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蓄謀(1 / 2)

周遠良對安萍兒說:“這個案子有問題。”

“證據確鑿,人贓並獲,連犯人自己都招供了,有什麼問題?”

周遠良示意安萍兒對比著看長順的陳述記錄和案犯的口供。“當時長順他們三名捕快正在巡街,忽然被害人的兒子跑出家門,喊‘殺人了’。長順他們立馬去看,發現被害人已經死亡,看症狀像是被毒死的。地上有個摔碎了的碗,碗裏殘留著一些粥。犯人當時正在屋裏,長順詢問了一些問題,她完全答不上來。後來在縣衙,犯人承認毒死了她婆婆,但基本都是遊大人猜想一句她承認一句,感覺她根本不知道案情,隻是想認罪。”

安萍兒索性把全部的文件都攤開來,轉著圈地看。“人命關天,犯了殺人官司的案犯事後驚慌失措也屬正常。這個李氏今年才二十歲,小戶人家的女子,不是十惡不赦之徒。因為一時的憤恨她敢往她婆婆的碗裏投毒,但等她婆婆真的被毒死後她肯定害怕,估計是被嚇傻了,邏輯混路、前言不搭後語的,沒什麼問題吧?”

“如果案犯隻是頭腦不清醒、說話沒邏輯,那自然沒問題。但你看看這些記錄,這不是沒邏輯、不是嚇傻了,而應該是真的不知道。毒藥是從哪買來的?什麼時候把毒藥放進粥碗裏的?放了多少毒藥?剩下的毒藥藏到哪了?一個投毒案的案犯不可能不知道這些事,如果李氏想抵賴的話可以推說自己是無辜的、人不是她殺的,如果她壓根不想脫罪的話如實招供就行了。可是你看看,李氏的表現不屬於這兩種情況裏的任何一種,她拚命認罪但關於案情內容卻所知甚少。”

“這個……”安萍兒有些被周遠良說服了。

“投毒案和臨時起意的殺人案不同。如果兩個人起爭執了、其中一個人很憤怒,他有可能抄起身邊的刀就把對方捅死了。凶手原本沒有殺人的打算,抄起刀、通過去的動作都不是他刻意想做的,甚至於直到對方死亡他都沒有清醒的認識。但毒殺案不同,毒殺案中的凶手是有預謀的,甚至有可能是蓄謀已久。”

“明白。”安萍兒記得周遠良曾經教過她一些刑案知識。“身邊有刀子、剪子、匕首等利器的機會比較多,但隨手就能拿到毒藥的機會卻很少,而且還得是夠計量的毒藥,所以投毒案都是有預謀的。”

周遠良很滿意地點了點頭。“往食物裏放毒藥這個動作確實很容易,但籌劃投毒殺人就不容易了。首先他得攢夠一定數量的毒藥,然後他還得選準機會往被害人的食物裏投毒,再然後還得哄著被害人把食物吃下去。毒藥本身也是有一定氣味和味道的,萬一被害人吃了一點覺得味道不對就不吃了,那是絕對毒不死人的。這家人婆媳不和、婆婆很討厭兒媳婦,而且這個媳婦也不是能說會道的人,我想她沒這個本事勸她婆婆把一碗味道怪異的粥喝下去那麼多。”

安萍兒微皺著眉頭想了一下,輕聲地對周遠良說:“公子,總不會是那婆婆自己服毒自殺然後陷害她兒媳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