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全真弘傳三論
唐代道士朱法滿的《要修科儀戒律鈔》中說“法由聖顯,道寄人弘”。這就是說,道經、道法都是由神明降授的,而道教在社會上的傳播還需要依靠道門中人自身的積極努力。道教要發揮它的社會功能,是需要弘揚、傳播的。道教要在社會上活動,也需要在弘揚、傳播中,擴大信仰道教的人的隊伍之中,從信徒中獲得賴以生存的供養。
這一點對於一個新的宗教派別來說,顯得更為重要。道教的全真教派是在金元時期創立和發展起來的新道派。全真教派在創立以後,能夠迅速地在中國北方地區站住腳跟,傳播開來,時隔不久就同有千年曆史的道教的天師派平分秋色,並且,一直延續到當今社會,成為中國道教兩大派之一。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少到多,從一地一市到傳遍全國,這樣一個過程無不同全真道派從創立起,就重視弘道、傳播有關。
概括全真道派弘傳的曆史,可以看到全真道派在弘傳中有一些很重要的曆史啟示,值得重視。本文將其概括為三,以就正於道教界和學術界的朋友們。
異跡論
德國古典哲學家費爾巴哈在他的《基督教的本質》一書中,曾經說過:“信仰所特有的客體,就是奇跡;信仰就是奇跡信仰,信仰與奇跡是絕對不可分割的。”這裏說到的奇跡,就是“跟自然之規律與理性之規律相矛盾”的事物和行為,是“自然與理性所不允的事情”。這樣的奇跡,在各種宗教中,既表現為宗教信奉的神靈的奇跡,也表現為信奉這些神靈的宗教徒的異跡,特別是專職的神職教徒的異跡。這些宗教徒的異跡正是神靈奇跡的具體體現,而且活現在普通信徒的耳聞目睹之中,更加具有吸引信徒的力量。
費爾巴哈所說關於神跡的話,揭示了一個宗教的普遍規律。對於道教全真教派而言,這樣一個規律,顯得特別重要。因為,當時的社會並不知道有個全真教派,人們也並不認同這個新的全真教派。要讓社會知道、人們認同隻有一條途徑,用今天的俗語說,就是要引起社會和人們的關注。而要引起關注,弘傳奇跡和異跡則是最方便、最有效的途徑。
所謂異跡,就是“跟自然之規律與理性之規律相矛盾”,用今天的俗語說,就是超乎倫常,出乎理性。對於一個新創立的教派來說,還有一個同原有的教派相區別的問題,用今天的俗語說,就是不帶有貶義的“標新立異”,獨樹一幟。檢討全真教派的創始人王重陽創教的全過程,以及北七真後來弘傳全真教派的過程,就可以發現,他們用異跡作為弘傳全真的事跡,比比皆是。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
一是異人傳授。據記載,王重陽在創教的時候曾經二次遇見過異人,一次就是金正隆四年(1159)的“甘河遇仙”,王重陽在甘河橋上,遇見二位道者,“各披白氈,忽從南方修然而來,煙霞態度,霄漢精神,觀厥眉宇,大抵相類”。這二位道者,對王重陽“相與語言,皆出世語,滌塵濣垢,蠲膏剔盲,如醉而醒,如喑而鳴。密授真訣,更名曰嚞,字曰知明,號曰重陽子”。在二名道者指明東方將有“七朵金蓮”,續有“萬朵玉蓮”後,“忽失所在”。這兩名道者,一般就認為是漢鍾離和呂洞賓。正是在第一次遇見異人以後,王重陽的名字才得以確定,並且得到了內修的“密授真訣”。另外一次是在金正隆五年(1160),王重陽又遇見“一道者,同宿月中,乃言曰:吾居西北大山之中,彼間有人,善於談演,陰符道德,尤所精通”。道者邀請王重陽同去,王重陽“躊躇未之能決,道者忽起,拋拄杖,乘風而去。異人傳授,對於一個新教派的形成是有關鍵作用的。它不僅顯示新教派具有道教正統的地位,而且也顯示新教派的創教人具有溝通人仙的能力,容易得到信徒的承認。
