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取締娼妓行動4(1 / 2)

一、北京取締娼妓行動4

組建改造妓女領導班子

1949年11月23日,北京封閉妓院後的第二天。

在八大胡同之一的韓家潭,原一級妓院“春豔院”磚花雕飾的大門旁,掛出一塊寫有“北京市婦女生產教養院”字樣的木牌。白底黑字,被冰冷灰暗的舊牆襯著,透出幾分清新和暖意,一名頭戴鋼盔的公安總隊戰士在旁邊持槍肅立,擔任警衛。

教養院的任務是改造妓女,早在教養院成立前,市政府就曾對怎樣改造她們作了具體的研究。

葉劍英在會議中指示:先要把妓院情況調查清楚,然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在這一方針的指導下,市民政局、公安局、婦聯等單位聯合對市區的各大妓院進行了相對的調查,初步了解妓女的情況。

他們采取個別談話與集體談話相結合的方式來了解一些妓女的基本情況。

開始,這種談話的方式對於妓女們來說,是非常不適應的。當調查人員找她們中的個別人談話時,妓女們的心情非常複雜。她們既有恐懼,又有好奇、中間也伴隨著不屑和疑惑。

工作組向她們再三申明,作調查的目的,隻是要關心她們,幫助她們,是為了使她們脫離火坑。

這些妓女往往懾於老板的威嚇,不敢向工作組說實話,更不敢輕易地講出心裏話來。

經過細致做工作,妓女們這才紛紛向工作組哭訴自己的悲慘身世和苦難遭遇。

一個叫蘭英的山西姑娘說,她的父親病亡後,她與母親到了北平,想投靠嫁居京城的姐姐。但到北平後,守寡的姐姐因生活所迫,已經進入妓院從妓。

為了維持生計,她也被迫當了妓女。不久,母親與姐姐相繼辭世,她因欠了老板的債,隻得繼續留在妓院,忍受嫖客的折磨。

工作組經過逐一調查,不但基本弄清了全市200多家妓院的情況,而且基本掌握了每個妓女的具體情況。

公安局和民政局把調查結果上報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

掌握妓女的相關情況後,改造妓女的問題就提上了議事日程。

早在8月份,北平市召開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時,就有兩位代表提出了改造妓女的提案。提案建議,設立妓女習藝所,收容妓女,並施之以教育,授以勞動技能,把她們改造、培養成為靠勞動生存的人。代表們當時就通過了這兩個提案。

9月19日,《北平市處理妓女辦法(草案)》出台。《辦法(草案)》指出:

先集中力量處理明娼,暗娼另行處理之。對妓女采取統一集訓,分別處理的方針。對妓院老板和領家,采取取締政策。除命令停業外,對於罪惡昭彰、傷害人命者依法懲處。對其敲詐剝削非法致富的財產,予以沒收。對“茶房”、“跟媽”、“夥計”則一律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