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萍兒現在滿腦子想的都是李氏這個案子,所以完全沒注意到屋裏三個人的尷尬表情。事實上,若非是急於要跟周遠良分享昨晚的新發現,她也不會踏入縣衙後宅的。
周遠良在確定安萍兒沒聽到他們剛才的聊天內容後鬆了一口氣,若是被聽到的話縣令大人的威嚴形象何存?話說這還是周遠良第一次如此看重自己的形象、名聲呢,他打算把以後每年的今天都當做紀念日來過。
在得知安萍兒是來找他研究案情的,周遠良迅速吃完早飯,轉去書房。確實他也很急於跟安萍兒討論這個案子,先前時若不是沈大嫂牽出安萍兒的話題來他也不至於耽誤了吃飯、進而耽誤了去書房的時間。
“公子,被害人拆散了李淑敏和李俊、李淑敏對此有怨言,所以李淑敏有作案動機;被害人臨死前緊緊抓著李淑敏的手鐲,可以視為是被害人向她兒子說明投毒的人是李淑敏;黑皮受李淑敏的指使阻攔李氏及時回家,證明李淑敏是有預謀的毒殺被害人,這些證據夠李氏洗冤的了吧?”
周遠良在昨晚聽完黑皮的招供後就已經想過這些了。“證明李淑敏有罪的證據已經比較充足了,但還不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鏈,還缺一個環節。”
“李氏?”
周遠良無奈地點點頭。
唉!安萍兒輕歎。
想要改判此案的話,必須有李氏的喊冤才行,否則府衙很難會重審該案。另外,隻有李氏站出來證實那天中午她回到家時李淑敏已經將毒粥煮好了才能形成完成的證據鏈,否則無人能證明那粥確實是李淑敏煮的。
單憑被害人臨死前抓著李淑敏的鐲子這事證明力還差點,完全以及解釋成被害人毒發時因為劇烈疼痛而神智不清、無意中抓著某物不放、而那個被李淑敏意外遺失在被害人家中的玉鐲則不幸成為該某物。既然周遠良想翻案,自然就不能留著這種弱點不補強而任憑別人去質疑了。
所以這個案子到了現在全部的關鍵點就都在李氏的身上了。
這若是換了別的案子、別的人的話,肯定各種喊冤,根本不需要周遠良和安萍兒費心去明示暗示的。但偏偏李氏因為覺得虧欠父母、虧欠妹妹而心甘情願地背黑鍋,這才搞得安萍兒歎氣、周遠良無奈。
人都說心病還需心藥醫,李氏這個心病晚期患者該如何醫治呢?
忽然,安萍兒眼睛一亮,她想起一件事來。“公子,李氏一直覺得當年是因為她的疏忽才導致她弟弟掉進井裏淹死了,她因此覺得虧欠她父母。現在她妹妹犯下殺人罪、一旦被證實的話是要殺頭的。李氏想補償她父母所以就擔下了殺人罪,順便成全她妹妹和她丈夫李俊。如果讓李氏知道當年她弟弟墮井並不是意外、而是她妹妹把那孩子抱起來扔到井裏的話,你說李氏還會守口如瓶地替她妹妹背黑鍋嗎?”
“什麼意思?”周遠良身姿微微前傾,麵色疑惑。“李家的小兒子是被李淑敏扔進井裏的?”
哦,安萍兒想起來了,她向周遠良回稟與彩霞她婆婆等人的聊天內容時舍棄了一些當時她認為沒用的內容,所以導致周遠良現在不明白自己在說什麼,於是詳細解釋說:“李氏曾經提到過她婆婆原本蠻喜歡她妹妹的但後來忽然就不喜歡了,七嬸也證實了這一點。而據七嬸說,這個‘忽然’的時間點就是李家的小兒子墮井身亡後。李俊他娘說七歲的李淑敏‘性情歹毒、是個害人精’,除了她知道李淑敏害死了她弟弟以外我想不到其它的理由能讓李俊他娘如此惡評一個人人喜歡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