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取締一貫道8
追回清退道款道產
1950年12月19日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布告》中明確規定:
凡脫離一貫道組織、停止道內活動的一般入道群眾,可以追回被騙之財物。
後來,公安部長羅瑞卿再次強調,要給予一般被騙道徒以“追回被騙財產和要求道首賠償損失之權”。
在發動群眾,徹底摧毀一貫道組織的最後階段,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動員道徒索還被一貫道詐款及被霸占的財產。
退款退產活動普遍推廣後,很快收到了明顯的效果。
取締工作開始之初,道徒有的擔心退道後受到政府的追究或管製,而更多的人則怕“叛道”後遭“天譴”、“報應”,加之道首們也已經布置了用“假退道”的辦法來應付取締,因此許多道徒和小道首對政府號召退道的要求抱觀望遲疑的態度,或者“明退暗不退,過去怎麼辦,今後還是怎麼辦”,仍然惟中上道首的馬首是瞻。
為了將道首、道徒徹底分化開來,使退道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工作人員加大了各方麵的工作力度。其中的一項重要措施是發動廣大道徒進行退款退產的活動。
部分從前被騙得一無所有的道徒,重新收回了自己的財產,個人與家庭的生活和生產又有了保障。
工人侯學誠,在這一行動中收回了被一貫道霸占的價值舊幣幾千萬的全部財產,他在控訴會上對黨和政府十分感激,再三表示從此要用追討回來的錢物好好生產,支援國家建設。
這些首先行動起來的人,得到了實實在在的物質利益,在其他道徒中起到了示範、鼓勵的作用。
因為重要道首已被逮捕,覺醒的道徒們便爭先恐後要求索還財物。最後,連迷信膽小的道徒也說:“他們過去收我們的錢去享受,現在不和他們算賬,還等到什麼時候?”
在整個道徒追索道款的活動中,北京有653名道首總共退出還了價值舊幣50億元的道費,有的道首因此家中財產賠光了,有的被迫將自己名下的工商產業賣掉以償還債。
道徒從中得到了直接利益,這極大地鼓舞了群眾退道的積極性。
清退道款道產不是為了單純滿足部分道徒的經濟利益,而是重在從政治上瓦解一貫道的組織,達到徹底孤立道首的目的。
道徒追索道款活動的開展,使道首完全站在了道徒利益的對立麵,原來道貌岸然的假相被徹底撕破了,以往的神秘也被打得粉碎了。
道首們眼看到手的錢財又得全部吐出來,又是心痛又是害怕。他們或哭或鬧,或低聲下氣跪地哀求,或外強中幹地恐嚇說“將來還有反過來的時候”,真是醜態百出,昔日的威風一掃而光。
一些本來頑固不化的壇主、點傳師,因為害怕道徒“漫天要錢”,自己傾家蕩產也還不起,不得不將原來深藏不露的“功德簿”交出來,因此,其組織體係也就暴露無遺。
為了防止道首們互相推脫扯皮,以致拖延不交錢財,政府又及時製定和實施了“追回道費,限於交誰向誰要,不要無限製地逐層向上推”的原則,規定原來把款交給誰,就隻能向誰索要的方法。
這一做法,較好地保證了退款工作的順利進行,真正達到了孤立道首、發動道徒的預期目的。
要回財物的道徒們是興高采烈,有人高興地說“麵是哪來的?端起碗別忘了共產黨!”
過去賣了農具入道的農民,現在又用追回來的道款買了農具,組織合作社恢複了生產。一些被一貫道折騰得破產的鋪子也恢複起來了。
天橋西溝旁開饅頭鋪的孔昭軒,解放前賣掉了全部家產交“盡孝費”,老婆因生活無著而急瘋,他自己則淪為道首張承忠的仆役。
當他領回被騙去的錢財時,他十分感激地說:“這是毛主席救了我們,將被騙的錢要了回來。我一個錢也不胡花,好好地做買賣!”
還有許多退了道的群眾,用追回來的錢財買了生活用品捐獻給誌願軍,支援抗美援朝。
1951年9月,第四次公安會議高度評價了這一行動的巨大意義。
會議認為,發動廣大被迫、被騙入道的群眾退道、追回道費,是在徹底摧毀封建會道門的鬥爭中帶有決定意義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