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活著 像狗一樣活著(1 / 2)

看守所監規

為維護正常看守所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製定本監規。

一、服從管理教育,不準抗拒管教幹警和武警依法執行公務。

二、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不準串通案情,不準策劃、對抗審訊、起訴、審判工作。。

三、保持監視秩序良好,不許喧嘩吵鬧、吸煙賭博.

四、自覺接受改造,不準拉幫結夥,不準搶占他人食品和財物。嚴禁欺壓、ling辱、毆打他人。

五、嚴禁傳習作案伎倆,慫恿教唆犯罪。

六、嚴禁攜帶、製作、隱藏違禁物品。

七、講究監室、個人衛生,保持整潔,不準亂寫亂畫,不準亂放衣服,不準損害監所設施。

八、互相監督,發現有違反監規或企圖逃跑、行凶、自殺等行為要立即報告,不得隱瞞包庇。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依視情節從嚴懲處。

在押期間依法享有的權利有:上訴權、辯護權、申訴權、檢舉權、控告權。

是在猶豫了幾個月之後,我才決定要寫出這段經曆寫出來的,畢竟一個女人在看守所裏的這段經曆是不光彩的,不願被人周知的,可是這段經曆又是不可磨滅的,於是自己和自己打賭,如果在一年以後的今天還能記住曾經要求必須背過的《看守所監規》的話,就將這段經曆寫出來了,哈~~~結果你也猜到了,我還記得,而且很清楚的記得,所以故事也就開始了......

第一章活著像狗一樣活著

2008年奧運剛剛結束,我就被區反貪局叫去協助調查,調查前任局長在職期間的問題。

首先,在這裏我還是先介紹下自己吧。我叫蘇舒,一個很繞口的名字,大家都習慣單叫我蘇或者舒。我在某機關後勤部門做出納,說是出納,因為會計是科長,出納會計其實也就是我一個人。我不漂亮,但丟在人堆裏也不是哪種找不到得的主,奧運年我剛滿30歲,我還沒結婚,不是不想,隻是我對什麼都能湊合,唯獨感情不可以,我愛過一個已婚男人,後來他又有了小三,在為他了他死去活來以後對感情我也不期望了。朋友總結我說是:成熟是我的假象,幼稚才是我的代表。生活工作的上都還不錯的我,讓很多人都心存妒忌而閑話不斷。當我悄悄的被帶上法檢車的時候,看到有很多雙眼睛都開始發光了,我知道一場戰爭馬上也就要開始了。

連續兩天48小時沒有睡眠的審問,我精神還算不錯,這和每天宅在家上網不無關係。精神不錯,但心裏承受力還是在不斷有人連環的壓迫提問下,我開始崩潰了,崩潰的原因是很多事情都拋到我這裏,而時間太久很多事情我都想不起來,也沒有證據來證明我的話,當然我自己也不那麼清白,所以讓問題更嚴重了。

第三天,因為說不清楚,我開始瞎編。當然警察他們也不是白吃這碗飯的,我的瞎話惹怒了他們,我挨打了,也就是從這時起的近半年時間裏麵,我挨了人生中最多的耳光。

第四天,剛辦公室隻剩下一個不負責我這個案子的人悄聲的說:“你知道我們找的人不是你,你一個小幹部能搞出什麼氣候呀,你好好想想吧。”怎麼能不知道呢?還用說的這麼明白嗎?鬼都知道想從我這裏抓到大人物,可是我又能怎麼樣,笨到連證據都沒有為自己留下。後來一個同事幫我總結了下說:“我也看出來了,沒人貓不沾腥的,你前麵後麵的都有嗎,不過就是人家的屁股擦的比你幹淨,所有屎盆子也就隻能到你身上了。”

我不想為自己開脫什麼,自己也並非什麼善類。這也不是我想講的重點,所以想讓自己的事情就這樣一筆帶過吧。

第一周就這樣在審問中度過了,疲勞轟炸下我該交代的交代了不該交代的也交代了。

第二周轉戰到了一家酒店。剛了房間他們收拾了所有的玻璃製品,有兩個姐姐負責看管我,白天看電視,晚上寫各種悔過書,困了就窩在2個沙發中睡,覺得身上都開始發臭了,但是不能洗澡,聽著他們每天衝澡時的水嘩啦啦的響,覺得洗澡也是種幸福。

第三周有司法會計與審計部門一起重新做我的帳,期間有個官員在父親的關照下了來看我,打發掉走人後對我說這件事情必須有人要坐牢來承擔,所以我呢要把能推的事情就推到一個人的身上,那個人就是我的直接領導:財務科科長穆子學。我自然是點頭表示知道了。接下來他又說:“我聽說你和科長兩個人的關係不正常啊。”我剛想反駁了一句說沒有,他立即高聲製止說“你還不老實呀,到這裏了還有什麼不承認的,大家都是在幫你把問題搞清楚呢......”這是門開了,那位姐姐進來說:“範檢,他們回來了......”範檢笑笑說:“這孩子是我從小都抱過的,我們就隨便說幾句。”說完也就走出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