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縱隊建設2(1 / 2)

二、加強縱隊建設2

毛澤東強調保衛工作

1950年8月,外交副部長李克農轉告羅瑞卿,有一次毛澤東在同他談話時,對公安部不直接向他寫報告不滿意。羅瑞卿聽後立即去見毛澤東。

毛澤東見到羅瑞卿便問:“為什麼不給我寫報告?”

羅瑞卿回答道:“寫了報告了。”

毛澤東嚴厲地說:“寫了?拿我的收條來。”

羅瑞卿解釋說:“都報告總理轉呈主席了。”

原來,新中國成立初期,由於周恩來是政務院總理和黨組書記,而公安部是政務院的一個部門,羅瑞卿是政務院黨組成員,因此,羅瑞卿都要把工作報告呈送給周恩來,再由周恩來轉呈毛澤東。

後來周恩來知道此事,立即去向毛澤東說明:

公安部的一些報告壓在我那裏,沒有及時呈送給主席。

周恩來為羅瑞卿分擔了責任。

於是,毛澤東又對羅瑞卿說:

報告今後要直接送給我。現在你那裏有一些什麼文件,可以送給我看看。

羅瑞卿回去後,立即將剛剛開完的經濟保衛工作會議的文件呈送給毛澤東。

8月27日,毛澤東在這個文件上批示:

保衛工作必須特別強調黨的領導作用,並在實際上受黨委直接領導,否則是危險的。

羅瑞卿在第二次全國公安會議的報告中傳達了毛澤東的這一批示,並明確指出:

公安部既是國家政權的一個部門,又是黨的鋤奸保衛政策的執行者,是黨領導的一個工作機關,即相當於過去黨的社會部。公安部在黨中央領導之下,各大區、省、市、地、縣公安部門在相應各級黨委領導之下。

9月22日,經毛澤東、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批準,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的名義發布《關於成立公安部隊領導機構》的電令。任命羅瑞卿為公安部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

11月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領導機構以第二十兵團部分人員為基礎,在北京成立。羅瑞卿任司令員兼政治委員,程世才任副司令,李天煥任副政治委員,吳烈任參謀長,歐旭毅任政治部主任。

1950年10月5日,羅瑞卿向毛澤東、中共中央寫出專題報告。毛澤東當天就在報告上做出批示。對報告中提出在原方案的基礎上“請求中央考慮是否多成立一個公安師置於華北或東北”的問題,毛澤東批示:

可以多一個師。

羅瑞卿在報告中提出了“關於已經決定成立公安部隊應該迅予組成並適當注意其質量上各點,乘各中央局負責同誌到中央開會之際,是否方便中向各同誌提提”的建議,毛澤東批示:“可同各負責人麵商”;“請聶與羅協同與各中央局負責同誌麵商解決,以結果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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