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人生智慧(1 / 3)

一個重要的人生現實

在上一章裏,我們看見韓誠是一個對社會時事相當關注並積極參與社會運動的青年,這是相當不錯的。在現代的公民社會裏,每一個公民都應當關心社會,因為這是保障個人利益以及維護社會公義的必要條件。然而,許多人都曾經有過像韓誠的經驗,單純對事件的關注和參與一些遊行示威的活動,通常不能改變既定的政治現實。人們常常為此感到沮喪,再加上人們為應付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各種事務已經相當吃力了,不難理解為什麼現代人除了價值迷失以外,另一個特征就是政治冷感。一般社會運動的效用之所以不大,原因很簡單,有權勢的人根本用不著去理會無權勢的反對者的聲音。這不單是政治上的現象,也是任何層級性製度中均存在的現象。在學校、公司、家庭,甚至教會裏,有權勢的人從來就不用理會無權勢的人的反對和不滿。他們喜歡的時候可以理,不喜歡可以不理,最重要的是,他們不理也不會有對自己不利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權勢的人常常會因為在這些製度裏生活得不愉快,又得不到改善的希望而感到沮喪。更有人認為這種層級性的製度是邪惡的,是欺壓人的。

有趣的是,即使這種製度是多麼的令人沮喪,它卻是無處不在,無論多麼強調民主和人民權利的國家也不例外。這是有理由的,因為在一個人口眾多的群體裏,人們必須合作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有些時候最大的利益就是生存),而不合作,甚或互相攻擊,大家都會受到損害。這就是“合則俱益,離則俱損”的道理。當人們聚在一起合作的時候,便需要某程度上統一的意誌,不然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便很難合作,這就意味著凡是合作,每個人都要在某程度上放下自己的意誌和願望,而在一個人口眾多的群體之中,要確保每一個人都願意放下自己部分的意誌和願望,是很困難的。所以群體需要製度去確保人們會這麼做才能運作,而層級性的製度是比較能確保這種意誌的統一性的製度,因此它便隨處可見了。

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現實,人們在群體生活中不得不放下一些自己的意誌或願望,無論個人認為這些意誌和願望是多麼的合理。換言之,若一個人有理想、有抱負,他不可能單憑個人或一小群人的力量去確保這些理想抱負在群體中能夠實踐。無論這個人多聰明、多能幹、身份地位有多高,他都不可能單憑個人的力量去推動整個群體認同他,除非通過製度的力量。所以,任何人若要成功,必須了解統合群體的製度,並利用這製度達成理想。不了解製度,不利用製度,即使是皇帝也不會有什麼作為(晚清的光緒帝便是典型例子)。

中國的法家思想對這種製度的闡述相當深刻,而韓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說明了層級性製度、權勢,以及接近權勢的重要性。這聽起來像是追名逐利的事業,但韓非強調,了解這一切是為了讓理想與抱負得以實現,而實現這些是為了整體社會的利益,並不是為了個人的私利。若隻是為了個人的清譽而不去做那些實現理想必須做的事情,例如爭取權力,也是一種自私。有理想與抱負的人,不一定要了解韓非,但對實踐理想與抱負抱著認真態度的人,韓非的思想便是必須擁有的人生智慧。

立法是為了廢私

韓非生於戰國時代晚期,比孟子要晚一兩代。他在世的時期,六國正受著強秦的威脅,他身為韓國的公子,也感到必須想辦法保護自己的國家。可惜他的思想並沒有得到韓王的重視,後來他趁著出使秦國的機會,企圖投靠秦王。秦王在未見到他之前,因為讀了他的著作,本來也很賞識他,但在見麵之後卻沒有重用他。這很可能是因為韓非口吃,以及韓非在秦國為官的同學李斯忌憚他的才華,常在秦王麵前出言離間。韓非一直未受到秦王的重用,最後更因李斯指他有謀反之心,導致秦王下令毒死了他。韓非一生主要都在思考兩個問題:一、國家如何可以強盛,不受他國的威脅;二、如何可以讓君主重視自己的觀點。他在這兩方麵均有相當深刻的反省,很值得我們參考。讓我們先看看他認為怎樣的國家才會強盛。

韓非認為崇尚法治的國家便是強國。他說:“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有度篇》)意思是:沒有國家是永遠強或永遠弱的,關鍵在於他們是否奉行法治,愈是積極奉行的便愈強,相反則愈弱。這也不難理解,國家的強盛關鍵在於人民所做的事是否對國家有利,愈多人從事對國家有利的事業,國家便愈強盛。可是現實上韓非發現人都是自利的。他說:“且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父母之懷衽,然男子受賀,女子殺之者,慮其後便,計之長利也。故父母之於子女,猶用計算之心以相待也,而況無父子之澤乎?”(《六反篇》)這就是說當時的人生了男孩高興得互相道賀,生了女孩卻殺掉,這不為什麼,隻是由於男孩永遠是自己家裏的生產力,是值得花費資源培養的,但女孩卻遲早要嫁給別人,成為其他人家裏的生產力,花在她身上的資源都是白費的了。按長遠的利益和後果計算,當然便會一賀一殺了。子女已經是父母的骨肉至親,他們的關係還是充滿著利害的計算,更何況沒有這種關係的人們呢?也就是說,人們與國家之間主要是利益的關係,沒有什麼親情可言,作為統治者不能期望人民自發地為國家付出和犧牲。

除了自利的傾向外,人們還隻會以自己的角度看世界,這就叫做私智。凡是隻從某一角度看的觀點都不夠全麵,不一定對國家的整體和社會有利。私智和自私的心態是有相當密切的關聯的,但凡自私的人都隻會重視自己的意見,並重視自己這意見是否為世人所重視,人之所以如此不是為名就是為利,而不是真的重視真相,特別是與國家富強有關的真相。私智和自私的心態統稱做“私”,而立法就是為了“廢私”。韓非說:

夫立法者,所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矣。私者,所以亂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學,岩居窞路,托伏深慮,大者非世,細者惑下;上不禁,又從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實,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也。如此則士之有二心私學者,焉得無深慮,勉知詐與誹謗法令,以求索與世相反者也?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詭使篇》)

這裏韓非明確指出立法就是為了廢私,就是要讓人們把力量集中從事對整體國家和社會有利的事,而不是隻為自己的利益。隻以自己的角度看世界,並說出一套套道理來的人並不一定對社會整體有利,當君主不顧其言論的實效,隻因其表現出高深的智慧而賞賜這些人時,就是鼓勵人們多作無謂的議論,那等於是鼓勵人們把可以貢獻國家和社會的力量單單用來爭取自己的利益。

也許有人會反對說:“人不都是自私的,世上也有不自私的人。”韓非承認有這種人,但這種人實在太少了。他說:

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無有一;然而世皆乘車射禽者何也?隱栝之道用也。雖有不恃隱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貴也。……不恃賞罰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故有術之君,不隨適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顯學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