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都已經過去 何必要跟自己過不去 還過得去 就值得恭喜” 耳機裏重複循環著楊冪的這首《還過得去》,百無聊賴的拿著手機在床上翻來覆去,隨後,懶洋洋地從床上翻了個身,穿衣起床。

大概是起的太猛了,頭劇烈的眩暈了一下,我用手撫住了額頭,輕輕揉了揉,沿著床邊坐了下來,停頓了一會兒,這才好受些。

我低頭,目光注視著距離我五十公分外的小熊維尼的棉拖,它是有一次我逛廟會的時候,偶然在一個地攤上發現的。當時的我驚喜於它低廉的價格和拿在手上的順滑感,當然,更重要的是,它在我眼中很漂亮,有著我中意的卡其色和大大的眼睛。於是,幾乎沒有同老板怎麼砍價,就爽快的掏錢買了下來。

我對它的寵愛程度可見一斑,隻要在家,腳上穿的必定是它,平時沒事就拿它出來曬太陽。可是現在,它給我出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難題。

此時的它,睜著一雙圓溜溜的大眼睛看著我,在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五十公分開外,很明顯,我夠不到它。

輕輕歎了口氣,我把屁股向外挪了挪,用力踮起腳尖,向著它的方向伸過去。

很好,費了吃奶的勁,我終於成功征服了它。

穿上拖鞋,走向客廳,順手給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沙發上小口小口的喝了起來。

目光不期然的瞥到了桌邊的台曆,上麵赫然寫著正月初七,立春。心裏一頓,竟是這麼久了嗎?算算日子,從去年的六月份到今天,差不多有246天了。

心口突然悶悶的,慢悠悠的走向窗邊,打算打開窗戶透透氣。

抬手拉開窗簾,猝不及防的,一個銀裝素裹的世界就這樣毫無保留的呈現在了我的眼前。

不可否認,我的內心是無比歡喜的。眼睛幾乎一眨不眨的注視著,我享受著這場大自然恩賜的視覺盛宴。

這是2017年的第一場雪。

我輕輕的推開了窗,把手伸出窗外,任憑那些純潔的小精靈在我的指尖旋轉跳躍,隨後,掌心,融化。

我靜靜的感受著它們帶給我的觸感,那絲絲涼意,透過指尖,傳遞到身上的每一寸肌膚,瞬間,每一個毛孔都通透不已。

是誰說它美則美矣,然卻沒有靈魂,及不上梅花的一分半分。詩人盧梅坡的解釋是“梅須遜雪三分白,雪卻輸梅一段香”。

大概是人跟人之間的看法不同吧,我倒覺得,這世間能跟它媲美的,隻有那天上永恒的星星和月亮了!可即便是永恒的它們,不是也不如它美的驚心動魄嗎?

突然間意識到一件事,我怔了怔,永恒這個詞不是應該徹底消失在我的生命中了嗎?是被封存的太久,又開始隱隱作動了嗎?

一些支離破碎的回憶如電影鏡頭般在我的腦海閃現,心忽然一緊,胸腔開始隱隱作痛起來。

竟是好久沒有這樣痛過了。

這世間哪有什麼真正的永恒呢。

曾經你深愛的,被你用力鐫刻在生命中的那些人,都可以隨著時間的流逝褪掉鮮活的色彩,模糊在你逐漸蒼白的夢中,又哪裏有世人口中稱謂的永恒呢!

手扶著窗沿大口大口喘著氣,心底隻剩下肆意彌漫的疼痛。

我們信誓旦旦的承諾,過去了。

我們腳下共同走過的路,過去了。

我們一起奮力拚搏的歲月,過去了。

我們曾經以為的永恒,過去了。

我們相互信任的彼此,消失了。

我靜靜的站著,腳下如生了根,一動不動。穿堂風在我臉上呼呼的刮過,大概是真的痛到沒知覺了吧!我竟感覺不到絲毫痛意。

驀的,心底湧起的大片大片的悲傷,如潮水一般,席卷了我所有的感官。

在過去的某段時光,這樣大雪紛飛,銀裝素裹的場景似曾相識,我還記得,我們曾經手挽手在一條條熟悉的道路上看大雪妖嬈,可終究,遠去的記憶卻讓我模糊了曾經無比熟悉的麵龐。就連這漂亮如人間繁花的景色,如今,也隻成了我獨自一人品味的悲歡。

那些我曾深愛過的你們,還好嗎?

那些往事一幕幕浮現在我的心頭,那些本以為早已消逝的記憶和愛過的人,如黑白默片,無聲卻真實的存在於我的生命。

終於明白,那是我生命裏無法分割的一部分,存在於記憶和身體之中,隨血液奔騰,隨記憶翻湧,生生不息。

那是我的血和肉。

那是我終其一生也封印不了的,關於愛的痕跡。

我知道,我很痛。

有多愛,就有多痛。

任回憶肆虐,任淚水彌漫,任悲傷充滿胸膛。

我知道,我無力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