑鄙的想法。他知道即使小暉不去告發他,從此後,他也會不得安寧。
他看了看表,還不到九點。他想去丁成來家看看。他想去看一下被他撞傷的那個小夥子是什麼模樣。他必須為這事負責。可是,還來得及嗎?還能回到沒逃逸之前的那個時光嗎?他知道已經不可能了。
雨非常大,刮雨器已置於最快檔,但依舊來不及把車窗上的雨水刮幹淨,窗外一片迷蒙,帶著水氣的車窗使這個世界充滿了荒涼之感,仿佛此刻,他來到了世界的盡頭。世界的盡頭又會是什麼景象呢?他可以一頭衝向那個盡頭嗎?
他在一家水果店買了一堆水果。因為大雨,那店已經打烊了,店主不願再做生意。他塞給店主三百元錢,然後胡亂地挑了一點葡萄、蘋果和芒果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