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取締一貫道1
●1950年12月18日深夜,北京市的街頭,北風凜冽。忽然,震耳的警笛聲劃破寂靜的夜空,身穿製服的公安幹警身手敏捷地穿行於北京的大街小巷。
●劉少奇在公安係統高級幹部會議上說:“參加的人不一定為了反革命,但你跟著造謠,跟著暴動,就是犯罪……一定要正麵反對,公開反對,抓他的頭子。”
●毛澤東對北京取締一貫道經驗給予高度評價:“關於摧毀一貫道,北京的經驗是很成功的……”
● 北京市取締一貫道
共和國故事·收拾妖魔
北京市長簽署取締一貫道
1950年12月18日深夜,北京市的街頭,北風凜冽,寒氣襲人,大街上行人稀少。
忽然,震耳的警笛聲劃破寂靜的夜空,身穿製服的公安幹警身手敏捷地穿行於北京的大街小巷。
一場空前規模的、由公安部和北京市政府組織的打擊反動會道門組織“一貫道”的專項鬥爭,就這樣拉開帷幕。
19日早晨,北京的市民們看到滿街張貼著由市長聶榮臻,副市長張友漁、吳晗簽署的一張布告,標題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取締一貫道的布告》。
布告全文如下:
查一貫道是反革命反人民的封建迷信組織,在其反動首領操縱下,一向與日寇漢奸和美蔣特務勾結,進行各種出賣國家、危害人民的罪惡活動,而一般被欺騙或被脅迫入道的無知落後群眾,亦深受其毒害:許多人被詐騙錢財,甚至傾家蕩產;不少女道徒被強奸騙奸,甚至被迫賣淫;有些道徒遭受非刑拷打,甚至慘被殺害。
因此,前華北人民政府於1949年1月4日,即曾宣布其為非法組織,明令加以取締。及其反動首領怙惡不悛,竟敢於解放後繼續充當美蔣的特務奸細,散布謠言,恐嚇群眾,甚至陰謀武裝暴動,實屬罪惡昭彰。
本府為保障人民利益,維護社會秩序,並挽救誤入岐途的受騙群眾,決予嚴厲取締,並規定辦法如下:
一、自布告之日起,所有會道門應一律解散,不得再有任何活動。
二、一貫道點傳師以上的重要分子及其他有政治破壞活動者,立即予以逮捕,並按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辦。凡無重大罪行並真正悔過自新且有事實表現者,均予寬大處理。
三、點傳師以下至壇主以上(包括三才),應即自行向本市各該管公安局進行登記,交出道中組織關係、供具、公產等,並向政府具結停止一切活動,違者依法嚴懲。
四、所有被欺騙、被脅迫參加一貫道的群眾,一經脫離組織,停止一切活動,即免予追究,並得控訴或追究該道點傳師、壇主等過去欺騙壓迫群眾之罪行,追回被騙之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