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隔了好久,我到大舅娘家走人戶,都還有人在提這件事。等我後來長大了,才知道,水對於農民和農業的重要性。由此讓我不得不聯想到,那天又是當地人辦喜事,不排除個別心懷不滿之人,借機放掉田裏的積水,卻讓曾在田邊玩耍過的幼童,來為其不可告人的行為“頂班”!須知,將囤水田裏的水,白白地放掉,這可是破壞水利和農業!如果是大人幹的,那可是要坐牢的!
有一段時間,城裏的大人們,總是拉起隊伍,天天往鄉下跑,一去就是一整天。我們父母所在單位跑的方向,正好是走大舅娘家五裏店那條路上。那段時間,就是城裏的幼兒園,都是放了假的,老師們都得去鄉下。
上不了幼兒園,我們這些三、四歲的小孩子,放到家裏又不安全,大人們隻好把我們帶上,一起到鄉下去。從南外街出去,過了我們的幼兒園,再爬一段坡,就進入廣闊的農村。到了田間地頭,大人就把我們這些小孩子,放在鄉間的大路上玩耍,大人們都到山坡上去吆喝,從這個坡吆喝到那個坡。
這些大人,相互之間,都隔著一定的距離,依次從一個坡的坡下,再到坡上,再下坡。掃蕩式的前進,將所進入的土坡,像過篦子一樣,實實在在地過了一遍,不放過每一個角落。隻聽到坡上的人們,每個人都在“喔、喔、喔……”地叫個不停。並不時有樹林裏的鳥兒被驚飛,更能激發吼叫人的積極性。
由於是統一行動,好像有人在專門負責指揮,隻要有人吼叫,整個連片的土坡,呈橫向的一齊呐喊,場麵非常壯觀!大人們都在幹什麼,孩子們並不知道,也不會去關心。不過,孩子們在一起,雖然在鄉間的路上,總能找到相互之間玩耍的事情,哪怕是扯路邊的小草,來辦家家酒,也能玩個一天半載。況且在鄉間的石板路上玩耍,又是在空氣新鮮的戶外,比起在幼兒園裏老師帶領下的玩耍,又是一番味道!大人們在坡上吆喝一路,我們小孩子也在大路上跟一路。
到了中午的時候,就有人挑著飯菜,來到孩子們玩耍的路上,這時,吆喝的大人們,也回到大路上來吃飯。午飯是用一種黑色的、沒有把的搪瓷盅蒸的,大人小孩都能領到一份,菜由挑飯的人分給大家。這樣的盒飯,端在手上並不燙手,而且盒裏的飯菜,尚有餘溫。當然,小孩子的那份飯,是小份。
吃了飯,休息一陣後,大人們又到坡上去吆喝。孩子們自然也不會閑著,又開始忙自己的家家酒,誰都不會因為大人的離去,覺得少了什麼。一直到天晚了,大人們才領著孩子們回家。覺得每天跟著大人們一道下鄉,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長大了才知道,這是在吆麻雀,除“四害”。因為麻雀是“四害”之一,又公然與人類搶奪糧食,被列為首打。據說當年吆麻雀,讓這些鳥兒沒有立足之地,身體難以抵擋地球的強大引力,有的鳥兒由於體力不支,直接掉到地上摔死!後來證實,這種消滅麻雀的辦法,嚴重違背了自然規律,破壞了生態平衡。
因為麻雀雖然吃糧食,但也吃蚊子和蒼蠅。消滅了麻雀,另外“兩害”,就更加猖獗!後來我國遭受連續的三年自然災害,與這件全國性的吆麻雀,導致生態失衡,相信也有很大的關聯。這也叫我們的父輩,“自作孽,不可活”!人們吆麻雀的行為,其實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三年自然災害,讓父親的生命,走到了人生的盡頭。父親的去世,使我們家失去了“頂梁柱”!沉重的家庭負擔,將要完全落到母親一個人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