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海收容改造妓女3(1 / 2)

二、上海收容改造妓女3

各界通過禁娼決議

1951年11月,中共上海市委發出了《關於本市處置娼妓計劃》,決定全麵封閉妓院,集中收容娼妓。

13日,市公安局召集72家殘存妓院院主訓話,宣布妓院為非法,收回執照,命令立即停止營業。

公安局還要求妓院院主停業後必須為妓女治愈性病,幫助妓女轉業,保證妓女不轉為私娼。可有些妓院主回去後,對有關為妓女治病、轉業等三條責令不向妓女傳達,引起妓女對妓院主的不滿。

群玉坊裏的10個姐妹,為了表示跳出火坑的決心,聯絡了另外妓院的4位姐妹聯名寫了一封信給上海市人民政府,內容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

政府下令禁止妓院“營業”,使我們脫離火炕,我們萬分感激。解放前,我們過的是地獄中的非人生活,解放後,被壓迫的人民都翻身了,但我們還是被人虐待,被人壓榨,被人蹂躪,被人侮辱。我們常常想著,我們也是人呀,在這悲慘的日子裏,我們每天伸長頭頸等待著自己的解放。我們相信過這一天一定會到來的。因為有了共產黨,有了毛主席,有了人民政府,所以我們在政府宣布禁止營業以前,一方麵團結起來和妓院老板鬥爭。一方麵自己組織小組學習文化,學習織襪子,今天人民政府救了我們,我們將過上一直向往著的好日子。

今天我們誠懇地向人民政府保證:

決不再做私娼。堅決學習技術,走上光榮的生產崗位。我們願意和全國人民一樣,為祖國美好的將來而努力,我們再高呼:感謝人民政府!感謝共產黨!感謝毛主席!

14人簽名

幾天後,市公安局領導專門前往了妓院,召集了180多名妓女談話。

治安行政處處長在談話中說:“妓院老板不遵照通知辦理,乃是犯法行為,也是企圖繼續奴役妓女的表現。”

他說:“妓女是舊社會統治者和剝削者摧殘婦女精神肉體,侮辱婦女人格的野蠻製度的產物。為了解放妓女,為了人民利益,應該停止其營業。”

他還要求到會的妓女依靠自己的勞動,爭取在新社會中做一個新生的婦女。妓女們聽了談話深為感動,有的激動得熱淚盈眶,當場要求發言。

妓女黃培芳痛哭著說:“我過去是被惡霸、流氓拐騙到妓院裏去的,今天人民政府解放了我們,我們一定要跳出火坑,學習改造,走向光榮的生產崗位。”

11月23日上午,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舉行第七次全體會議,專門討論了取締殘存妓院,解放妓女的問題。

會議由協商委員會副主席潘漢年主持。到會者有全體委員,副市長盛丕華以及各有關局、處長共80餘人。

會議首先聽取了公安局長楊帆和民政局長曹漫之關於取締殘存妓院、解放妓女的報告。

他說:“解放兩年多來,經過市人民政府有計劃地逐步限製妓院,隨著社會風氣的改變,大部分妓女已在經過教育後轉業。特別是經過鎮壓反革命運動,市公安局根據人民群眾的檢舉,逮捕了一批罪惡昭著的‘妓院惡霸’,槍決了其中的首惡分子,已使妓院數目由解放前夕的525家降到72家,妓女由2000多人降到18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