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錢在我幼年時代,誰包裏有一兩分錢,那是富人。我也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有錢人。聽青岡果果(也叫立耩子果果)能賣錢,我就帶著弟弟去撿了。那時,青岡樹還很多,青岡果果不難撿,我和弟弟決定到離家離宮場都不遠的生產隊的飼養場後麵的樹林裏去撿。
我偷偷地把母親繡有梅花的大方包挎了出來,就帶著弟弟出了門。因為我和弟弟年紀太,一裏的路程,我們卻走了老半。又因為怕在外麵耽擱的時間太長,回家挨打。雖然我們很累,但還是不敢歇氣,馬上就投入了掙錢的工作。人,手,沒有經驗,我們撿起來很慢,又加上覺得包裏的果果太沉,沒辦法,決定還是馬上送到供銷社裏去換成錢最好。我拉著弟弟下了一段陡坡,又走了一段田坎路,終於來到供銷社的門前。供銷社的秤盤好大啊,我和弟弟撿的果果倒進去還沒有裝滿,稱完後,叔叔給我們一張紙,讓我們到隔壁的一位嬢孃那裏換錢。當我們把那張神聖的紙送到那個嬢孃手裏時,嬢孃給了我們三個一分的硬幣。我和弟弟花一分買了五個水果糖,花一分買了兩個棒棒糖,剩下一分,揣在包裏,作為我們的財富。
糖是無論怎麼也吃不飽的,正好姐姐放學,在供銷社把我和弟弟逮了個正著,米西了我們兩個糖,帶著我們去外婆家吃中午飯。回到家裏,父母笑話我們知道掙錢了,兩人還掙了三分錢,他們一個勞動日才八分錢,隻是把鞋給弄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