二是行為異跡。人生通常的行為就是吃飯、睡覺、成家、立業。可是異跡就是反其道而行之。不吃、不睡、毀家、棄業,有這樣反乎倫常行為的人無疑必然引起社會關注,人們重視。《廣寧通玄太古真人郝宗師道行碑》記載,北七真之一郝大通在大定“十五年(1175),坐於沃州石橋之下,緘口不語,河水泛濫,身不少移,水亦弗及人,饋之食則食,無則已。雖奇寒盛暑,兀然無變,身槁木而心死灰。如是者,六年”。郝大通這樣的行為,無疑就是不同於倫常的異跡。郝大通的異跡不是短期行為,而是堅持有六年之久。也正因為他長期的異跡,引起了社會和人們的關注。“昌邑君之季女嫁為真定郭長倩之夫人,長倩夫婦過沃州,知師在橋下,駐車拜謁,贈之衣物,所以存慰者甚厚,師藐然若不相識,一無所受”。在郝大通不吃不喝、不亢不卑的異跡的感召下,全真教派在當地迅速傳播,當他“至鎮陽居觀,升堂演道,遠近來聽者,常數百人。已而闡化諸方,專以利物度人為務,由是郝太古之名聞天下”。
至於全真祖師王重陽的異跡,更是貫穿其創教的全部過程之中。眾所周知的,王重陽在金正隆四年(1159年)前後,“辭官解印,黜妻屏子,拂衣塵外,類楚狂之放蕩”,“落魄不羈,乞食於市,短蓑破瓢,眠冰臥雪”有官位而不做,有妻兒而不戀,有吃的卻寧願要飯,有穿的卻寧願破衣爛衫,這就是反乎倫常,反乎社會和一般人的思維的行為。後來王重陽又在南時村,“起封高數尺,壙深丈餘,以活死人目之,又號曰行菆。以方牌掛其上,書曰:王害風靈位。又於庵四隅各植海棠梨一株”。明明是個活人卻給自己起個活死人的名字,明明有室可居卻給自己挖個墳墓,還樹個靈位,這也是反乎倫常,反乎社會和一般人的思維行為。在金大定七年,王重陽“自焚其庵,村裏驚救之,師方舞躍而歌”。燒了自己的房子,人家來救,卻還在大火旁邊,邊舞蹈,邊唱歌,這就更加反乎倫常,引起眾人的驚奇了。《七真讚》的《重陽王真人》讚稱,“出應道運,豪雄絕倫。甘河得遇,兀若狂人”,就是讚頌他的異常的事跡。
三是語言異跡。弘傳全真教派,當然必然要使用語言文字。《要修科儀戒律鈔》開卷就說,“夫聖人應物,必資經教。不立真寶,成濟何由”。朱法滿這裏說的“經教”,指的是道教的經文,而經文要發揮教化的作用,必然要依靠道士對經文的解釋和發揮。這裏就有個使用什麼樣的語言和文字的問題。傳統的天師道派,文書和語言一直沿用當時的官府文書語言文字。全真教派在弘傳階段,一反道教語言和文字的傳統,標新立異地使用了通俗的語言和文體,以接近廣大信徒,為民眾喜聞樂見。王重陽留下的許多弘傳的詩歌作品,都是非常口語化的,例如:他在焚燒修道之庵以後,題詩稱:“茅庵燒了事休休,決有人人卻要修。便做惺惺成猛烈,怎生學得我風波”。他在寧海街市上行乞弘傳時,有詩《寧海乞化書紙旗上》,詩稱“害風人問有何憑,術法俱無總不能。每日作為隻此是,上頭吃飯下頭登”。這樣直白的語言,這樣通俗的內容,正是為了用語言的異跡來吸引信眾的注意,注意王重陽在“上頭吃飯下頭登”以外的弘傳活動。在寧海弘傳活動中,王重陽以語言弘傳的最為人稱道的事,當數分梨了。《重陽分梨十化集》記載了王重陽和馬鈺在分梨十化過程中的全部應答詩詞。“梨”是隱喻離的意思。“芋”是隱喻遇的意思。王重陽用分梨而食隱喻人生無常,夫妻終將別離,暗示隻有皈依全真,才能跳出世俗的煩籠,獲得自由。王重陽的《贈丹陽夫婦芋栗》詩稱,“栗子前來看芋頭,二人共食過重樓。三三便得三三味,六六須知六六由。用劍能揮身仆影,將針會捉水中漚。饒君做盡千般計,怎免荒郊一土丘”。這些通俗而隱晦的語言,正是在啟發馬鈺早日擺脫塵網的羈絆,皈依全真。用這樣通俗的語言弘傳全真教派,就同原來的天師道使用的官方語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從而容易獲得下層民眾的理解、同情和支援。